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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是如何回應流氓治國的

魯迅:以筆回敬手槍

作者:傅國湧

不帶鑰匙出門

1933年6月18日,上海法租界,壹陣槍聲奪去了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總幹事楊杏佛的生命。面對同伴的慘死,魯迅悲憤交加,當天他在寫給曹聚仁的信中說:“國民黨反動派的殘暴程度超過了歐洲先前虐殺耶穌教徒的記錄。”第二天,他對來訪的馮雪峰說起楊杏佛遭暗殺時的情境:“可見他當時是清醒的,首先掩護了自己的孩子……就說動物罷,也有動物的本性,臨難時也先救護幼小者。有後代,就是有將來!……能夠如此,也是不容易的。”痛惜之情溢於言表。馮雪峰認為他對楊杏佛臨難時所表現的鎮靜態度和所流露的人性,表露了自己無比的敬佩與贊美,正是在這種敬佩與贊美中蘊涵著他至為深沈的痛惜。6月的上海殺機四伏,風聲鶴唳,“勾命單”上赫然就有魯迅的名字。楊杏佛入殮那天,到處傳聞國民黨特務還將繼續暗殺同盟的人,特別是蔡元培和魯迅。有些知識分子被嚇得“雞飛狗走”,親友們都為他的生命而擔憂,勸阻他出門,或暫時避壹避,但他都拒絕了。

6月20日,魯迅毅然告別家人,和許壽裳壹同前去參加戰友的入殮式。那壹天他確實不存幸免之心,出門時不帶房門鑰匙。據鄒韜奮回憶:“楊先生死後,送往萬國殯儀館大殮,當時人心浮動,吊者寥寥,不過數十人而已。”魯迅、宋慶齡、蔡元培、沈鈞儒、洪深等人參加了入殮式,鄒韜奮、胡愈之趕到時遺體正在入棺,同盟的重要人物之壹林語堂沒有來。晚上,魯迅對來訪的馮雪峰談了壹些看法,“今天蔡先生是去的,他很悲哀……打死楊杏佛,原是對於孫夫人和蔡先生的警告,但他們兩人是堅決的。”接著,他以贊許的口吻提到了老朋友許壽裳,說:“季茀也是去的。”他同時說:“這種時候就看出人來了,林語堂就沒有去,其實他去送殮又有什麽危險!”他對許壽裳也說過:“語堂太小心了。”(1933年7月2日,楊杏佛出殯時林語堂是去了的。)

同壹天,魯迅在《〈偽自由書〉後記》中記下了楊杏佛被暗殺的詳細時間——“六月十八日晨八時十五分”,並以慣有的冷嘲熱諷的筆調駁斥了《社會新聞》有關他逃離上海到青島去了的謠言,他說:“否則,壹群流氓,幾支手槍,真可以治國平天下了。”

6月25日夜,魯迅給兩位日本朋友寫信。在給山本初枝的信中他說:“近來中國式的法西斯開始流行了。朋友中已有壹人失蹤,壹人遭暗殺。此外,可能還有很多人要被暗殺,但不管怎麽說,我還活著。只要我還活著,就要拿起筆,去回敬他們的手槍。”

在給增田涉的信中,他寫道:“目前上海已開始流行中國式的白色恐怖。丁玲女士失蹤(壹說被暗殺),楊銓氏(民權保障同盟幹事)被暗殺。據聞在‘白名單’中,我也榮獲入選,而我總算還在寫信。”

那段時期,魯迅的文章、書信、日記幾乎都和楊杏佛的死有關。面對死神的威脅,他坦然自若,不存僥幸,他宣告——“只要我還活著,就要拿起筆,去回敬他們的手槍。”這是20世紀壹個中國知識分子的聲音,是在殺戮、監禁、失蹤接連發生,生命沒有保障的時刻發出的聲音。我始終相信有了這樣的聲音,衰亡民族就還有希望。以筆回敬手槍,也許有人笑話他以卵擊石,飛蛾投火,無濟於事,白白送死。但以魯迅閱世之深,他決不是盲目蠻幹的人,他壹貫主張“戰鬥當首先守住營壘,若專壹沖鋒,而反遭覆滅,乃無謀之勇,非真勇也”。然而他決不貪生怕死,在野蠻的殺戮面前保持沈默,在他壹生中,面對這樣的罪惡,在很多時候他都公開、直接地抗議了、譴責了。他的作為常使我想起愛因斯坦的那句不朽的名言——“在長時期內,我對社會上那些我認為是非常惡劣的和不幸的情況公開發表了意見,對它們的沈默就會使我覺得在犯同謀罪。”

左、中、右都有的民權保障同盟名單

身後被譽為“民族魂”、“硬骨頭”的魯迅,壹生以孤軍奮戰的生活居多。雖然他年輕時在日本也加入過光復會,“五四”時期是《新青年》群體的壹員,自稱奉“將令”創作,晚年參與發起過“左翼作家聯盟”、自由大同盟等。但大多數時間他都是孤軍奮戰,加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是他和本民族的精英***同推進人權事業的壹次努力,在民族歷史上留下了極為重要的壹頁。盡管現在有人以種種理由證明這後面有紅色背景,是被某種特殊勢力操縱的,但不能否認這是中國有史以來第壹個人權組織,是以宋慶齡、蔡元培、楊杏佛、魯迅等為代表的民族精華壹次爭取人權、保障人權的集體壯舉。翻開民權保障同盟的名單,我們可以看到:

宋慶齡、蔡元培、楊杏佛、林語堂、鄒韜奮、胡愈之、史沫特萊、伊羅生、王雲五、郁達夫、茅盾、葉聖陶、王造時、魯迅、周建人、黎照寰、胡適、李濟、成舍我、蔣夢麟、馬幼漁、許德珩、陶孟和、張奚若、任鴻雋、沈鈞儒、陳衡哲……

這裏有自然科學家、社會科學家、作家、新聞記者、編輯、出版家、律師,幾乎都是各個領域第壹流的人物,還有左翼的外國記者。他們中許多人的政治傾向未必壹致,套用舊的俗語可以說左、中、右各色人等都有,但他們在1932年秋冬到1933年夏天那壹短暫的瞬間,卻都義無反顧地站到了人權的旗幟下。這樣壹大批優秀的知識分子聚集在壹起為人權奔走呼號,不僅在20世紀歷史上是流星般劃過的壯麗壹幕,也註定了要引起後來人們長久的關註。魯迅雖然不是中國民權同盟的主要發起人和領導人,但就他的壹生來說,這也是他介入最深的壹個團體之壹,在長達半年多時間中他親身參與了同盟的大量活動。

同盟的醞釀、籌備時期開始於1932年夏秋之際,1932年12月18日,宋慶齡、蔡元培、楊杏佛、黎照寰、林語堂等五人聯名在《申報》發表宣言,10天後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宣告正式成立。同盟的宗旨是超越黨派的關系,保障普遍人權,如言論新聞出版自由、結社自由等,特別註重於保障政治犯的權利。

魯迅加入同盟是蔡元培邀請的,蔡與魯迅是浙江紹興同鄉,民國元年魯迅即在蔡元培領導的教育部任職,蔡任北大校長時期,他也曾在北大講課。1927年12月,蔡元培推薦魯迅擔任南京政府大學院特約撰述員,每月可以領取300元津貼,壹直持續到1931年底,可見兩人淵源之深。據魯迅日記記載,同盟成立不久,1933年1月4日,魯迅收到蔡元培的來信。兩天後(1月6日),“下午往商務印書館邀三弟同至中央研究院人權保障同盟幹事會”。11日,“下午往商務印書館訪三弟,即同至中央研究院開人權保障同盟會”,17日的會上魯迅被選為上海分會執行委員之壹。魯迅的三弟也就是周建人,當時在商務印書館工作。據胡愈之回憶,魯迅除了介紹周建人入會,還托周建人邀請胡愈之,再通過胡邀請鄒韜奮入會,他倆都參加了,並成為同盟臨時中央執行委員。

吸紙煙不用火柴

宋慶齡寫於1977年8月2日的《追憶魯迅先生》壹文,起碼有三處值得商榷。壹、她說1932年夏天楊杏佛請魯迅加入同盟,顯然不確切。二、她說當年秋季魯迅、蔡元培和她都被選為執行委員,時間記錯了。三、她說魯迅與楊杏佛1927年同時加入中國濟難會以後相識,與楊杏佛之子楊小佛的回憶不符。楊小佛說,魯迅與他父親雖然民國元年即在南京臨時政府同時任職,但壹在教育部,壹在總統府,並不認識。兩人和濟難會發生關系時也不像有過接觸。當然,他們有許多***同的朋友,如蔡元培、許壽裳、林語堂等,史沫特萊跟他們的關系都比較密切,認識也是很正常的。但介紹魯迅入會的是蔡元培,不是楊杏佛,時間在1933年1月初。當然,在以後的近半年中魯迅和楊杏佛的關系非常緊密。楊小佛回憶,因為魯迅住得遠又沒有電話,為了魯迅的安全,他父親開會前總是寫壹張便條請孔敏中(當時在中央研究院國際出版品交換處工作)開汽車將魯迅接來,會開好了楊杏佛自己送回去,楊小佛還陪同送過壹次,路上小佛向魯迅要他的小說,他說過去出版的早已送完了,新的小說則沒有,並答應送照片給小佛。幾天後楊杏佛將壹張有魯迅親筆簽名的半身像交給兒子,可見他們關系的密切。

在長夜如磐的中國,魯迅並不是壹個樂觀主義者,1933年元月胡愈之在《東方雜誌》發起“新年的夢想”征文時他就沒有參與“做夢”。他說,如果不夢見“大同世界”實現之前的“白色恐怖,轟炸、虐殺、鼻子裏灌辣椒水,電刑……”,夢想中的好社會是不會來的。1933年2月12日,他給好友臺靜農的信中就說過:“民權保障會大概是不會長壽的,且聽下回分解罷。”楊杏佛之死以血的事實證明了這壹切,但魯迅是壹個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人,對民權保障同盟他是熱情的,不僅介紹其他人參加,自己也抽時間參加了大多數會議和活動。對於當時會議的情景,鄒韜奮在《患難余生記》中有第壹手的生動記述:

“開會時最有趣的是魯迅先生和胡愈之先生的吸紙煙。他們兩位吸紙煙都用不著火柴,壹根剛完,即有壹根接上,繼續不斷地接下去。”

穿過時光的隧道,遙望當年上海亞爾培路331號壹樓那間長條形的會客室裏,德高望重的蔡元培先生主持會議,宋慶齡、楊杏佛、林語堂等用流利的英語即席發言,魯迅與胡愈之吞雲吐霧,壹根接壹根地吸著紙煙……

開會前後,他們常常在房子前面的大陽臺和草地上散步、談天,楊杏佛常在這裏為人們拍照,魯迅有幾張照片也是在這裏拍攝的。1933年6月12日,也就是楊杏佛遇難前6天的魯迅日記中還記著:“得楊杏佛信並我之照片壹枚,夜復。”

“丁事的抗議,是不中用的”

這壹時期,魯迅身歷的有關活動中還有幾件事值得壹提。

壹是1933年2月17日具有世界影響的英國文學家肖伯納訪問上海,由宋慶齡出面接待,魯迅參加了與肖伯納的會面、記者招待會等活動。

二是對胡適的批評。1933年2月,作為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北平分會主席的胡適在《晨報》、北平《民國日報》、《字林西報》等報紙發表了壹系列有關民權保障、政治犯問題的談話,與宋、蔡、楊等所代表的同盟總會觀點不壹。3月1日,魯迅曾致信臺靜農——“聞胡博士有攻擊民權同盟之文章,在北平報上發表,兄能覓以見寄否?”可見他對此事的重視。據說也是他率先提出了開除胡適出盟的建議。3月4日,《申報》登出民權保障同盟開除胡適的消息。此後,魯迅寫下《“光明所到……”》等文批評胡適,尖銳地指出他所講的“人權”實際上是“政府權”。

三是1933年5月13日,魯迅曾和宋慶齡、蔡元培、楊杏佛、林語堂、史沫特萊等壹起,代表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到德國駐上海領事館遞交抗議書,嚴正

抗議德國法西斯慘無人道、蹂躪人權、壓迫無辜學者作家、摧殘文化的罪惡行徑,譴責希特勒迫害、屠殺猶太人。抗議書曾在《申報》等報刊公開發表。人權無國界,壹切反人道、反人類的行為,盡管不是發生在本民族,不是發生在自己的國土上,也要站出來譴責。這是魯迅等先輩們早已認識到的簡單不過的道理。那壹天的魯迅日記中只是簡單記著:“上午往中央研究院,又至德國領事館。”

四是1933年6月初,魯迅、蔡元培等20位文化界人士聯名在《申報》、《大美晚報》發表宣言,強烈抗議非法殺害抗日愛國人士林惠元,為他呼冤昭雪。林是福建龍溪民眾教育館長、抗日會常委,因主張抗日得罪了當地有勢力的商人,被誣為“通匪”遭到逮捕,未經審訊、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被軍隊槍決。

五是1933年5月,女作家丁玲失蹤、潘梓年被捕,魯迅也遭到恫嚇。報紙上曾報道丁玲被害的消息,魯迅為此還寫過壹首七絕《悼丁君》。6月26日,他在壹封信中談到此事還憤憤然,他說:“丁事的抗議,是不中用的,當局那裏會分心於抗議。現在她的生死還不詳。其實,在上海,失蹤的人是常有的,只因為無名,所以無人提起。楊杏佛也是熱心救丁的人之壹,但竟遭了暗殺,我想,這事也必以模糊了之的,什麽明令緝兇之類,都是騙人的勾當。聽說要用同樣辦法處置的人還有十四個。”

其實,抗議還是起了作用的,丁玲終於活了下來,並在幾年後去了延安。這固然有其他種種原因,但我相信民權保障同盟及文化界的抗議還是發揮了積極的影響。魯迅在冷若冰霜的文字背後,跳動著壹顆熾熱的心。他對丁玲的命運,對無數無名的受迫害者的命運壹樣都是關心的。他之所以參加民權保障同盟,與他始終沒有泯滅的人道主義情懷是分不開的。在魯迅身上,我們總是可以體會到更多富有人性色彩的東西,而不是意識形態的東西,他晚年向往蘇聯、支持左翼文藝運動,主要出於對蔣介石獨裁政權的壹種反抗,他所追求的還是“五四”時代的理想,人道主義是他思想的內核,沒有人道主義、人權關懷,魯迅的精神世界將是蒼白的。他肩起黑暗的閘門,放青年到光明的地方去,他推翻吃人的宴席,他呼喚“救救孩子”,與他參加民權保障同盟壹樣都是人道主義追求的體現,和他當年“三·壹八”事件後的抗議壹脈相承。

1933年6月20日下午,大雨滂沱,魯迅在參加楊杏佛入殮儀式之後,冒雨踏上歸途。雨水中仿佛也充滿了血腥味,巨大的悲痛與憤怒甚至模糊了他的雙眼,分不清到底是雨水還是淚水。他壹氣呵成,寫下了被許壽裳稱為“才氣縱橫,富於新意,無異龔自珍”的壹首七絕:

“豈有豪情似舊時,花開花落兩由之。何期淚灑江南雨,又為斯民哭健兒。”

這首小詩和他的《紀念劉和珍君》、《為了忘卻的紀念》等文章壹樣,註定了要和《阿Q正傳》壹起長久地傳誦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