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
歸根曰靜,是曰復命。
復命曰常。知常而明。
不知常,妄作,兇。
知常容,容乃公。
公乃王,王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 ——《道德經》
這是《道德經》十六章的內容,是說,心靈達到空明虛無的境界,就會擁有清凈自守的狀態。在萬物蓬勃生長時,我以虛靜之心觀察萬物生死循環的規律。
天下萬物,都要返回到它最本初的狀態。這種回歸叫作“靜”,“靜”即是復歸本真狀態。回歸本真是萬物發展的自然規律。能夠認識了這種自然規律叫作“明”。
如果不明白這種規律,輕舉妄動,就會招來災禍。如果明白這種規律,就能包容壹切,包容壹切就能大公無私,大公無私就可為王,王自然會遵循自然規律,遵循自然規律,則必然符合天道,符合天道就能長久,終身沒有危險。
人生而靜,天之性,感物而動,人之情。只有致虛守靜,才能體認到“道”。由此想到了三國時期的諸葛亮,他壹生崇尚寧靜,追求“淡泊明誌,寧靜致遠”的境界。前期,他寧靜淡泊中待機而動,後期,他積極行動,以明誌而致遠。孔明先生寫給兒子的《誡子書》即可看到其追求寧靜的人生境界:
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淡泊無以明誌,非寧靜無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靜無以成學,慆慢則不能勵精,險躁則不能理性,年與時弛,意與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窮廬,將復何及!
由此可見,孔明先生對靜思反省的重視。因為清心寡欲,所以能淡泊寧靜;因為淡泊寧靜,所以能明誌致遠。這是孔明先生留給兒子的遺訓,也是他對自我人生的總結和感悟,更是對後代子孫的嚴格要求。壹個人若能做到內心的寧靜與滿足,便能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笑看人生百態,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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