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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歲了,妳為什麽還不去死

“三十歲之後,為什麽時間過得特別快?”

“那是因為我們都已明白,自己沒多少機會可以嘗試了。”

1、

多年以前,在拉薩閑晃,什麽不靠譜,就弄什麽,譬如瞎晃,譬如弄圖書館,譬如漂流,譬如裸奔。

秋天以後,大夥都走了,剩小麥和我,還有大廚,大廚的綽號是“三十歲的人”。

壹回喝酒,大酒之後,小麥和我坐在飯館門口的臺階上透口氣。

“妳們知道二十歲跟三十歲的區別嗎?”,大廚跑出來,蹲在我們邊上問,

“大叔,妳喝多了吧?”

“區別在於,“三十歲的人,就算喝大酒,也還是不會坐在濕的地板上。”

“幹”,我跟小麥對望壹眼,“這傻叉是妳朋友麽?”

2、

我們這麽叫他,他並不在意,似乎還挺樂意以此來保持跟我們的“距離”。

後來我們在連嶽的文章裏找到了答案,”三十來歲的男人,有點錢,有點閱歷,總結了壹點情場經驗,溫和,卻不失個性,耐心,又會講情調“,他這麽寫到,”若是男人三十多歲得誌,那更可怕,皮膚緊繃,肌肉結實,熟悉好的餐館與咖啡館,衣著、美食、運動、學問都不露怯,談吐有趣又不饒舌……他們起心思騙個女生,得手的概率很高。“

那時我們還年輕,覺得相對於下壹頓飯來說,三十歲實在是太遙遠了。

3、

不成想三十歲轉眼就來了,我在西伯利亞迎接的它。那是零下二十幾度,大雪紛飛的夜晚,紅磚火爐,胡椒伏特加,猛火配烈酒,喝大以後,我的確沒坐在濕地板上了,而是幹脆把衣服都脫了,鉆進雪地裏,“讓風雪歸我,孤寂歸我”。

“妳就是個長不大的混蛋”,有個姑娘曾說我,

“沒聽過長不大的孩子才是好男人麽?”,我嘴硬。

4、

說實話,去年我還不怎麽接受年已30歲這個概念,總覺得不能說跨過了某壹天,我就是不壹樣的人了。

但還是不自覺得就加快了腳步,30歲這壹年,亞洲歐洲美洲,跑了很多地方,年輕時心心念念的,總算親眼看過,親手摸過,歐洲個把月裏,跑了很多個國家,人累得夠嗆,留下的只是浮光掠影。

到了美國和墨西哥,又自然地慢了下來,多年的旅途,體內已有著某種節奏,著急不了,就是要慢慢來。壹本哲學書裏曾說:“任何事情,壹旦開始求快,就代表著妳不再關心它了。”

嘿嘿,要是不關心,那還不如不做呢。

5、

現如今,31歲都到了,不能再抵賴了,30已過,不戀過往,專註眼前,人生猶如開車,得看眼前的路,倒後鏡偶爾看壹下就是了,老往後看,會出車禍。

眼前在努力學西語,沈浸式學習,中英文盡量不用,連給爹媽打電話都想說西語。

古人說三十不學藝,我三十邁步從頭越。

對於學語言,最好的時機無疑是早已過去多年,但”El mejor tiempo para planta un arbol es viente anos, El segundomejor tiempo es ahora. (種壹棵樹最好的時機,是二十年前,第二好的時機是現在)。“

最好的沒法選,只好求其次了。

6、

以前學英語,把《老友記》看了好些遍,沒想到多年後學西語,還看《老友記》,西語版。

裏面有個情節,Joey的三十歲生日,他不願接受,仰天長嘯: ”為什麽,上帝,為什麽是我?不是說好了讓其他人老去,而我永葆青春的嗎?“

密集學習壹個月,效果顯著,幾乎能看到不久的將來,自己在街頭跟當地人暢快吹牛的場景。

代價是,發現了壹根白頭發,銀光閃閃,哎,不比少年時。

7、

三十將至時,我在早晨的床邊看雪花落下,不停地想起EB懷特在這個年紀寫的日記:”晨雨,在我窗外的寬敞平屋頂上憂傷地流淌,下午起霧,薄靄籠罩樹木,如煙似縷,樓房恍若城堡,光影輕似氣球。下午,迷霧中繞水庫漫步兩周,不停思忖:是否該辭了工作,離開城鎮,不與人訴說去向。昨夜失眠也為此番糾結……我害怕這壹年,因為壹年未完,我就要30歲了。“

8、

30歲可怕嗎?從某些社會的目光來看,是挺可怕的,買房結婚生娃孩子入學,壹連串的壓力,似乎都壓在這條線上,巨輪滾滾,順我者昌,逆我者嫖娼。

仔細想想,為了30歲而憂傷也沒多大必要。

30歲也有30歲的好處嘛,捷克的天才導演祖拉契克的片子裏就有句話: “在我們最狂野的夢中,我們壹直都是30歲。”

9、

活到這個份上,很多問題或許還是想不明白,但至少已經不再能困擾妳了。妳已經積攢了足夠的奇人怪事和歪理邪說,來抵禦那些習俗或目光帶來的傷害。只要妳樂意,就總有理由讓自己高興起來。

譬如說,某種意義上,時間是個幻覺,是人們為了更好地理解和談論世界,從而發明出來的概念。

把三十歲想成地球繞了太陽三十圈,花開花謝了三十次,世界杯舉行了8次不到,是不是就好過壹點了呢?

10、

退壹步說,竊以為, 把某壹歲數設為人生的重要節點,為了這個年歲還沒混好而著急惆悵,是對別的歲數的不尊重。

妳說30是人生關口,有考慮過40歲的感受麽?

木心誇過凱魯亞克,說他那種遊蕩的生活是大智若盜,還說如果自己回到年輕時,就讀書,寫作,“做各種的工,走各種的國,混到四十歲,積了錢,隱居寫作。所謂家禽出在大學,虎豹出在山野。”

馬爾克斯愛吹牛逼,“我不在乎榮耀、金錢和年老,因為我相信自己年紀輕輕就會橫屍街頭”,他說。

他沒橫屍街頭,三十歲時還在巴黎混日子,窮困潦倒,沒錢交房租,就在冰冷的閣樓上躲了壹個禮拜,沒飯吃,只喝自來水,只為了躲避旅社老板。

他四十歲時才寫出了百年孤獨,他後來跟弟弟說,“《百年孤獨》出版之後,每個人都是我的朋友,但沒有人知道我付出什麽代價才走到那裏。沒有壹個朋友知道我已經淪落到在巴黎吃垃圾堆裏的食物”。

11、

以前看過壹本小說,裏面有個對話,“三十歲之後,為什麽時間過得特別快?”

“那是因為我們都已明白,自己沒多少機會可以嘗試了。”

或許,對三十歲的恐懼,是源於害怕生猛的青春已逝,人生再無轉機。

那就是時候看看和菜頭這段話了:“我聽說人的壹生裏有兩次轉折的機會。壹次是在中年,在重重重壓之下壹掃頹喪,盛放出百倍燦爛於青春的花朵;另壹次是在暮年,再次迸發出耀眼的光亮驅散死亡的寒冷,就像是馬蒂斯最後的建築。我在四十歲的時候,祈禱自己能夠獲得其壹。畢竟,我選擇了那條少有人走的路,而且不打算再次戴上領結,也不再求取赦免。”

這是他四十歲時寫的,來者猶可追。

更重要的是,小路、窄門,那都是自己選的,是自己最想要的生活。就算潦倒,也是咎由自取,不糾結,不後悔,反正後悔也沒用。

12、

有人說,隨便活吧,人總是會死的。

不, 人總是會死的,所以選擇什麽樣的活法很重要。

這是存在主義的路子,其扛把子加繆有句簡短的名言,“自殺是唯壹的哲學問題”。

換個簡單的說法,唯壹的哲學問題是,妳為什麽不去死?

我常常拿這問題問自己,於是發現我沒法選擇我不熱愛的生活。

因為那樣我沒法回答自己,“妳為什麽不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