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下之事,慮之貴詳,行這貴力,謀之在眾,斷之在獨。
2、創始之事似難實易,振蠱之道似易而實難。
3、常將有日想無日,莫將無時想有時。
4、為政之道在於安民,安民之要在於察其疾苦。
5、事必專任,乃可貴成;力無他分,乃能就緒。
6、當大過之時,為大過之事,未免有剛過之病,然不如是,不足以定傾而安國!
7、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
8、心以積疑而起悟,學以漸博而相通。
9、君子處其實,不處其華;治其內,不治其外。
10、世不患無才,患無用之之道。
11、人情物理不悉,便是學問不透。
12、堯舜以前,其變不可勝窮已。歷夏商至周,而靡敝已極,天下日趨於多事。周王道之窮也,其勢必變而為秦,舉前代之文制,壹切鏟除之,而獨特之以法,此反始之會也。
13、君喜我則喜,君憎我則憎。我與君同心,則君不為我異。
14、懼則思,思則通微;懼則慎,慎則不敗。
15、且古之所稱不朽者三,若夫恩寵之隆,閥閱之盛,乃流俗之所艷,非不朽之大業也。
張居正(1525年-1582年),字叔大,號太嶽,中國湖廣江陵(今屬湖北省)人,又稱張江陵,謚號“文忠”。明代政治家,改革家。
生於世宗嘉靖四年(1525年),自幼聰穎。十二歲投考生員,十六歲中舉。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進士,由庶吉士至翰林院編修。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居正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上《陳六事疏》,聲明自己關於改革時政的意見。經歷了激烈的內閣鬥爭後,最終與高拱並為宰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神宗萬歷初年,居正與宦官馮保合謀逐高拱(關於與馮保合謀逐高拱之事,近代有不少學者提出異議),代為首輔。當時神宗年幼,張居正得到當時攝政的神宗生母李太後的完全信任,壹切軍政大事均由他主持裁決,前後當國十年,實行了壹系列政治經濟改革措施,收到壹定成效。張居正在任內閣首輔10年中,實行了壹系列改革措施。財政上清仗田地,推行“壹條鞭法”,總括賦、役,皆以銀繳,"太倉粟可支十年,周寺積金, 至四百余萬"。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名將鎮北邊,用淩雲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亂。吏治上實行綜核名實,采取“考成法”考核各級官吏,“雖萬裏外,朝下而夕奉行”,政體為之肅然。
1582年(萬歷十年)6月20日卒,年五十八,贈上柱國,謚文忠(後均被褫奪),張居正也是明代唯壹生前就被授予太傅、太師的大臣。為萬歷所忌,去世後被抄家,至明熹宗天啟二年恢復名譽。著有《張太嶽集》、《書經直解》、《帝鑒圖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