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魯迅的童年時代,老少之間存在著非常不平等的封建秩序。魯迅對這種不平等極為反感,現在回想起來仍深深自責。《風箏》中刻畫“我”的小哥哥被“我”的精神折磨卻毫無怨言。作品中的“我”壹直不喜歡放風箏,小哥哥也不讓我放風箏。有壹次,我粗暴地破壞了小哥哥辛辛苦苦做的風箏。"就年齡和力量而言,他不是我的對手。"可見“我”的粗暴行為是建立在武力基礎上的。這種行為缺乏對孩子最起碼的尊重,完全是弱肉強食。魯迅在這裏用了壹個反面的例子來論證,我們應該尊重孩子,而不是殺害孩子,哪怕是殺害自然。
魯迅先生曾憤慨地說:“我們對孩子有什麽教育?如果我們連壹個小角落都不能有,那將是壹場災難,我們只會像兔子壹樣逃跑。”自然,逃也不壹定穩。“也是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我們批判自己的教育,因為教育的指導思想本身就是有問題的。魯迅的教育是建立在被動的基礎上的,完全沒有孩子的主動性。只有奴隸,而不是人才,才能這樣被教育。
魯迅在《盧梭與胃口》中說:“人格是壹個抽象的名詞,是壹個人的身心各方面特征的總和。人的身心各方面都有差異,也就是性格上有差異。所謂侮辱人格,就是不承認壹個人獨特的人格。盧梭承認女人有女人的人格,所以盧梭尊重女人的人格。那些抹殺女性獨有特征的人是在侮辱女性的人格。”這說明魯迅對受教育者人格的尊重,受教育者是正規的孩子。
魯迅發現:“中國中產階級家庭的孩子,只有兩種教育方式。第壹,允許盛氣淩人,完全不管,不允許罵人,不允許打人。在門內或門前,是暴君,是惡霸,但在門外,就像壹只失網的蜘蛛,壹下子沒有了能力。其次,整天受到冷遇或訓斥,甚至毆打,使其像奴隸和木偶壹樣退縮。但是,父母稱之為‘聽話’,認為這是教育的成功。當他被釋放到外面時,他將永遠不會飛或跳。”很明顯,這兩種方式都不尊重孩子,現在課堂上提倡的“以學生為中心”避免了這種思想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