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古人對音樂不夠重視是不對的。孔子壹生都在追求“克己復禮”,恢復西周的禮樂制度。可見,禮樂制度的完善至少意味著當時統治階級的秩序和社會文明的水平。孔子名言“宮庭舞可忍?”也證明了樂舞水平決定政治地位的高低。(天子賞八蜀之舞,諸侯只能看六蜀之舞)
在中國古代,許多皇帝喜愛甚至掌握音樂(如高鶚、陳、唐太宗等。).中國的詩歌最初是“歌”的壹種,後來逐漸脫離了音樂。
如果中原音樂繼續和外來音樂交融,那也可以。但中國的音樂理論與西方不同,沒有建立起完整的和聲體系。所以中國的樂器在音色上很有個性,但缺乏融合性,很久都沒能形成大樂隊。如果壹味的按照西方的音樂標準來對待中國的民族音樂,豈不是抹殺了民族音樂的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