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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善聽諫言的故事

1、貞觀元年(627年),壹個名叫元律師的人犯了罪,被判死刑。司法官孫伏伽對於這種判法有所不滿,所以進諫說:”按照現行的法律,元律師不該被處死刑,法官不能因為憎恨而濫加刑罰。”唐太宗聽了之後,不但沒有生氣,反而把價值百萬錢的蘭陵公主園賞賜給了孫伏伽。

壹些大臣對此不理解, 便向太宗詢問為什麽這樣做。唐太宗回答說:“我剛剛即位,需要在朝堂上下形成敢於直諫的風氣。孫伏伽是我登基以來,第壹個敢於批評朝政的,所以我要好好獎賞他。”群臣看到唐太宗有虛懷納諫的誠意,於是競相直諫,湧現出壹-批敢於批評朝政的諍臣。

2、貞觀元年,太宗下令官員凡假造官階和閱歷的,不主動交代就要處以死刑,後來, 果然查出有造假的人,唐大宗判了他們死刑。 大理少卿戴認為依照唐律,這些造假之人不應判處死刑,極力反對皇者壹生氣就殺人的做法, 唐太家聽以了他的勸諫。赦免了這些人的死罪。

3、貞觀三年(628年)唐太宗下詔關中免兩年租稅,關東免壹年的租稅,但是沒過多久,他就改變了主意。魏微知道後,批評他言而無信,唐太宗虛心接受了魏微的批評。

4、貞觀五年(630年),唐太宗輕信讒言,殺害了大理承張蘊古,事後,房玄齡澄清了事實,唐太宗十分後悔,隨後頒下詔令說道:“從今天開始,凡是判處死罪,即使是斬立決,也要審核三次後再執行。”

5、貞觀六年(631年),唐太宗想去封禪泰山,魏微屢次勸說太宗:“現在百姓生活還不十分殷實,倉廩還沒有充實,國力還比較弱,您在這個時候祭告天地,以為帝王功業已經實現了,這是十分不妥的。”唐太宗隨即打消了封禪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