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覺哉的名言我這個官是焦官。
謝覺哉(1884年4月27日-1971年6月15日),字煥南,別號覺齋,湖南寧鄉人,1925年加入中國***產黨。中國***產黨的優秀黨員、“延安五老”之壹,“長征四老”之壹,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壹,著名的法學家和教育家、傑出的社會活動家、法學界的先導、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
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務。
人物評價
在紅軍長征隊伍中,以朝氣蓬勃的年輕人居多。但在這支年輕的紅色隊伍中,卻有壹個特殊的群體——“長征四老”。他們是紅軍中4位鼎鼎有名的老同誌:徐特立、謝覺哉、林伯渠、董必武。
長征途中,他們處處以身作則,與官兵同甘***苦,給年輕的紅軍戰士以極大的鼓舞。他們與成千上萬的紅軍戰士壹起,在敵人重兵的圍追下,意誌堅定,不怕艱苦,戰勝了饑餓、疾病的折磨,走過萬水千山,走過雪山草地,勝利到達陜甘根據地。
謝覺哉既是革命司法制度的重要奠基人,也是秉公執法的好法官。他在族滾最早的中央蘇區時期,就參加制定了中國人民的第壹部《選舉法》、《土兆殲余地改臘法》、《勞動法》、《婚姻條例》 、《稅收條例》以及《懲治反革命條例》、《懲治貪汙犯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