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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是幹什麽的

記者的工作模式是:選題-采訪-寫稿

記者要承擔的社會責任粗略分壹下有三項:傳播責任、政治責任和文化責任。

1.傳播責任

傳播信息是記者要承擔的壹切責任中最基本的責任。這裏要特別註意三點:壹是不能漏報新聞,不能不作為,該報的壹定要報出去;二是不能報假新聞,不能搞職務犯罪;三是盡量報大新聞,把工作做到最好。

(1)關於不報新聞。不報新聞壹般有兩個原因,壹是偷懶、疏忽、失職,二是借權謀私“有償不聞”。2002年查處的某中央新聞單位及地方兩家小報***11名記者收受當事人的金元寶和現金合計7.46萬元,因而不報壹個礦的礦難,就是壹個典型案例。

(2)關於虛假新聞。發虛假新聞在作者常常是為了上稿,在媒體是為了引起轟動,擴大發行、爭取廣告,借商業規律來做新聞。主要的投機手法有二:壹是文學性,編故事。二是投政治之機,捕捉政治空氣,圍繞中心工作編造新聞。

(3)關於報大新聞。作為壹名記者,不能不報,不能錯報,這個最基本的問題解決了,就是報什麽。很簡單,揀最大的事來報。

新聞的影響面是以受眾的多少為半徑。無信息則無新聞,沒有事就沒有記者,無大事則無大記者。凡大事都是上升到政治層面的事。社會上每天發生各種事,大部分只影響壹時,壹地,壹部分人,但當這事不管它是什麽內容,經濟的、軍事的、外交的、衛生的、體育的、文藝的,如果足以影響到壹省、壹國、全球,關系到最多人的利益時,它就是政治。2003年“非典”流行,本是衛生,變成了政治;2008年的奧運,本是體育,也是政治。2005年臺灣國民黨代表團訪大陸,第三次國***握手是政治;2006年西藏鐵路通車,是政治。為什麽?這些事影響大,關系到國家民族的命運。是社會反響最大,記者必搶、必抓的新聞,也是記者成名的最大資本、最佳捷徑。要成為名記者,但又排除政治,躲避大事,這不可能。只有站在政治的肩膀上才能成為名記者。

2.政治責任

政治責任是指我們在采、編、報、播等階段都要按政治準則、政治紀律辦事。政治責任可細分為3種責任。

(1)安全責任。新聞是社會的黏合劑、潤滑劑,在國家安全、穩定方面負有特殊責任。報與不報、報大報小,這裏面都有政治。壹個記者在履行國家安全責任方面,做得好是正常的,做不好則必定闖大禍,更談不上什麽成功;在今天電子媒體發達,互聯網普及的情況下,制造輿論,控制信息、引導信息更成了壹種鬥爭手段。

(2)導向責任。大眾傳媒,要考慮把大眾導向何處,起碼有兩條標準,壹是政治標準,國家、民族利益;二是道德標準,提高全社會的道德水準。這兩條構成社會的價值體系,同時也決定著記者的價值取向和職責定位,不符合這兩條就是誤導。靠什麽導向?兩點:壹是靠言論直接指導,旗幟鮮明。二是靠大量的事實、信息引導。特別是註意用頭條引導。無論編者還是讀者都是先看頭條。頭版是臉,頭條是眼。寫好頭條,選好頭條,考驗傳媒人的綜合能力,特別是政治導向能力。這裏有壹個“三點壹線”的公式:妳首先要知道中央在抓什麽,這是大局;第二要了解群眾在想什麽,這是基礎;然後去找,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反映群眾呼聲的那件新聞事實,即中間這個點。做到三點壹線了,就是好頭條,就引導成功了。妳就盡到了導向責任。

(3)監督責任。傳媒和記者成功的壹半是監督。這考驗妳的立場、判斷力、智慧,最終提升妳的影響度。記者要把它看成是壹種神聖的使命,又是成功的機遇。壹般來講監督批評稿的影響比正面稿影響大,對記者帶來的個人成名效應也大。監督在政治責任中是最難把握,最需要小心使用的。

但是,監督權不可濫用,更不可公權私用。例如:有記者借發批評稿到地方進行敲詐要錢、要物因而身敗名裂。對壹個記者來說,履行政治責任,講政治,這時他所發揮的作用就不是簡單地傳播了多少信息,而是站在全局的立場上,運用新聞手段、新聞規律來維護國家利益、人民利益,推動歷史前進。當妳最大地盡到壹個記者政治責任時,妳已經在不知不覺中位移而成熟為壹個政治家了。從記者而成為政治家,這是壹個多麽大的成功。

3.文化責任

什麽是文化,辭典解釋:“文化是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壹般又特指精神財富”。先進文化的構成有4個條件:要有超越前人的積累;要有對錯誤或落後的批判;要有新的個性的創造;要經得起實踐檢驗,能推廣普及。即:積累性、批判性、創造性和普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