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長達四年的第壹次世界大戰以德國、意大利的失敗而告終。11月11日,在法國貢比涅森林的壹列火車上,德國人簽署投降書的那壹刻,中國也成了戰勝國。中國1917年加入協約國壹方參加第壹次世界大戰,雖未曾派出壹兵壹卒,只派了壹些勞工到歐洲,但不管怎麽說,具備了參戰國的資格。消息傳到中國,北京舉行了三天大慶,上萬人上街提燈慶祝。當時“旌旗滿街,電彩照耀,鼓樂喧闐,好不熱鬧”。北京政府更是借他人之光以自炫,在故宮內的太和殿前舉行了四五個小時的閱兵典禮,並請各國公使等參加觀禮。
中國人如此熱心於慶祝歐戰的勝利,同美國總統威爾遜著名的“公理戰勝強權”演說有直接關系。1918年1月8日,威爾遜在美國國會演說中提出《和平條款十四條》,轟動壹時。在《十四條》裏,威爾遜不僅提出各國在外交事務中“均須開誠布公”和“以國際之公意”為準則,還提出戰後“對殖民地之處置,須推心置腹,以絕對的公道為判斷”。條款的最後提出,“組織國際聯合會,其實旨為各國交互保障其政治自由,及土地統轄權。國無大小,壹律享同等之利權”。威爾遜的這些說辭對飽受弱國之苦、渴望民族獨立和領土完整的中國人來說,猶如大旱雲霓,人們幾乎不假思索就掉進了“公理戰勝強權”的迷霧中,並對美國產生極大的幻想。胡適在北大演說中溢美之詞連篇,聲稱:“這壹次協商國所以能大勝,全靠美國的幫助。美國所以加入戰國,全是因為要尋壹個‘解決武力’的辦法。”“把各國私有的武力變成了世界公有的武力,就是變成了世界公有的國際警察隊了。這便是解決武力的辦法。”陳獨秀則在《每周評論》的發刊詞中說:“美國大總統威爾遜的演說,都是光明正大,可算得現在世界上第壹好人。”胡適、陳獨秀等人的言論影響了更多的青年學生。當時北京各校的學生,有不少人竟跑到美國使館區高呼:“威爾遜大總統萬歲!”
1919年1月,隨著巴黎和會召開日期的臨近,中國社會各界輿論中充滿了更多的幻想,報紙雜誌紛紛著文慶祝。中國人以為,經此世界大戰,作為戰勝國的中國,可以擺脫不平等條約的束縛,爭得關稅自主的權利,收回被日本占據的青島和膠濟路,在世界上擡起頭來做人。在上海《民國日報》1919年1月5日發表的壹篇文章中,把歐戰的勝利說成是“協約國及美國之大戰成功”,說這次巴黎和會召開時,中國可以“挽百十年國際上之失敗”,使中國能夠“與英法美並駕齊驅”。不僅青年學生和普通民眾這樣想,外交界的大人物也這樣想。因此,中國政府對巴黎和會同樣期待甚高,聽聞與會代表有三個等級,即5人、3人和2人,中國似乎想都沒想就派出了5位正式代表。他們就是:陸征祥(外長)、顧維鈞(駐美公使)、王正廷(代表南方軍政府)、施肇基(駐英公使)和魏宸組(駐比公使)。然而,讓中國人大失所望的是,巴黎和會的組織者們把中國編排在最後壹個等級,代表團到了巴黎才知道,中國政府只能派兩人出席和會。“中國仍屬向隅”的現實就像壹瓢冷水,壹下子澆滅不少中國人的熱情。
1月18日,讓世人矚目已久的巴黎和會終於在凡爾賽宮正式開幕。參加和會的有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日本、中國等20多個國家,***計代表1000多人。但實際上,操縱會議的僅僅是英、法、美三國,壹切重大問題,皆由它們決定,其他國家只是在討論和其有關的問題時,才能列席。
中國代表團最初還對和會抱有很大的希望,因此,在提交的議案中提出了以下7個條件:
壹,廢棄勢力範圍;
二,撤退外國軍隊、巡警;
三,裁撤外國郵局及有線無線電報機關;
四,撤銷領事裁判權;
五,歸還租借地;
六,歸還租界;
七,關稅自由權。
從這些要求中可以看出,當時中國代表們的意圖,就是壹攬子解決自鴉片戰爭以來,使中國成為半殖民地的所有問題。另外,由於當時中國留歐學生的強烈要求,中國代表團又追加了壹項提案,請求和會取消1915年5月25日的中日協約(即“二十壹條”)及換文的陳述書。
但是,和會的最高會議以這些問題不在討論之列的借口,拒絕了這兩份提案中的所有要求。此時,壹小部分明智的中國人開始產生懷疑:公理不是戰勝強權了麽?2月2日,《每周評論》上的壹篇隨感錄就巴黎和會擋回中國代表提案壹事,提出了這樣的問題:“我們對於參戰,簡直算沒有出力,如今若在和平會議席上,提出無數的要求,固然可恥。但是在各國方面,要把這個理由來拒絕中國,難道公理戰勝強權的解說,就是按國力強弱分配權利嗎?”
提案被拒,中國代表的唯壹希望就是解決山東問題,大部分中國人也退而求其次,將註意力轉到山東。
27日開始,由美、英、法、意和日本代表組成的所謂“五人會議”討論德屬殖民地問題,中國代表被列席參加。在此後連續幾天的會上,中日兩國代表就山東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辯。日方聲稱膠州灣租借地以及鐵路並德國人在山東的所有他種權利,均應無條件讓與日本。中國列席代表從山東的歷史、地理以及文化講起,說明青島完全是中國的領土,不容有絲毫的損失。膠州灣租借地、膠濟鐵路及其他壹些權利,應直接交還中國。日本代表強詞奪理,說膠州灣已經在事實上成為日本的領屬,中日兩國之間已有關於膠州灣之約,關於膠濟鐵路也有成約,等等。中方代表據理力爭,說中日間的密約皆是中國被迫而訂,而且是壹種臨時辦法,應該由和會作最後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