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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才能學好法律

學好法律首先要有興趣

其次要大量的學習法律法規及法學知識

把法律上問題運用到生活上去。

僅民法為例:

曾經有同學這樣來描述民法原理與現實生活的緊密聯系:“大壹追女生是先占,大二追女生是拾得遺失物,大三追女生是發現埋藏物.示愛是欺詐脅迫,結婚是重大誤解,離婚是違約行為,求婚是請求權,分手是形成權,老婆是自物權,情婦是他物權,婚生子是孳息,私生子是不當得利……”

初看上面內容覺得挺有趣,但仔細分析會發現,民法原理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真的是無處不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可能會和民法打上“交道”,毫不誇張的說,我們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範圍內,因此學習好民法,掌握好民法,運用好民法就顯得頗具實際利益和現實意義。

民法被稱為是“萬法之母”,因此學習法律應當或者必須從研習民法開始。眾所周知,民法學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有著龐大而瑣碎、完整而嚴密的理論體系。學習起來有壹定的難度,這就要求我們在民法學習過程中應當掌握壹些有效的學習方法,更好的對民法知識融會貫通,領會民法學的真諦。

對於民法學的學習方法,曾有諸多的民法學者撰文論述,本文試從借鑒和比較的角度,並結合自己學習民法的實際感受和收獲來對學習民法的方法進行粗淺的介紹。

壹 興趣第壹,註重培養對民法學習的興趣

興趣是第壹動力,認識和學習任何壹種學科都應當建立在興趣之上,民法學習也是如此,只有對民法學習產生濃厚的興趣,才能在學習過程中壹直保持學習激情和熱情,才可能有動力去對某個具體知識點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很多人在論述民法學習方法時註重強調如何思維等方面,其忽略了興趣這壹大前提,沒有興趣是學不好或者說是學不“專”民法的。因此我們在開始學習民法時就要努力培養自己對該學科的興趣。那麽通過什麽樣的方式來培養學習興趣呢?以下幾方面可以參考:如像本文開始的那段笑話壹樣,把現實生活中壹些大家熟知的現象想象成民法中的名詞和原理,這樣,壹方面有助於我們理解民法中壹些名詞的基本含義,更能使我們加深記憶,從而有興趣對這些知識深入學習;還可以通過對壹件大家所熟知的事來進行小組討論或者辯論賽的形式來培養學習的興趣;此外可以介紹壹些民法學界的知名學者,了解他們的求學經歷、畢業院校、學術成就等方面的情況,或許發現其中有自己的校友,這樣也會對民法學習興趣的培養產生壹定刺激和促進作用。

二 點面結合,宏觀上把握民法的完整體系,微觀上掌握民法的具體知識點

民法是法學的“老大哥”,其理論體系是經過長時間發展和完善的,是否能準確的把握民法的理論體系,對於我們能否把民法“學會”、“學精”、“學專”起著關鍵重要的作用。民法體系雖龐大,瑣碎的知識也很多,但真正把握起來並沒有那麽困難。孟德斯鳩曾說過:“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裏,每壹個人就是整個國家。”通過這句名言。我們可以看出民法的權利本位,即民法主要關註對於個人利益的調整和保護,我們每個人都可能也可以成為自己利益的國王。了解了民法的出發點,接下來對於其性質、基本原則等方面的理解就簡單多了:既然保護的是個人利益,那麽其私法性就不言而喻;既然“每個人可以成為自己利益的國王”,那麽其必然要遵守平等、公平、誠信等原則。自然人要進行交往,那麽必然會產生對某些事情的約定或者會對別人造成壹些侵害,那麽民法體系中自然會有合同、侵權之類的內容,這樣看來對於物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內容就不難理解了。其實仔細分析,對於民法的理論體系,都是可以遵循著“保障個人合法利益為本位”的這條基線來壹步步推導出來。把握了民法的基本體系,接下來就要求我們對體系中每部分的具體內容或知識點加以學習和掌握,就像蓋房子壹樣,大致的框架弄完後,再開始對於房內布局進行完善和補充。這樣我們的知識才是系統的,才是具有生命力的。對於每個知識點的學習,壹定要把其“理解透”、“掌握熟”、“運用巧”,不懂就問,勤於鞏固。這樣我們所建的“房子”才會更耐用,更穩固,我們的理論基礎才會更紮實,更充分,對以後的學習和研究也會起到“事半功倍”的促進作用。

三 民法學習要堅持“從生活中來,到生活中去”

“人生處處皆民法”,民法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早上買菜做飯會形成買賣關系,吃完飯坐車上班會產生運輸合同,下車不小心被狗咬會產生動物侵權問題,去醫院路上交話費不小心交到其他的號碼上產生不當得利問題......其實也正是因為有民法的存在,我們的生活才會變得和諧,變得穩定。我們學習民法不能單單只從書本上的文字知識出發,還要結合現實生活來學習。我們要善於發現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實際生活中感受民法的價值,此外我們還要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來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即所謂民法學習要“從生活中來,到生活中去”。民法知識只有能夠被運用,能夠解決實際問題,才會被我們所熱衷;同時實踐活動也對我們的理論知識的鞏固和創新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在民法學習過程中,要註重聯系實踐,並在實際生活中豐富理論知識。這樣,也會更好的激起我們學習民法的興趣,更好的“以我所學,服務社會”。這樣的學習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義的。

四 多讀書,讀好書

民法學作為壹門社會科學,只把知識面局限在教材範圍內是遠遠不夠的,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民法理論也在不斷的發展完善和創新,對同壹問題也難免會有不同或反對的觀點。這就要求我們在夯實民法理論的基礎上,培養閱讀的良好習慣。所閱讀的書籍不壹定僅僅限定在法學領域範圍,可以或者應當拓展到哲學、倫理學、醫學等其他學科領域。這樣可以整合思維,拓展學習的廣度,強化理論的深度,對我們的民法學習壹定會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此外,讀書時要特別註意選擇,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並在此基礎上進行分析比較,提高自己的理論見解能力和獨立分析能力。至於如何選擇書籍,著名學者巴比達給了我們答案:“每個有知識的人,應該在自己的壹生中,好好讀上8-10本書。究竟該讀哪些書?若想了解這點,那至少得讀上15000本才行”。

小結

民法學習是壹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壹蹴而就,民法理論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對壹個個知識點的記憶和積累的基礎之上的,因此我們在學習過程中要克服急躁和虛浮的學習心態,不要被壹個較為復雜的知識點挫傷學習熱情。民法學習是壹個漫長的過程,可謂是“痛並快樂著”,而且我們時常會有“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壹村”的感覺。為此我們要深入淺出的進行理論分析,廣泛大量的進行書籍閱讀,合理變通的解決現實問題。民法學習不僅僅讓我們學到專業知識,同時也會對我們人性的培養,人格魅力的提高產生壹定的影響。我們有理由相信“民法是最具魅力的學科”,民法學習也會讓我們的人生路走的更寬闊,更美好!

謝謝,滿意請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