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名言警句 - 竊瓦拉格是誰

竊瓦拉格是誰

竊瓦拉格是誰

 竊瓦拉格是誰,竊.格瓦拉其實是網友對壹位名叫周立齊的戲稱。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壹個盜竊電動車的小偷的壹些話,在被電視臺抓拍播放後,迅速躥紅於網絡。竊瓦拉格是誰。

竊瓦拉格是誰1

 切·格瓦拉,前古巴領導人。美國的《時代》雜誌將格瓦拉選入了二十世紀百大影響力人物,他的頭像更是壹種象征。切·格瓦拉在整個世界都具有影響力,那麽竊.格瓦拉又是誰呢?

 竊.格瓦拉其實是網友對壹位名叫周立齊的戲稱。說到這個周立齊,那就不簡單了。雖然他人不在江湖,但是江湖卻壹直有著他的傳說。

 四年半年前,周立齊因為盜竊、搶劫電動車入獄。按理說就這樣壹個盜竊電動車的小偷,並不會引起太多人的註意。然而讓人沒有想到的是他的壹些話,在被電視臺抓拍播放後,迅速躥紅於網絡。

 周立齊的“名言”有很多,其中最著名的當屬: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生意又不會做,靠偷東西維持生活。進看守所就像回家壹樣。周立齊的語錄已經讓人很吃驚了,可是他還有更讓人吃驚的地方。電視臺抓拍他的時候,他的樣子像極了切·格瓦拉。所以,在網友的心中周立齊就是竊.格瓦拉。

 竊.格瓦拉的江湖傳說已經是幾年前的事情了,然而四年的時光卻是那樣的快。4月18日,竊.格瓦拉就將出獄。不過令人沒有想到的是,竊.格瓦拉還沒出獄,他的名字就沖上了網絡熱搜榜第壹。

 竊.格瓦拉因偷電瓶車出獄,並且前後還進去了四次。所以在他要出來的時候,很多網友都調侃到“4月18日,隨機挑選壹位幸運朋友走路回家”。四進四出的周立齊還會繼續靠偷電瓶車維生嗎?至少現在是不會的,因為現在的周立齊就是絕對的網紅。以他的知名度,會有很多人想包裝他。

 現在的周立齊不會再偷電瓶車,甚至還能在各種各樣的直播、走秀中賺得不菲的收入,那麽未來呢?他的未來可能就很難說清楚了,有很多曾經紅極壹時的網紅,都因各種各樣的原因消失。而周立齊壹旦消失了,他還能靠什麽維持生活呢?不過這裏卻不希望周立齊再因偷電瓶車再壹次進入看守所。

 在周立齊即將出獄的前夕,周立齊的姐姐曾接受過采訪。在他姐姐的眼中,周立齊的內心還是非常善良的。之所以四進四出,是因為他的弟弟被人帶壞。面對弟弟周立齊在網絡上的走紅,姐姐卻希望弟弟能夠踏實走正路,而不是因為成為網紅沾沾自喜。有這樣的姐姐,相信每壹個有正義感的人,都不希望周立齊再去做違法的事。

 最後我們再來回顧壹下周立齊的經典語錄:

 “沒有錢了,肯定要做啦。不做沒有錢。”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生活這個樣子。”

 “進看守所就像回家壹樣,大年三十我都不回去,就平時家裏出點事我就回家看看。”

 “在看守所裏的感覺,比家裏面的感覺好多了。”

 “在家裏面壹個人很無聊,都沒有女仔,進了裏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超喜歡在裏面。像在外面開箱,嗨起來的那種……”

竊瓦拉格是誰2

 壹則竊格瓦拉即將於4月18日出獄的新聞引爆了互聯網圈,就像是壹顆石子激起了互聯網的浪花,也激起了部分新生網民的困惑,這只聞其名未見其人的偽“網紅”,究竟是何許人也?

 事情還要回到2012年,安徽衛視早上6點51分22秒播發的廣西電視臺的壹則采訪(沒錯,就是這麽亂),標題說的是“男子偷車被抓,竟說看守所比家好”,內容是廣西警方抓獲了兩名偷竊電動車的蟊賊,作為其中壹名嫌疑人的周某(原名周立齊),時年28歲(也就是事後的主角)不僅毫無悔意,更是說出了這麽壹番話,自己喜歡看守所,看守所比家還要好,被主持人稱“不是腦殘就是死撐面子”;在采訪中,同夥唐某(時年18歲)面對記者采訪壹言不發,而周某不但沒有任何羞愧,大談自己在偷了電瓶車後就拿錢去揮霍,去KTV,喜歡那種“High”的感覺,面對記者的鏡頭,他反而講起了歪道理,主動要求記者采訪他,以下是周某原話:沒有錢了,肯定要做啊,不做的話沒有錢用,打工這方面,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還有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指電瓶車),才可以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壹樣,我壹年回家大年三十晚上我都不回去,就平時家裏面出點事呢,我就回去看看這樣子在看守所裏面的感覺呢,在看守所裏面的感覺比家裏面好多了,在家裏面壹個人很無聊,都沒有友仔(方言:朋友)玩,都沒有友女(方言:女朋友)玩啊,進了裏面去,各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有超喜歡在裏面啊,而恰就是在這壹次的周某在壹次接受采訪後,他說的那壹段話,就迅速走紅於網絡,被廣大網友奉為經典,經久不衰。

 通過查閱周某生活簡歷我們可以看到壹個無奈的實事,周某於2007年6月4 日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滿釋放;於2012年10月10日因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六個月,2013年12月5日刑滿釋放;於2014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盜竊罪被抓獲,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2015年1月23日被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於2015年6月16日刑滿釋放;於2015年10月19日因涉嫌犯盜竊罪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5日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執行逮捕;2016年9月19日因盜竊罪、搶劫罪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6)桂0102刑初231號,周某將於2020年4月18日出獄。

 很多人認為周某的言論是十分消極的,代表著壹種不勞而獲的悲觀思想,但是也有人說,也正因為他的悲觀,也才代表著我們社會普世價值的難能可貴,也許在監獄中的周某沒有想到自己能夠在互聯網上被人如此調侃,而我認為,之所以周某能夠成為網紅,這實際上就是壹種我們每個人都會有的畏難心理的現實表現化,在實際生活中遇到了困難,很多人都會有逃避的念頭,但是最終我們也會想盡方法區解決困難,周某想花錢但是不想打工掙錢,他便是遇到了困難就逃避,真的不去打工,不去做生意,就只是靠盜竊來維持生活,滿足不符合自己經濟實力的消費行為,而在這是最可悲的。

 生活是殘酷的,它從來不會憐憫任何壹個人,所幸的是,我們沒有普遍看到街上的環衛工人因為掙錢少而選擇去盜竊,沒有普遍看到殘疾人因自身身體缺陷而去選擇自暴自棄,每壹個人都在生活的漩渦裏掙紮著,不斷的向上遊,在埋頭苦幹中偶爾望壹望遠方,在枯燥無味日復壹日的生活裏也能找尋到屬於自身的快樂,在生活的舞臺中即使沒有觀眾也放聲歌唱,去活出自己的精彩,這便是我們的生活。

竊瓦拉格是誰3

 大家還記得廣西周某人嗎?就是那個曾經說“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句話的周某人,他因為偷盜電瓶車被抓進去,最後因為金句頻出走紅網絡,去年出獄後,有人要簽他當網紅被他拒絕了

 他表示要孝敬父母,婉拒了別人的簽約請求,如今,有人說他在廣西開了燒烤店,自己做了老板,當年的豪言壯語,真的實現了

 11月9日,廣西南寧。曾經走紅網絡的網紅周立齊經營的周某烤吧正式開業。招牌下壹行小字“來到這裏的個個都是人才”很搶眼,現場熱鬧非常,周某人的親朋們紛紛到場祝賀,看樣子真的是要大幹壹場

 很多人了解,當年周立齊曾因屢次偷盜電瓶車被逮捕,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這位周某人“金句”頻出,其中就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最為大家熟知。火遍全網。他也因此獲得了壹個響當當的外號“竊·格瓦拉”。如今有網友爆料,他開了自己的燒烤店真當了老板。

 對於此事,網友們議論紛紛,存在最多的是質疑,認為周某人沒有那麽多錢開店,壹定是和被人合夥的,最後還不是打工,沒有實現當初的豪言壯語,走正道是好事。不過他只是在利用自己的違法犯罪黑紅的余威。

 他可以利用,這是他的資源,只要不犯法即使我個人認為不那麽光彩也無所謂。但是請別壹個個地把他當什麽勵誌對象了

 也有網友說,浪子回頭金不換,他終於幹了正經事,不偷電瓶車就是改邪歸正了,應該鼓勵,壹個人不管是正取還是逆取。最後壹定要記得順守。浪子回頭金不換。人年輕行差踏錯是常有的事,但是能懸崖勒馬也是壹種了不起的美德。

 壹時間網友們議論紛紛,基本上都是這兩種觀點,周某人估計也是認清了自己,因為畢竟經歷了教育,懂得了自己做過的荒唐事不對,又看到自己的父母年老,所以痛改前非是正確的

 不管周某人以前幹過什麽,那都已經過去了,只要他學好了,大家應該理解他接納他,開燒烤店總比偷電瓶車好壹點,所以,應該去支持壹下周某,聊聊天擼擼串,談壹談理想和人生

 也有網友覺得,周某人還在用以前的故事來打招牌,那是對過去的依戀,難道不覺得以前做的事情荒唐可恥嗎,現在還敢當招牌,是不是有點過分了,對於這個看法,還是有很多網友支持的

 也有人表示,周某之所以用這個招牌,就是因為自帶流量,有話題,所以這是壹個不錯的宣傳措施,挺有想法的,果然不是壹般人,如果他用這個來宣傳,給自己的人生加料,也是可以的

 誰願意在自己的傷口上撒鹽呢,還不是為了生活,周某人既然想當老板,那這個也許就是他的捷徑了,相信很多人如果自己換成他,也會這樣做

 不打工的格局,成就了老板,也沒必要抓著以前的事不放。現在不偷不搶。現在自食其力開店又不丟人。再者說妳嘲笑又如何。別人眼光又不用在乎。不要對服刑出來的人員有歧視,能自食其力融入社會挺好,總比他重操舊業好得多。而且他所犯的罪已經受到應有的懲罰,又不是罪大惡極

 很多網友不忘調笑壹番,問周某,能不能騎電瓶車去吃燒烤,如果騎電瓶車去,會不會因為生意不好,電瓶車也不見了,對於這個擔心,不知道周某會怎麽回答

 任何人都有善惡兩面,當妳做出壞事就是惡的壹面體現,那麽妳就會受到懲罰。做好事就是善的壹面體現,就會被稱贊甚至好報。所以無論誰犯了錯在受到相應懲罰後能改過自新,走正道都應該被尊重!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們應該給壞人變好人的機會,不然,他們的危害更大,周某人既然當了老板,如果他的店物美價廉不丟電瓶車,還是可以進去品嘗壹下的,看壹看,立誌重新做人的人,是不是言而有信,有沒有偷工減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