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每壹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墻上的壹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壹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壹顆朱砂痣。
我要妳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總有壹個人是等著妳的,不管在什麽時候,不管在什麽地方,反正妳知道,總有這麽個人。
愛情本來並不復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妳,我恨妳,”“便是算了吧,妳好嗎?對不起。
失望,有時候也是壹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所以才會失望。因為有愛,才會有期待,所以縱使失望,也是壹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有點痛
如果我不愛妳,我就不會思念妳,我就不會妒忌妳身邊的異性,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誌,我更不會痛苦。如果我能夠不愛妳,那該多好。
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那麽,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沈默。妳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我的沈默,妳願見,卻不明白.
妳問我愛妳值比值得,其實妳應該知道,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能夠愛壹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都是嚴格的考驗。
對於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壹種語言,隨身帶著的是袖珍戲劇。
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時間和機會;不要做的事情總找的出藉口。
如果妳不調戲女人,她說妳不是壹個男人;如果妳調戲她,她說妳不是壹個上等人。
回憶永遠是惆悵。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
壹個知己就好象壹面鏡子,反映出我們天性中最優美的部分。
替別人做點事,又有點怨,活著才有意思,否則太空虛了。
書是最好的朋友。唯壹的缺點是使我近視加深,但還是值得的。
壹個人在戀愛時最能表現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質。這就是為什麽愛情小說永遠受人歡迎——不論古今中外都壹樣。
人因為心裏不快樂,才浪費,是壹種補償作用。
我要妳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總有壹個人是等著妳的,不管在什麽時候,不管在什麽地方,反正妳知道,總有這麽個人。
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那就是樟腦的香,甜而穩妥,像記得分明的塊樂,甜而悵惘,像忘卻了的憂愁。
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於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壹生壹世。
壹般的說來,活過半輩子的人,大都有壹點真切的生活經驗,壹點獨到的見解。他們從來沒想到把它寫下來,事過境遷,就此湮沒了。
男人做錯事,但是女人遠兜遠轉地計劃怎樣做錯事。女人不大想到未來——同時也努力忘記她們的過去——所以天曉得她們到底有什麽可想的!
男人憧憬著壹個女人的身體的時候,就關心到她的靈魂,自己騙自己說是愛上了她的靈魂。惟有占領了她的身體之後,他才能夠忘記她的靈魂。
要是真的自殺,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卻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無限制地發展下去,變的更壞,更壞,比當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還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壹種特殊的誘惑性,走起路來,壹波未平,壹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顫抖,無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顫抖,虛虛實實,極其神秘。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這世上沒有壹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長的是磨難。
喜歡壹個人,會卑微到塵埃裏,然後開出花來。
笑,全世界便與妳同聲笑,哭,妳便獨自哭。
碩達無比的自身和這腐爛而美麗的世界,兩個屍首背對背栓在壹起,妳墜著我,我墜著妳,往下沈。
但是,酒在肚子裏,事在心裏,中間總好象隔著壹層,無論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徹底懂得壹個女人之後,是不會愛她的。
他看著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壹個愛人,深深悲傷著,覺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還沒得到自己的壹份家業,自己的壹份憂愁負擔與喜樂,是常常有那種註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壹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遠是受苦的,那憂苦的重擔似乎是與生俱來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我愛妳,為了妳的幸福,我願意放棄壹切--包括妳。
小小的憂愁和困難可以養成嚴肅的人生觀。
女人……女人壹輩子講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遠永遠。
無用的女人是最最厲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發現自己愛的人正好也愛著自己。
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壹首最悲哀的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麽小,多麽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永遠和妳在壹起,我們壹生壹世都別離開’。——好象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聽到壹些事,明明不相幹的,也會在心中拐好幾個彎想到妳。
妳死了,我的故事就結束了,而我死了,妳的故事還長得很。
妳年輕麽?不要緊,過兩年就老了
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於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壹生壹世。
我愛妳,關妳什麽事?千怪萬怪也怪不到妳身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