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政令者,吏民規矩繩墨也。 ----(春秋)管仲
白話釋義:執行法律政令的人,官吏百姓的規矩法律。
作者: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潁上(今安徽潁上縣)人。中國古代著名的經濟學家、哲學家、政治家、軍事家,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周穆王的後代。
2、法者,天下之程式,萬世之儀表。 ---- (清末)沈家本
白話釋義:執法的人,天下的程序,萬世的楷模。
作者: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別號寄簃,清末官吏、法學家。新法家代表人物。浙江吳興(今湖州市南潯區菱湖鎮竹墩村)人。歷任天津、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訂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資政院副總裁等。
3、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 ----(戰國末期) 商鞅
白話釋義:執法的人,憲文命令寫在官府,刑罰必須在人民心中,賞賜守法的人,而懲罰那些不在乎法律違背命令的人。
作者: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孫氏,名鞅,衛國頓丘(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後代。
4、要使事物合於正義,須有毫無偏私的權衡,法恰恰是這樣壹個中道的權衡。 ----(古希臘)亞裏士多德
作者:亞裏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古代先哲,古希臘人,世界古代史上偉大的哲學家、科學家和教育家之壹,堪稱希臘哲學的集大成者。他是柏拉圖的學生,亞歷山大的老師。
5、對於法律來說,除了我的行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對象。 ----(德國) 馬克思
作者:卡爾·馬克思,全名卡爾·海因裏希·馬克思(德語:Karl Heinrich Marx,1818年5月5日-1883年3月14日),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之壹,第壹國際的組織者和領導者,馬克思主義政黨的締造者,全世界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的革命導師,無產階級的精神領袖,國際***產主義運動的開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