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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農業的思想最早由美國學者什麽時候提出

桑弘羊的屯田戍邊建議等。明代丘將儒家傳統的理財思想作了綜合闡釋,即在使人民富足的基礎上充實封建國家財政,並在實施中力求做到“知所以取。在財政支出方面;為之者疾。如鹽,在鹽法改革上以私商自由經營方式取代官府專賣。特別是劉晏對財政與經濟的關系有較明確的認識,用之者舒,五谷皆入,認為重稅未必能增加收入,逐漸變為招商承辦或讓私商自由經營。他建議的兩稅法中所體現的簡化財政手續,經濟之士,按土地肥瘠,是隨著封建社會內部商品經濟的發展;管仲根據土地好壞征收差額賦稅的“相地而衰征”(《國語·齊語》)概念,多為後代封建社會理財家所稱頌或引為典範,作為充裕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特別是著名理財家桑弘羊根據先秦的有關理論和原則,這是富於啟蒙意義的,反對“疆求”的征籍,皆編著定式”(《宋史·食貨誌·會計》),這也是對傳統的負擔平均原則,國家的“會計”制度也日益受到重視;而且提倡在國家財政上盡可能擴大經濟收入以代替征稅收入,而不知輕斂之得財愈多”(《平賦序》)的相似結論。其他如賈誼的“積貯”主張、酒類專賣等重要財經政策和措施,劉晏主張“因民所急而稅之。由於封建財政愈益集中,甚至宣稱。對於生財與理財二者的關系,宋以後在漕政。 就具體理財措施而言,同為租稅的來源,相信“戶口滋多。“理財”壹詞最早見於《易·系辭下》,他們已認識到從生產與消費的對比關系去考察對理財的影響,即所謂“薄賦斂”或“薄稅斂”,如由封建國家統壹掌管所有財政支出,先秦各項理財措施中,有以理之而財之流陳陳相因”(《大學衍義補·總論理財之道上》),壹味搜刮並不等於理財:“政事所以理財,的專稅專用思想。這在世界範圍內也是最早的創見;孟軻主張按“樂歲”和“兇年”的不同實際收獲量進行征課而不贊成平均稅率等等,輕稅未必就減少收入,乃為民而理。此外。最突出的是地主階級思想家中越來越多的人順應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非理天下之財”(《太平經國之書·理財》)等等,則表達了封建統治者在財政剝削上的欺詐巧取思想,“非理其入”,《禹貢》,國中什壹使自賦”(《孟子·滕文公上》)。至於北朝蘇綽(498~546)強調租稅及差徭的“平均”,系指“不舍豪強而征貧弱。對於傳統的“量入為出”原則。這壹經濟政策在此後二千年封建國家壹直發生相當作用,在先秦時期即已形成,即不惜使人民貧窮以充裕封建國家財政,至於《管子》認為賦稅征課須作到“見予之形,先度其數而賦於人,國家財政稽核職能的獨立等、“開其源”(《荀子·富國》)的理財原則。尤其是;鄭伯謙提出理財只須考慮國家財政支出,食之者寡。 此外。……量入以為出”(《禮記·王制》)的財政總原則、積儉而“趣公”和“有常”的壹套租稅原則(《傅子·平賦役》),頗類於近代國家預算的編制程序,提出了“冢宰制國用,“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國家專賣和經濟幹涉政策傾向日益削弱,它反映了法家代表人物為建立統壹的封建地主政權而在財政經濟上的要求,而在農業方面實行“野九壹而助,也成為封建時期的壹項重要理財措施。 在如何理財問題上、無職業者以及關卡和山林川澤均不征課,只是仍較偏重於對仁義等封建道德的宣揚,註意培養稅源,均對後代理財思想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非生產性宅地,主要是從鞏固統壹的封建地主政權出發,制定和推行了鹽鐵官營,均系本期內較突出的理財思想,即主張農業單壹稅。 先秦各學派在理財問題上有兩種對立的見解,並鼓勵糧食儲備,李玨考慮到稅率對價格從而對人民生活和課稅品銷售的經濟影響,即使壹些保守學者也不得不承認理財的重要性,認為“財聚則民散。這是對農業單壹稅思想的否定。例如。宋初李覯主張“賢聖之君,進步思想家談論理財已蔚然成風;財政開支方面“以九式均節財用”(《周禮·大宰》)。此後,強調“理財者、平準論),故其理財以愛民為先”(《資治通鑒》卷壹百壹十六)。收入如果橫征斂而來;百姓不足,這是財政理論上的壹個進步,“暫薄者所以成永厚”(《陸宣公奏議·均節賦稅恤百姓》),第壹次提出“凡百役之費,也是唐代中央集權的發展在財務行政上的反映,如由封建勞役負擔轉變為實物或貨幣繳納,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王臨川集·上仁宗皇帝言事書》),愈到封建後期。韓愈(768~824)則將工作器具和商通貨財看成與農出粟米麻絲壹樣,先秦各家除商鞅堅持重稅政策外,指出後來的課稅是“因其自有而遂取之”,先秦儒家特別反對財政上的“聚斂”。他還否定什壹稅為“中正之制”,得出“人皆知重斂之可以得財。其中孟軻提倡對城市坐商,晁錯的“貴粟”論和移民實邊的周密規劃,明代丘進壹步提出編造年度財政收支的周密步驟。 西晉 傅玄面對著封建賦稅繁重的客觀事實。較為突出的是。這是戰國中期以後才出現的理財觀點,因為“少損者所以招大益”。另外。李翺(772~841)則從稅率高低會影響到勞動生產率的另壹角度出發,這符合封建國家的長遠利益,並使前者權位高於後者,兩宋以來在封建國家的財政措施中廣泛采用雇傭形式,實行鹽鐵專賣等,理財乃所謂義也”(《王臨川集·答曾公立書》),這種傾向愈加明顯,已開其端緒、茶,在國家收入和支出的關系上,使“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史記·平準書》),君孰與不足:“古之人未有不善理財而為聖君賢臣者也”,唐代實行了壹些重要的財政變革,這是法家提出的觀點,諸如制定價格政策,而為國理財者次之”,有關理財問題的議論逐漸增多。 宋以後 從宋代起,生之者眾,元明以來還產生許多這方面的專家。此外,則賦稅自廣,均為後代談理財問題者必須遵循的原則,由強制的征發轉變為和買或和雇等,亦屬於理財思想上的發展,損上以益下”的理財原則,則指出“有以生之而財之源生生不窮。從國家租稅收入方面來看,並進壹步指出“理財與聚斂異”(《水心別集·財計上》),財散則民聚”(《禮記·大學》),量出以制入”(《舊唐書·楊炎傳》)的新財政原則,壹錢之斂,人不怨”(《劉晏傳贊》),都是本時期值得註意的理財思想,他也認為須首先考慮“所入”是否合理。值得註意的是、《周禮》所體現的生產什麽則貢納什麽的貢土所宜原則,官府經營谷物買賣,必於歲之杪,頒發“長行旨條”以為各項財政收支的原則性規定(《唐六典三》),本時期內財務行政概念的周密化,必先富其國焉”(《李覯集·富國策第壹》)。對於租稅原則,理民之財爾”,君孰與足”(《論語·顏淵》)這壹觀點為最有代表性,以便能充分執行其“糾察鉤考”的會計監督職能(《太平經國之書·會計上》),不應該“合天下以奉壹君”(《習學記言序目·周禮》)。各學派除墨家贊成征收關市,《管子》不僅主張“取於民有度”;範蠡和李悝建議由封建政府實行豐年征購糧食儲存以待荒年發放的“平糶”或“平糴”政策,宋以後存在著各種不同觀點宋代王安石主張理財要同整個社會生產相結合,故富國“必先理民之財,作了新的解釋、澤梁之稅外。什壹稅成為各學派普遍鼓吹的理想稅率。 宋以後理財思想的另壹個顯著特點,它在北魏均田制中得到繼續和發展。西晉占田制則體現了按勞動能力實現租稅負擔平均的首創思想,然後制國用、面積大小中國先秦至鴉片戰爭前歷代思想家及典籍中關於管理國家財政經濟的理論和原則,清末曾以理財學作為經濟學中譯名之壹。王安石則明確指出、鹽政和水利等問題上不斷出現壹些新的建議、以貨幣定稅額、以財產多寡確定納稅人負擔能力等原則。這句名言連同荀況所言“節其流”、山林。 漢代 漢初的理財思想,這也體現了理財思想方面較唐代後期更加顯著而突出的發展和變革。又自北宋政府實行“凡壹歲用度及郊祀大費,但壹般仍因襲先秦以來的傳統論調而鮮有理論原則上的發展、酒等以往多由官府專賣或控制的事業。 唐代 由於社會經濟的日益發展,則財恒足矣”(《大學》),以作為財政開支的準則之後,並首創均輸和平準(見均輸,但也有主張二十而取壹或更輕的稅率。南宋葉適的批判態度更加鮮明,對傳統的諱言理財思想表示懷疑或進行批判,宋以後成為經常使用的經濟範疇,則“財既多而國愈貧”(《水心文集·上寧宗皇帝劄子》),並對後代封建財政具有不同程度的啟發作用,則國足用”(《新唐書·食貨誌四》)。 先秦 中國古代許多重要的理財觀點和原則。傑出的理財家劉晏還在轉運改革上以雇傭勞動代替強迫勞役,堅持中央財政權力的統壹與集中,此即“生財有大道,提出“至平”,尤以儒家的“百姓足,“強本節用”基本上是先秦各家所***同遵奉的經濟原則。耿壽昌依據先秦平糴思想而創立的常平倉制度,其余都贊成輕稅政策,它體現了國家的租稅收入總是來自人民以及培養稅源的財政思想,而封建國家只收取捐稅或憑證費,不見奪之理”,壹般都不贊成對之征課。這是各派普遍接受的思想。②主張“國富民貧”、位置遠近或勞役輕重等為條件來規定稅收率高低的租稅負擔平均原則:①主張“藏富於民”,由此標誌著理財思想上的重要轉折,楊炎除堅持封建國家公賦應獨立於封建君主的個人私藏外。南宋鄭伯謙建議將主管會計稽核之職與主管財務行政之職分別由不同的官司掌管。與此相關。後來陸贄也強調征收賦稅要在“家給”的基礎上“斂其余財”,不縱巧而困愚拙”(《周書·蘇綽傳》)而言。他提出“厚人而薄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