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想到了不爭,想到了老子。
在中國人的觀念裏,似乎與世無爭,與人為善,壹味地忍讓不爭,就是活得通透,且往往把這種觀念跟老子聯系在壹起,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對老子也是不公的。活得通透不是壹味地忍讓不爭,而是壹種“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榮守辱”的謙和品質和為人處世的大智慧。
老子的“無為”是針對人
的“有為”而言的,“無為”是效法道的順任自然,遵循客觀規律的不強作妄為,是不妄、不作的意思,老子的“不爭”也即是不妄爭,而是“不爭而善勝”的“爭”。
縱覽《老子》全篇,沒有壹處教人無原則忍讓、懦弱不爭的主張。之所以被誤解,除了像倪萍說的“盲從”、“人雲亦雲”外,還有望文生義、自以為是。作為“君人南面之術”的立意主旨,老子文章中的“不爭”,無壹不是要求侯王“以百姓心為心”,不要伸展壹己之欲與民爭利。侯王要爭,誰爭得過他?但是與民爭利便會導致天下大亂,因此老子諷喻侯王“愛民治國”要“無為”,不要滋生事端。
我們看壹下老子的“不爭”,是壹種什麽樣的通透與境界。
“上善若水”是人所周知的名言,但大多數人都把水的“處下不爭”理解為與世無爭。水至善,“幾於道”,善就善在“處下”而能“利萬物”上,並因此引出“能輔萬物之自然,而弗敢為”和“受邦之詬,是謂社稷之主;受邦之不祥,是謂天下之王”的結論。
水有七善之德:處下的居位之善;海乃百川的心胸之善;施與萬物的給予之善;真誠而簡約的言辭之善;親善他人的處事之善;處事之善,應當能以親善、和睦為原則;順時應變的果敢行動之善。唯如此,才能少走彎路,不犯錯誤,能努力做到這些,才算大徹大悟的通透之人。
老子在這壹章裏,重點說明天下紛爭、為盜、民心亂的根源,就在於“尚賢”“貴貨”“見可欲”,凡是被標榜的,比如聖賢的名氣地位, 美食 美服的奢華等等,那壹定意味貪婪心,引導著民眾滋生著紛爭心,而標榜這些東西的正是侯王,這是侯王與民爭利的“政策體現”,所以侯王不要隨意標榜什麽,不要認為自己真的是聖人,無所不知無所不懂,老老實實“以百姓心為心”,將民眾擺在至高無上的位置。
用在個人生活上,那就是不要張揚,不要炫耀,更不要炫富,低調收斂才是個明白人。真正活得通透的,壹定是精神層次高的人,而不是除了錢什麽也沒有的人。
老子的思想雖然主要針對侯王,但他卻壹言萬端具有無限普適性,因此被當做治國、用兵、修真、養性以及被人用作權術。本章的意旨是教人懂得事物相反相成、對立轉化的規律,掌握了它,才能活得通透。就聖人而言,堅守將這壹原則作為天下事理的範式,不自我表揚,不自以為是,不自己顯耀,不自我矜誇,反而能長久。正因為不跟人爭,所以天下沒有人和他爭,才能為天下主。
本章的“不爭”,強調的是“君德”,也就是侯王為政的原則。同時,這是壹個與“職場”相關聯的“君德”,即“為之下”的“用人”“君德”,是如何對待民眾的問題。用之於個人修養,則是不恃強淩弱,不要得理不讓人,這才叫做“不爭之德”,這才是正確的“用人觀”,這才叫做“配天”(符合天之道),這是自古以來的最高標準,這裏說的“不爭”是壹種大氣,壹種格局,壹種謙讓的品質,與“與世無爭”毫無關系。
本章中的“不爭”,說的是侯王與民眾的關系模式。本章所講“不爭”依然是侯王不與民眾相爭,無論是頒布政令的公事,還是侯王個人的私事,都不能侵犯民眾的利益,都要“以其身後之”。老子主旨在君主,但推而廣之,任何人做到善下、以其身後之,都能得到眾人的推戴,這才叫活得明白,活得通透。但絕不能在為人處世方面抱著與世無爭的無所謂態度,那就偏離了做人的原則,老子的不爭是“方”基礎上的“圓融”。
這裏的“人之道,為而不爭”,是說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則基礎上,人道效法天道的利而不害,只為民眾做事而不與民爭利。把“不爭”孤零零地拎出來,以自己的所謂“不爭”來理解老子的“不爭”,那才真的是沒活明白。當壹個人能設身處地地為他人著想、為他人付出時,比如母親對孩子,愛人對配偶,還需要爭嗎?這叫姿態,高姿態就是大通透。
由此可知,老子的思想是大通透的,他的“不爭”不僅體現在為政的要求上,同時對任何人都有啟發意義:不把自己的私欲淩駕於他人利益之上,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有其該有的“道”,都要和光同塵於生存環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懂得斂而不露,約束自己爭強好勝的欲望,不做無原則的爭執,不要以己之長量人之短,妄下評語。
有人說老子的思想是壹個高深玄妙的“不可行性報告”,很贊成,他告訴我們什麽才是大通透,什麽事不可為,什麽事不該做,按照這個“不可行性報告”去做,則無往而不利,活出自己,活出通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