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男女的浪漫社交
在封建社會,廢立之事可謂充滿兇險,壹旦失敗,那就是犯了“謀反”、“犯上作亂”之罪,腦袋就要搬家,所以,霍光雖然當時在朝裏極富威望,但也覺得單憑壹己之力,有些難以勝任,必須得找幾個幫手。
這些幫手找誰好呢?思來想去,霍光想到壹個人,這個人姓楊,名敞,時任丞相,官封安平侯之爵位。但霍光是身為壹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高官,又不便於親自去和楊敞商談廢立之事,於是,他暗派得力助手,時任大司農之職的田延年去楊府遊說。
到了楊府以後,田延年把霍光要行廢立之事說了出來,楊敞壹聽,心裏十分緊張,“懼不知所雲”。田延年壹看事情要僵,就假托起身更衣,楊敞的夫人是壹位識時務的女子,她見丈夫已經聽聞了廢立大事,現在態度曖昧,恐怕不久大禍就要臨身,心中十分恐慌,於是立即說服楊敞,她說:“廢立是國家的大事,現在大將軍霍光派大司農來告訴妳,這是別有壹番深意的。相公您若是不與大將軍同心同德,反倒猶豫不決的話,第壹個遭殃的壹定是您!”楊敞因為曾經給霍光當過大將軍幕府司馬,深知霍光的脾氣,覺得妻子說的有些道理,但又不想過早表態。楊敞的夫人沒辦法,只好自己出面。“延年從更衣(處)還,敞夫人與延年參語,許諾,請奉大將軍令”(《漢書·楊敞傳》)——與田延年兩個人壹起研討出路,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這個時候還是處於“禮崩樂壞”的春秋時代,禮制還不十分健全,因此,有人認為這條史料不足為據,那麽,我們不妨再引幾條漢朝的例子。
我們知道,漢朝自叔孫通裁定禮儀規犯之後,可謂百禮俱備,但這個時候男女相見之事例卻屢見於史書。
《漢書》上記載了這樣壹段歷史,西漢第八任皇帝昌邑王劉賀,因為不守祖制,放蕩不羈,在為其前任皇帝服喪期間,鬥雞玩狗搞女人,因而被時任大司馬、大將軍,官封博陸侯的霍光等人所鄙視。為了使漢高祖劉邦開創的基業不至於毀在少不更事的花花公子手裏,霍光決定奏請皇太後,廢掉劉賀,改立新主。
無獨有偶,班固在《漢書》中還提到另外壹些上流社會非婚、非親男女之間交往不避嫌的故事。
《漢書·周昌傳》上寫道:“周昌者,沛人也。昌為人強力,敢直言。自蕭、曹等皆卑下之。昌嘗入奏事,高帝方擁戚姬,昌還走。高帝逐得,騎昌項上問‘我何如主也?’昌仰曰:‘桀紂之主也!’於是上笑之,然尤憚昌。及高帝欲廢太子而立戚姬子如意為太子,大臣固爭,莫能得。上以留侯策止,而昌庭爭之強。上問其說,昌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廢太子,臣期期不奉詔!’上欣然而笑,即罷。呂後側耳於東廂聽,見昌詭謝曰:‘微君,太子幾廢!’”
故事中的周昌是劉邦的老鄉,素以直言敢諫著稱,是個認理不認人的直臣。他入宮奏事正遇上皇帝和愛妃調情,這說明當時的君臣並不是只在純男人的世界裏交談,手下的人知道皇帝與妃子娘娘調情,而又敢放周昌入宮,這說明當時人於男女之防並不看重。周昌見了皇帝與戚姬在壹起,抽身而走也並非是因為他怕見女人,而是因為皇上耽於女色,所以,當劉邦問自己是什麽樣的帝王時,周昌答以“桀紂之主也”。
周昌政治生涯中最為得意的壹件事是阻止劉邦廢太子。劉邦其人,好色成性,呂後本是其正妻,但他卻深愛小妾戚姬,因愛屋而及烏,對戚姬所生的劉如意看起來分外順眼,所以,想要廢掉呂後所生的太子劉盈,改立如意。廢長立幼,本是件理虧的事,而由於劉邦刻意堅持,所以,反對者大多數只好“知難而退”。但周昌卻不看臉色認死理,他素有口吃的毛病,壹著急就冒出了那句千古名言“期期以為不可”把劉邦給逗樂了,於是廢太子壹事暫告擱淺,壹直為兒子的命運擔憂,躲在幕後偷聽的呂後心花怒放,在周昌退朝時與周相見,而且屢屢言謝。
最為驚世駭俗(當然是驚後人之世,駭後人之俗)的是司馬遷《史記》中提到的另外壹件事。
漢景帝時,郅都為大臣,有壹次景帝遊幸上林苑——上林苑地在今陜西西安市西及周至戶縣交界處,占地約二百多華裏,苑內放養禽獸,供皇帝射獵之用,並建有離宮、觀、館數十處,大文豪司馬相如曾有《上林賦》記其侈。這次遊幸,隨侍的人不多,只有郅都跟在皇帝身後。郅都是西漢河東大陽(今山西平陸東)人,景帝時,他任濟南太守,誅殺當地豪強,以功遷升中尉(官名),執法嚴峻,被當時的貴戚、列侯視為“蒼鷹”。
正在遊玩之間,景帝卻突然命郅都去代他召愛妃賈姬——賈姬當時正在廁所裏,郅都當然覺得此時去叫正在“方便”的賈姬,實在是有些不“方便”,但漢景帝卻很不高興,後人論之曰:“帝姬處混穢之地,使人臣親往視之,無乃輕漫乎?”但景帝當時卻確實動過這樣的念頭。
景帝的老爸漢文帝劉恒有壹次遊幸上林苑,袁盎隨侍在側。袁盎即爰盎,曾歷任吳相、齊相等職,是當時有名的遊俠,此人也向以俠義自許。這壹天與文帝同行的內宮眷屬,除了皇後以外,還有壹位謹夫人,謹夫人其時正得帝寵,所以,如日中天的她竟不顧禮節與皇後並排而坐,並且壹點也不感到不安;袁盎突然豪氣幹雲,舉步上前,拉起謹夫人,把她推到皇後的身後。
西漢時男女之防不大,東漢呢?
提到東漢,人們往往會想到“強項令”董宣,董宣曾任洛陽令,光武帝之姊湖陽公主的家奴故意殺人,別的官吏壹聽說是公主府的人幹的,都退避三舍,但董宣卻趁公主駕車出外之機,誅殺了惡奴。這壹打狗不看主人的舉動惹惱了公主,壹狀告到光武帝劉秀那裏,劉秀想當和事佬,就命董宣與公主見面,想讓董給公主賠個不是,叩個頭,但董死活不叩頭,因而落下個“強項令”的美名。
在這段史實中,董宣可是和公主見了面的。
東漢末年,有壹位很有名望的女文學家、女詩人名叫蔡琰(通稱蔡文姬)。此女博學有辯才、通音律。初嫁河東衛仲道,衛亡,回歸母親。漢末大亂,蔡文姬被董卓部將所擄,後流落“番邦”,嫁匈奴左賢王。愛才惜才的曹操念及故交,用金璧把蔡琰贖回,令她再嫁董祀。後董祀犯法,蔡文姬光著腳、披散著頭發,到曹操和壹大屋子男人聚會的地方為丈夫求情,從死神手中救回了丈夫壹條性命。曹操聽說蔡文姬來了,就對滿屋賓客說:“故人之女在外,今為諸君見之”——願把蔡女介紹給眾人見面,也不避嫌。
三國時代,魏國的鎮北將軍許允因受夏侯玄、李豐等人的連累,被司馬懿逮捕。許允被捕後,他的門生急忙跑去告訴許允的妻子,許妻聞訊安坐織布機旁,神色不變,說道:“我早就知道會這樣了!”
東晉時代,庚友因事被捕,庚友之妻光著腳跑到當時握有生殺予奪大權的大將軍府上為夫求情,門衛不讓進,她還與門衛據理力爭。
唐高祖李淵的女兒平陽公主,是有名的“娘子軍”統帥。隋朝末年,李淵起兵時,公主住在長安,公主之夫柴紹棄家跟隨嶽父東進,家裏只剩下公主和壹些家奴,危險的形勢反倒激發了平陽公主的豪情壯誌,她逃到戶縣,散家資招募了數百個青年男子,以此為基礎,組建了壹支娘子軍。需要加以說明的是古人所說的“娘子軍”與我們今天的“娘子軍”並不完全相同,那時候的娘子軍中絕大部分是男子。
《舊唐書》上說:“安祿山有邊功,帝寵之,詔與諸姨約為兄弟,而祿山母事妃,來朝,必宴餞結歡。”——安祿山是有名的胡人將領,“諸姨”指的是楊玉環姐妹,“妃”指的是楊玉環本人,“帝”是唐玄宗。玄宗皇帝只因為安祿山立有軍功就讓他與貴妃的姐妹來往,並且與貴妃“宴餞結歡”,這說明唐朝人男女之防並不是很大。
到了宋代以後,尤其是南宋以後,由於程朱理學的盛行,男女之防開始森嚴起來。
不藥而卒的胡氏死而復生的陳氏
大約從明代開始,官修的史書《烈女傳》中增加了壹些前所未有的內容。
《明史·烈女傳》載:“胡氏,會稽人,字同裏沈袠,將嫁而袠構父難……袠扶父喪歸,比服闕,始婚。胡年已二十七。逾六月,袠卒,胡哀哭不絕聲。盡出妝具,治喪事。有他諷者斷發◆面絕之。終日壹室中,即同產非時不見。晚染疾,家人將迎醫,告其父曰:‘寡婦之手豈可令他人視,不藥而卒,年五十壹。’”
這位被列入“烈女傳”的胡氏為亡夫守節,謹守男女授受不親已到了癡迷的程度,以五十壹歲老婦之年,身患重病也不肯請醫生診治,原因就是因為醫生是男人,而其時的醫生診病須碰病人的手(切脈),所以竟不治而死。
這種烈女是唐以前所沒有的。
再看壹個《明史》中的例子。
《明史·烈女傳》載:“陳節婦,安陸人。適李姓,早寡。孑然壹身。歸父家,守誌坐臥小樓,足不下樓者三十年。臨終,謂其婢曰:‘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樓舉之,氣絕窬時矣,起坐曰:‘始我何言,而令若輩至此?’家人驚怖而下。”
這位陳節婦謹守男女之大防已到了近乎瘋狂的地步,不僅生前不與任何男子見面,而且死後還不準男人走上樓擡她的屍體,這種行為,唐以前的史書中也根本沒有。
宋代雖然產生了程朱理學,但《宋史·烈女傳》中所載之烈女,對於男女之大防,也並沒有達到明代以後那樣幾近瘋狂的程度。
茲舉壹例,讀者不妨以之與《明史》所載作壹比較:
《宋史·烈女傳》:“韓氏女,字希孟。巴陵人,或曰丞相琦之裔。少###,知讀書。開慶元年,大元兵至嶽陽,女年十有八,為卒所掠,將挾以獻其主將。女知必不免,竟赴水死。越三日,得其屍。於練裙帶有詩曰:‘我質本瑚璉,宗廟供蘋蘩。壹朝嬰禍難,失身戎馬間。寧當血刃死,不作衽席完。漢上有王猛,江南無謝安。長號赴洪流,激烈摧心肝!’”
韓氏的投江而死,主要不是因為落入男人之手,而是因為她身陷“胡兵”之中,所以,她才有“漢上有王猛,江南無謝安”的慨嘆。
再看壹個《明外史》中的例子。
《明外史·烈女傳》載,有壹個名叫柴氏的女子,是夏縣孫貞之妻。崇禎四年冬,壹夥流賊迫近夏縣,柴氏與丈夫壹起避入山中。那夥土匪搜山時柴氏與丈夫不幸被抓住。賊兵見柴氏生得年輕美貌,不由欲火攻心,壹個人上前捏了捏她的手,號稱“剛烈”的柴氏立刻用牙將這個不認識的男人捏過的肉咬了扔掉,另外壹個賊兵又扳了壹下柴氏的胳膊,柴氏又如法炮制,壹口咬掉了胳膊的那塊肉,結果,被賊兵用刀活活砍死。
這種為了嚴男女之大防的酷烈舉動是前代史書中所罕見的。
我們不妨與南北朝時的《北史》比較壹下。
據《北史·烈女傳》載:鉅鹿魏溥妻房氏者,慕容垂貴鄉太守常山房湛女也。幼有烈操。年十六,而溥遇疾且卒,顧謂之曰:“死不足恨,但痛母老家貧,赤子蒙眇,抱恨於黃壚耳!”房垂泣而對曰:“幸承先人余訓,出事君子!義在偕老,有誌不從,蓋其命也。今夫人在堂,弱子繈褓,願當以身少相感!”俄而,溥卒。及將大斂,房氏操刀割左耳,投之棺中。仍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流血滂然。助喪者哀懼。姑劉氏輟哭而謂曰:“新婦如何至於此?”對曰:“新婦少年,不幸早寡。實慮父母未量至情,割此自誓耳!”
這個後燕時代的“烈女”,她也曾操刀自殘身體,但她自殘的原因卻不是因為有男人摸了她的耳朵,而是想要藉之向父母表示自己不再嫁的決心而已!
從漢代到唐這種自殘身體的“烈女”極少(《烈女傳》中僅有兩個人),而其自殘的目的都是表明自己不嫁人的決心,並不像明代以後那樣,視異性如“AIDS”(艾滋病)壹樣,壹旦觸及就“毒蛇嚙腕,英雄斷臂”。
綜合上述材料,我們不難發現,雖然早在戰國時期就有人(孟子)提出過“男女授受不親”的口號,但直到唐代,男女之間的界限卻並不像後世那樣森嚴,後妃可與臣子見面(如呂後與周昌),同事之妻可與別的男子交談(如楊敞之妻與田延年),皇帝可派大臣去愛妃如廁的地方促駕,大臣也可以把皇帝的妻子拉下寶座,光武向稱“端嚴守禮”,但卻令姐姐與臣子相見,曹孟德素來嚴明,卻願把故人之女介紹給在座的男性來賓,師母與門生論事,妻子與門衛辯言,平陽公主仗義,指揮家奴,收編流寇,成號令三軍之元帥,至於安祿山與楊貴妃姐妹頻繁往來,關系曖昧,已見諸戲劇,此類例子,所謂俯拾俱是。
只是到了宋代以後,男人和女人才成為天上的“參商”,不能相見。
需要加以說明的是,古代先哲們提出:“男女授受不親”本是為了端正男女之間的往來,並非要人們死死遵守,所以,孟老夫子有“嫂溺,則援之以手”——嫂子掉到水裏,要伸手去救她——的說法。所以,孔老夫子才可以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政治理想之實現,而降尊紆貴去見衛靈公的夫人南子。
只是到了後人手裏,為了整肅江河日下的世風,才矯枉過正,把壹本好“經”給念歪了。
我們今天澄清古人並非壹直“男女授受不親”這壹事實,其目的並非是要為男女之間逾禮交往找“古已有之”的理論根據,而是要讓大家明白:任何壹種禮儀制度都有壹個形成的過程,我們既不能厚古薄今,同樣,也不應以今證古。(文章摘自《顛覆歷史》作者:張誌君 出版社: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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