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心存僥幸吧,或者真的沒有能力去做。來看看他們下場是怎樣的。
1、老賴唯壹住房法院可拍賣
今後,只有唯壹壹套住房,不再是老賴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比如說,被執行人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執行人只有壹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
案例分析:江蘇宿遷市沭陽的劉某某因涉及 民間 借 貸 糾紛,他的唯壹住房被法院拍賣了81萬多元,考慮到他今後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從拍賣款中支付給他5萬元、相當於當地6年左右的租房費用。
2、查封、凍結老賴支付寶賬戶
之前由於法律法規更新的滯後,很多老賴把錢存到支付寶、微信等網絡支付賬戶中,然後以銀行卡中沒有錢為由來忽悠法院,以此來躲避追債。
現在,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範圍。成了老賴,以後網上訂旅遊住房、買保險、租房、相親等等,都會受限。
3、壹鍵網上凍結、劃扣老賴財產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將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
今後,執行法官足不出戶,鼠標壹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