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最近壹段時間,為潘金蓮翻案的聲音此起彼伏:認為她是封建禮教的犧牲品,她不貪財,遭遇也很可憐,她被殺被罵實在是委屈,甚至有的認為她比竇娥還冤,我覺得這有矯枉過正之嫌。
誠然,潘金蓮是當時社會制度特別是婚姻制度下的受害者。正值豆蔻年華,貌美如花的她不但沒有選擇伴侶的權利和自由,還經常遭遇惡心的張大戶性騷擾,反抗後竟然被以羞辱的方式下嫁給猥瑣的武大郎。
武大郎當然配不上她,僅僅從外貌上看的話,真的就如“象牙掉進了狗嘴裏”,壹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癩蛤蟆吃上了天鵝肉,還流著粘稠的哈喇子。
可是,這也不是潘金蓮可以“謀殺親夫”的正當理由,妳可以去尋找妳的幸福,但不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更何況是剝奪他人的生命了。
其實武大郎也是這場婚姻的受害者,他自以為“天上掉下了潘妹妹”,自己時來運轉中了頭彩,殊不知,天上從來不會掉餡餅,天下也沒有免費的午餐。
他的懦弱和無底線的善良,小心翼翼的陪侍想維護住這種形態,卻沒能換取潘金蓮的同情,反而被變本加厲的欺侮,最後失去了性命。
潘金蓮毒殺武大郎的動機很簡單:她不甘心壹直和西門慶這樣偷偷摸摸茍且,她想做長久夫妻。
西門慶能滿足她的所有欲望,潘金蓮除了年輕貌美外還有壹個特質:為頭的愛偷漢子。
西門慶有資格成為她愛偷的那個漢子在於他本身具備的六大優勢:潘、驢、鄧、小、閑。對這六個字我不再過多解釋,相信大家心知肚明。
這些是武大郎的短板,可這並不是武大郎的過錯,武大郎也沒有強行霸占潘金蓮,當初嫁給武大郎,她並沒有強烈反對,是默認了的。
現在武大郎的存在阻礙了她的這種畸形欲望,在王婆的誘導下,她說出了那句千古名言:大郎,該吃藥了。
然後,也因此把自己永遠的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並遺臭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