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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第八節“九變篇”,孫子提出了“ 智者之慮,雜於利害 ”的著名論斷,認為“雜於利害”是“九變”的前提。
孫子在幾千年前就提出的思想,閃耀著“全面辯證看待問題”的真理光輝。
如今,我們如何權衡利害?值得認真思考。
原文
釋義
解讀
所謂“雜於利害”,就是在問題權衡中,要充分兼顧到“利和害”兩個方面。只有“雜於利”,才能對事情之“可為”提高信心;只有“雜於害”,才能提高警惕,防患於未然。
要想真正有效解決問題,必須權衡利害、趨利避害、有備無患,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
我們總說,黑夜之後是光明。
殊不知,很多人就倒在淩晨五點鐘,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放棄,僅僅因為看不到希望的亮光。
偉大的智者,就是在那黑暗中舉起了火把的人,為人們指引了前進的方向。
在近代中國的困難時期,那個人人自危的至暗時刻,有人發布了著名的《論持久戰》,點亮了爭取民族自由的燈塔,讓受苦受難的華夏子民看到了奮鬥的希望。
在那個內亂不斷、前有伏擊、後有追兵的混沌歲月,有人在摸索中發出了偉大的“長征”號召,四渡赤水、翻雪山、過草地,最終在重重危險中勝利突圍,星星之火漸成燎原之勢。
在害思利,堅定信心和勇氣,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才發現原來“大有可為”,而困難原來只是“紙老虎”。
《孟子·告子下》有雲: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這就告誡我們:條件越是有利,越是不能盲目樂觀,壹旦沈迷於太平盛世而不自知,才是最危險的時刻。
在利思害,壹方面可以警醒人,不要得意忘形;壹方面也在提示人,更要防患未然。
只有這樣,才不至於見利忘害,才能做到趨利避害,即便不能避免損失,也能及時止損。
這裏不得不提及八旗子弟的事例。曾經驍勇善戰的八旗騎兵,戰鬥力碾壓了中土步卒,壹路橫沖直撞,破關南下,壹往無敵。
建立大清帝國之後,也曾出現了榮耀至極的“康乾盛世”,但八旗子弟逐漸奢靡享樂、武藝退化,養鳥鬥蛐、鬥誌全無,漸漸成了“紈絝少爺”的代名詞,最終走向了衰敗滅亡。
從古至今,從中到外,這種興衰成敗的案例仍在持續更叠,仿佛歷史壹直都在重演,只不過劇本的主角、時間、地點不同而已。
希望如今的我們,能夠多壹些警醒自覺,少壹些“重復昨天的故事”。
權衡利弊,就是要“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學會選擇與放手,也需要人生智慧。
雜於利害,就是努力讓“利害”都為我所用,至少不要成為“拖累”或包袱。
壹方面,用“利”調動、用“害”脅迫對手,把對方拿捏得恰到好處。
另壹方面,借用“利”充實強大自己,消除“害”避免無謂的損失。
我理解,能夠未雨綢繆,做到“有備無患”,才是權衡利害的終極高手。
我們常聽說,打得贏才能不戰而屈人之兵,準備打才可能不必打,越不能打越是要挨打。
這句至理名言,辯證地揭示了“敵與我”“備與打”“強與弱”的利害關系。
不僅在古代戰場,如今的職場、市場、社會競爭中,權衡利害更是應用廣泛。
比如,我們都有籌劃組織壹個活動的經歷,制定了多套方案或計劃,這個篩選比較、優中選優、定下主次的過程,就是“雜於利害”的有力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