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桔千樹(賈思勰《齊民要術》)
李衡(1)於武陵龍陽汛州(2)上作宅,種甘桔千樹。臨死,敕(3)兒曰:“吾州裏有千頭木奴,不責(4)汝衣食,歲上壹匹絹,亦可足用矣。”吳末,甘桔成,歲得絹數千匹。恒(5)稱太史公所謂“江陵千樹桔,與千戶侯等”者也。
樊重(6)欲作器物,先種梓、漆(7),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鹹求假焉。此種植之不可已已(8)也。諺曰:“壹年之計,莫若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此之謂也。
[註釋]
(1)[李衡]三國時吳人,做過丹陽太守。(2)[汛州]大沙洲。(3)[敕]告誡。(4)[責]要求。(5)[恒]通常。(6)[樊重]東漢人,光武帝劉秀的外祖父。(7)[梓、漆]梓樹和漆樹。梓樹是好木材,漆樹可以產漆。(8)[已已]停止。
翻譯:
李恒在武陵龍陽的沙洲上造了座宅院,種了壹千株柑橘樹。臨死時告誡兒子說:“我在沙洲裏面有壹千個樹木奴隸,它們不要求妳給提供衣服和食物,每年每個木奴創造壹匹絹的價值,也就足夠妳用的了。”吳國末年,柑橘長成,每年可以得到數千匹絹的價值。這就是人們常常提到的太史公司馬遷的名言“江陵壹帶誰種植壹千棵柑橘樹,財富可以與千戶侯相等。”樊重想要制作器物,就提前種上梓樹和漆樹,當時的人都嘲笑他。然而過幾年之後,所種樹木都派上用場。以前嘲笑他的人都向他借木材和漆。這說明種植是千萬不可放棄的。諺語說:“壹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就是說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