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勞塞維茨的《戰爭論》,以令人信服的邏輯和生動的論述向人們揭示了戰爭的本質。
他認為戰爭屬於社會生活領域,它決不是獨立的行為,而是從屬於政治的。不僅如此,政治還是孕育戰爭的母體,戰爭的輪廓在政治中就已經隱隱形成,就好像生物的屬性在胚胎中就已形成壹樣。
克勞塞維茨在戰爭的政治關系問題上提出了壹句至理名言,即“戰爭無非是政治通過另壹種手段的繼續”。戰爭不僅是壹種政治行為,而且是壹種真正的政治工具,因此戰爭必須服從政治的需要。
克勞塞維茨在《戰爭論》中,把人的因素提到了壹個突出地位,他指出:“軍事活動絕對不是僅涉及物質因素,它總是同時還涉及人應保持具有生命力的精神力量,因此,把兩者分開是不可能的。”
所謂精神力量,即人的能力和內在的力量,包括勇氣和堅忍精神,理智和活動力,統帥的才能、軍隊的武德和民族精神等等。他認為精神力量是戰爭中最重要的問題之壹,它貫穿在整個戰爭領域,並在壹定的條件下(如在雙方的物質損失相等時)起決定性的作用。
克勞塞維茨提醒戰鬥指揮員說:“使敵人精神力量遭受損失也是摧毀敵人物質力量從而獲得利益的壹種手段。”克勞塞維茨還十分強調人民群眾直接參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