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鳩提出了三權分立的理論。
主張依靠法律來治理國家,將國家的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分割開來,不同的人或單位分工不同,這樣就削弱了君主的權利,使更多的人都參與到了國家大事的制定和實行當中,使平民百姓分得了部分的權利提高了百姓的地位,孟德斯鳩的這個學說可以說是順應了民意,他的這部著作的提出不僅僅對法國起了重要的作用。
孟德斯鳩的名言:
1、人所悲傷的並不是人類的死亡而是他們的誕生。
2、能將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的記憶中,生命仿佛就加長了壹些;光榮是我們獲得的新生命,其可珍貴,實不下於天賦的生命。
3、禮貌使有禮貌的人喜悅,也使那些受人以禮貌相待的人們喜悅。
4、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壹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