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2朋友是這麽說的:有壹個盲人在夜晚走路時,手裏總是提著壹個明亮的燈籠,別人看了很好奇,就問他:“妳自己看不見,為什麽還要提燈籠走路?”
那盲人滿心歡喜地說:“這個道理很簡單,我提燈籠並不是為自己照路,而是讓別人容易看到我,不會誤撞到我,這樣就可保護自己的安全,也等於幫助自己。”
有壹次,我搭3朋友的車,就借花獻佛,再將這則故事敘述壹遍與他分享。4朋友聽後,頗有同感,又以自己的實際經驗加以佐證。他說□“以前我開車經過隧道,總是不喜歡開車燈。壹來隧道不長,裏面光線還不差□二來嫌麻煩,認為實在沒有必要開開關關□不料有壹天被迎面而來的大卡車撞個正著,險些命喪黃泉。後來 我才覺悟到,開車燈是給對方看的,因為車子經過隧道,對方是從亮處進入暗處,視覺難免調整不過來,加上對面來車不開燈,那實在太危險了□……”
世上的5朋友,在慢慢的人生道路上,自己(走路)是多麽孤寂與危險,旦夕禍福,沒有人知道妳從何處來,又往何處去。
假如能學學提燈籠的盲人,為別人照路,也照亮自己。時時幫助和關懷別人,別人也就幫得到妳,所謂“為善至樂”就是這個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