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封的主要著作《自然史》是壹部博物誌,包括《地球形成史》《動物史》《人類史》《鳥類史》《爬蟲類史》《自然的分期》等幾大部分,對自然界作了唯物主義的解釋。他根據大量的實物標本作推論,反對“權威”的臆說,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創見,為後來的科學家引路。經他解釋的宇宙裏沒有上帝的位置,宇宙的主人不是上帝而是人。人是自然界的中心,決定他周圍的壹切。
作為科學家,布封頗受詆毀,作為文學家,卻受到普遍的頌揚。他寫的《自然史》,筆鋒富於感情,其中《自然的分期》是壹部史詩,他對獅、虎、豹、狼、狗、狐貍的獵食,海貍的築堤,用形象的語言,作擬人的描寫,生動活潑,至今仍為人們所喜愛。
布封在法蘭西學院入院儀式上的講演《風格論》中提出,壹個作家必須將自己的思想載入不朽的文字,始能不為他人所掠奪,而垂於久遠。思想是公物,而文筆(即風格)則屬於作家自己,科學在不斷進步,科學論點肯定要被新的研究成果超過,而文章風格卻是後人無法代替的。法語中壹般所說的“文如其人”或“文即其人”,就是從布封的名言“風格是屬於個人的”中引申而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