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身者,父母之遺體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篤,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五行不遂,災及乎親,敢不敬乎?”《商書》曰:“刑三百,罪莫重於不孝。”
曾子曰:“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貴德、貴貴、貴老、敬長、慈幼。此五者,先王之所以定天下也。所謂貴德,為其近於聖也;所謂貴貴,為其近於君也;所謂貴老,為其近於親也;所謂敬長,為其近於兄也;所謂慈幼,為其近於弟也。”
曾子曰“父母生之,子弗敢殺;父母置之,子弗敢廢;父母全之,子弗敢闕。故舟而不遊,道而不徑,能全支體,以守宗廟,可謂孝矣。”
養有五道:修宮室,安床第,節飲食,養體之道也;樹五色,施五采,列文章,養目之道也;正六律,和五聲,雜八音,養耳之道也;熟五谷,烹芻豢,和煎調,養口之道也。和顏色,說言語,敬進退,養誌之道也。此五者,代進而厚用之,可謂善養矣。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瘳而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人問之曰:“夫子下堂而傷足,瘳而數月不出,猶有憂色,敢問其故?”樂正子春曰:“善乎而問之!吾聞之曾子,曾子聞之仲尼: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不虧其身,不損其形,可謂孝矣。君子無行咫步而忘之。余忘孝道,是以憂。”故曰,身者非其私有也,嚴親之遺躬也。
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養。養可能也,敬為難;敬可能也,安為難;安可能也,卒為難。父母既沒,敬行其身,無遺父母惡名,可謂能終矣。仁者,仁此者也;禮者,履此者也;義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強者,強此者也。樂自順此生也,刑自逆此作也。本味二曰:
求之其本,經旬必得;求之其末,勞而無功。功名之立,由事之本也,得賢之化也。非賢,其孰知乎事化?故曰其本在得賢。
有侁氏女子采桑,得嬰兒於空桑之中,獻之其君。其君令烰人養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孕,夢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東走,毋顧!’明日,視臼出水,告其鄰,東走十裏而顧,其邑盡為水,身因化為空桑”,此伊尹生空桑之故也。長而賢。湯聞伊尹,使人請之有侁氏,有侁氏不可。伊尹亦欲歸湯,湯於是請取婦為婚。有侁氏喜,以伊尹媵女。故賢主之求有道之士,無不以也;有道之士求賢主,無不行也;不謀而親,不約而信,相為殫智竭力,犯危行苦,誌歡樂之,此功名所以大成也。固不獨,士有孤而自恃,人主有奮而好獨者,則名號必廢熄,社稷必危殆。故黃帝立四面,堯、舜得伯陽、續耳然後成。凡賢人之德,有以知之也。知其賢乃得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