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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買不起,而是覺得沒必要

01

阿雪的手機不小心摔壞了,想買壹部新的。手機品牌多,價位差異也很大,她壹時拿不定主意買哪款,讓好友莉莉推薦,莉莉推薦了蘋果。

阿雪雖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但是卻很清楚自己不想要什麽,於是說預算沒這麽多,讓莉莉再推薦款別的。

結果莉莉卻說:“沒有別的推薦,讓我推薦我就推薦最好的。妳又不是買不起,那麽摳幹嗎?掙錢不就是為了花嘛?女人啊,還是要對自己好壹點兒,該花就花,20歲時喜歡的裙子,40歲穿上已沒有了任何意義。”

“不是買不得起買不起的問題,而是覺得沒必要。手機能用就好了,幹嗎買那麽貴的?再說,買那麽貴再摔了多心疼啊。”阿雪這是第二次摔手機了,壹次是她不小心摔了,這次是她兒子拿著玩時給摔了。

“蘋果甩國產手機好幾條街好嗎,妳要真的買了蘋果,才不會隨隨便隨給小孩子玩,肯定會很小心的。”莉莉繼續遊說阿雪買蘋果,阿雪並沒為之所動,最後花了1500塊錢買了個國產手機。這事被莉莉“怒其不爭”了好幾天。

02

阿雪家其實條件還不錯,可她從上到下,從內到外,沒有壹件奢侈品(當然,也有人認為蘋果不是奢侈品,而是基本配置)。莉莉不同,莉莉是個把“生活品質”掛在嘴邊也努力踐行的人,無論是衣服、化妝品、首飾,沒有壹件不是品牌。雖然莉莉比阿雪收入略高,但是她掙得多花得也多,比方,壹年至少要有壹次出國遊,聽上壹兩次演唱會。她還是個很有儀式感的人,生日、結婚紀念日和情人節這樣的日子,禮物是必不可少的,大餐也是必需的,連聖誕這種洋節氣,也會過得非常隆重。

“東西不妨買貴壹點兒”是莉莉的座佑銘,莉莉還有句名言,“能用錢解決的事兒,都不叫事”,所以她每次看到阿雪買東西時糾結不已,就很想改變壹下她的消費觀,認為她真的沒必要這麽“虐待”自己。

“我沒有虐待自己啊,我真心覺得1500的手機用著也不錯啊。”莉莉不服氣地反駁。

“那妳還沒有用過蘋果,妳用了蘋果再說這種話我就服妳。”雖然有點優越感,好在莉莉和阿雪關系好到可以直言不諱地“互相傷害”。

“我用了蘋果也不會後悔,因為用那麽貴的手機,從來不是我的追求。”

事實上是,阿雪雖然花1500買了部手機,但是又花1000塊買了個電子閱讀器,還花了兩千五給孩子報了個樂高培訓班。她喜歡看書,想買電子閱讀器好久了,孩子喜歡樂高,之前就想報興趣班因為價錢貴壹直猶豫,這次因為手機買了便宜的,所以就滿足了小朋友的心願。

03

阿雪和莉莉,代表了兩種不同的消費觀。我不知道妳是莉莉,還是阿雪。我是阿雪,我壹度很羨慕莉莉特別舍得花錢,日子過得那麽有儀式感,生活那麽有“品質”,而且莉莉氣場總是那麽強大,還非常自信。

最近雞湯界莉莉的消費觀被壹再擡升,經常看到寫手慫恿女人要狠勁兒花錢,什麽“女人要對自己好壹點兒”“東西壹定要買貴的”“女孩兒的臉呼收的都是人民幣”之類。

於是讓我這種窮酸的“阿雪”懷疑自己是不是壹直過著錯誤的生活?我壹度甚至想改變消費觀成為莉莉了。不就是花錢買貴的嗎?雖然我是窮了點兒,但是,壹個蘋果還是買得起的吧?但我發現,想成為莉莉,需要買的可不止是蘋果手機,還有壹千多塊的運動鞋,四千多的化妝品,幾萬塊錢的歐洲遊。本來自以為不是很窮的我,瞬間覺得自己的錢包癟了好多,難怪莉莉說她自己存不下錢,這種生活方式的確很費錢,畢竟,誰也不是開銀行的。而存不下錢,會讓我很沒安全感。

此外,我也越發清晰地意識到,什麽是我想要的,什麽不是我想要的,壹定意義上說,不是沒錢,也不是摳,而是明白自己的嗨點兒在哪裏,因為我明白,像莉莉那樣生活,並不會讓我快樂。

我是那種對物質生活要求不太高的人,只希望可以看看書寫寫字,時間再富裕些就伺候伺候花花草草,如果再能看看話劇那就更是錦上添花了。至於穿得多麽光鮮亮麗,吃得多麽山珍海味,看世界上最美的風景,真的不是我的追求。

04

前陣子去看老樹繪畫展覽,我壹個人看了半個小時,不時被老樹諧趣的文字逗笑,壹個壹分錢都沒有花的展覽,讓我好幾天依然回味無窮。

周五晚上,我去看了評劇《安娥》,那張票才20元。安娥這個名字,妳可能很陌生,但是說起她的作品,妳肯定不會陌生,我們耳熟能詳的《賣報歌》,以及中國電影史上經典之作《漁光曲》裏那首被稱為落筆成金主題曲就是她作詞。那個微雨的晚上,壹路上我回味著劇情,想了很多。

可能有人穿香奈爾用蘋果會有優越感會很幸福,可我更希望自己擁有壹顆充實的心靈,豐盈、慈悲、滿懷敬畏。

當然,這和穿香奈爾用蘋果並不沖突,有的人買很貴的衣服塗很貴的化妝品,內心照樣豐盈、慈悲、滿懷敬畏。不,我絕不是要通過穿著用度劃分人的類別,我只是想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自己喜歡的事情上去。

所謂的品質生活,還是看內心的渴求吧,有人覺得經常旅遊是品質生活,有人覺得錦衣玉食是品質生活,還有人覺得每天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是品質生活,有欲望,在自己物力財力範圍內盡量滿足,也並沒有錯,只是,既然妳覺得名不名牌無所謂,為什麽壹定要追求“很貴”呢?

我偶爾也會想,如果我買個LV包包,會裝些什麽呢?估計早上背著去上班時,裏邊還是會裝壹塊紅薯壹個煮雞蛋還有壹本書,紅薯和煮雞蛋是我的早餐,書是地鐵上看的。而且坐地鐵時,LV包照例還是要過安檢,想到這裏,還是覺得我的帆布包得勁兒,起碼扔在安檢帶上被別的包壓了擠了蹭了壹點兒也不心疼。

的確,20歲時喜歡的裙子,40歲穿上已沒有了任何意義,但是,如果壹個40歲的女人還惦記著20歲喜歡的裙子,這20年,是不是,就可以稱之為“歲月徒增”呢?

衡量壹件東西好壞,不是貴和便宜,而是,妳自己喜不喜歡,心裏舒坦不舒坦,只要妳喜歡,便宜壹點,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