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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警世名言

魯迅警世名言集錦

 預言者,即先覺,每為故國所不容,也每受同時人的迫害,大人物也時常這樣。他要得人們的恭維贊嘆時,必須死掉,或者沈默,或者不在面前。

 總而言之,第壹要難於質證。

 如果孔丘、釋迦、耶穌基督還活著,那些教徒難免要恐慌。對於他們的行為,真不知道教主先生要怎樣慨嘆。

 所以,如果活著,只得迫害他。

 待到偉大的人物成為化石,人們都稱他偉人時,他已經變了傀儡了。

 有壹流人之所謂偉大與渺小,是指他可給自己利用的效果的大小而言。

 先覺的人,歷來總被陰險的小人昏庸的群眾迫壓排擠傾陷放逐殺戮。中國人格外兇。

 孤獨的精神的戰士,雖然為民眾戰鬥,卻往往反為這“所為”而滅亡。到這樣,他們這才安心了。

 ……雖有善於暴露社會的黑暗面的文學家,恐怕也難有做到這麽簡明深切的了。“叫人叫不著,自己頂石墳”則竟包括了許多革命者的傳記和壹部中國革命的歷史。

 我想,戀愛成功的時候,壹個愛人死掉了,只能給生存的那壹個以悲哀。然而革命成功的時候,革命家死掉了,卻能每年給生存的大家以熱鬧,甚而至於歡欣鼓舞。惟獨革命家,無論他生或死,都能給大家以幸福。

 我先前的攻擊社會,其實也是無聊的。社會沒有知道我在攻擊,倘壹知道,我早已死無葬身之所了。……我之得以偷生者,因為他們大多數不識字,不知道,並且我的話也無效力,如壹箭之入大海。否則,幾條雜感,就可以送命的。民眾的懲罰之心,並不下於學者和軍閥。近來我悟到凡帶壹點改革性的主張,倘於社會無涉,才可以作為“廢話”而存留,萬壹見效,提倡者即大概不免吃苦或殺身之禍。古今中外,其揆壹也。凡活著的,有些出於心服,多數是被壓服的。但活得最舒服橫恣的是漢奸;而活得最清高,被人尊敬的,是痛罵漢奸的逸民。後來自己壽終林下,兒子已不妨應試去了,而且各有壹個好父親。至於默默抗戰的烈士,卻很少能有

 凡有犧牲在祭壇前瀝血之後,所留給大家的,實在只有“散胙”這壹件事了。

 犧牲為群眾祈福,祀了神道之後,群眾就分了他的肉,散胙。

 群眾,──尤其是中國的,──永遠是戲劇的看客。犧牲上場,如果顯得慷慨,他們就看了悲壯劇;如果顯得觳觫,他們就看了滑稽劇。北京的羊肉鋪前常有幾個人張著嘴看剝羊,仿佛頗愉快,人的犧牲能給與他們的益處,也不過如此。而況事後走不幾步,他們並這壹點愉快也就忘卻了。

 對於這樣的群眾沒有法,只好使他們無戲可看倒是療救……

 我最不願使別人做犧牲(這其實還是革命以前的種種事情刺激的結果)……

 假使有壹個人,在路旁吐壹口唾沫,自己蹲下去,看著,不久準可以圍滿壹堆人;又假使又有壹個人,無端大叫壹聲,拔步便跑,同時準可以大家都逃散。真不知是“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然而又心懷不滿,罵他的莫名其妙的對象曰“媽的”!……偉人等等之名之被尊視或鄙棄,大抵總只是做唾沫的替代品而已。

 我們中國現在(現在!不是超時代的)的民眾,其實還不很管什麽黨,只要看“頭”和“女屍”。只要有,無論誰的都有人看……

 人類是歡喜看看戲的,文學家自己來做戲給人家看,或是綁出去砍頭,或是在最近墻腳下槍斃,都可以熱鬧壹下子。且如上海巡捕用棒打人,大家圍著去看,他們自己雖然不願意挨打,但看見人家挨打,倒覺得頗有趣的。……當時大概有若幹人痛惜,若幹人快意,若幹人沒有什麽意見,若幹人當作酒後茶余的談助的罷。接著便將被人們忘卻。久受壓制的人們,被壓制時只能忍苦,幸而解放了便只知道作樂,悲壯劇是不能久留在記憶裏的。

 時間永是流駛,街市依舊太平,有限的幾個生命,在中國是不算什麽的,至多,不過供無惡意的閑人以飯後的談資,或者給有惡意的閑人作“流言”的種子。

 對於中國壹部分人們的相貌,我也逐漸感到壹種不滿,就是他們每看見不常見的事件或華麗的女人,聽到有些醉心的說話的時候,下巴總要慢慢掛下,將嘴張了開來。這實在不大雅觀;仿佛精神上缺少著壹樣什麽機件。

 凡是愚弱的國民,即使體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壯,也只能做毫無意義的示眾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為不幸的。所以我們的第壹要著,是在改變他們的精神……關於奴隸與奴才

 ……不但窮人,奴隸也是要爬的,有了爬得上的機會,連奴隸也會覺得自己是神仙,天下自然太平了。

 雖然爬得上的很少,然而個個以為這正是他自己。這樣自然都安分的去耕田,種地,揀大糞或是坐冷板凳,克勤克儉,背著苦惱的命運,和自然奮鬥著,拼命的爬,爬,爬。可是爬的人那麽多,而路只有壹條,十分擁擠。老實的照著章程規規矩矩的爬,大都是爬不上去的。聰明人就會推,把別人推開,推倒,踏在腳底下,踹著他們的肩膀和頭頂,爬上去了。大多數人卻還只是爬,認定自己的冤家並不在上面,而只在旁邊──是那些壹同在爬的人。他們大都忍耐著壹切,兩腳兩手都著地,壹步步的挨上去又擠下來,擠下來又挨上去,沒有休止的。然而爬的人太多,爬得上的太少,失望也會漸漸的侵蝕善良的人心,至少,也會發生跪著的革命。於是爬之外,又發明了撞。

 這是明知道妳太辛苦了,想從地上站起來,所以在妳的背後猛然的叫壹聲:撞罷。壹個個發麻腿還在抖著,就撞過去。這比爬要輕松得多,手也不必用力,膝蓋也不必移動,只要橫著身子,晃壹晃,就撞過去。撞得好就是五十萬元大洋,妻,財,子,祿都有了。撞不好,至多不過跌壹交,倒在地下。那又算得什麽呢,──他原來是伏在地上的,他仍舊可以爬。

 爬得上的機會越少,願意撞的人就越多,那些早已爬在上面的人們,就天天替妳們制造撞的機會,叫妳們化些小本錢,而豫約著妳們名利雙收的神仙生活。所以撞得好的機會,雖然比爬得上的還要少得多,而大家都願意來試試的。這樣,爬了來撞,撞不著再爬……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初看見血,心裏是不舒服的,不過久住在殺人的名勝之區,則即使見了掛著的頭顱,也不怎麽詫異。這就是因為能夠習慣的緣故。由此看來,人們……要從自由人變成奴隸,怕也未必怎麽煩難罷。無論什麽,都會慣起來的。

 在北京常看見各樣好地名……字面雖然改了,涵義還依舊。這很使我失望;否則,我將鼓吹改奴隸二字為“弩理”,或是“努禮”,使大家可以永遠放心打盹兒,不必再愁什麽了。

 奴隸只能奉行,不許言議;評論固然不可,妄自頌揚也不可,這就是“思不出其位”。譬如說:主子,您這袍角有些兒破了,拖下去怕更要破爛,還是補壹補好。進言者方自以為在盡忠,而其實卻犯了罪,因為另有準其講這樣的話的人在,不是誰都可說的。壹亂說,便是“越俎代謀”,當然“罪有應得”。倘自以為是“忠而獲咎”,那不過是自己的胡塗。用筆和舌,將淪為異族的奴隸之苦告訴大家,自然是不錯的,但要十分小心,不可使大家得著這樣的結論:“那麽,到底還不如我們似的做自己人的奴隸好。”

 自家相殺和為異族所殺當然有些不同。譬如壹個人,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心平氣和,被別人打了,就非常氣忿。但壹個人而至於乏到自己打嘴巴,也就很難免為別人所打,如果世界上“打”的事實還沒有消除。

 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隸,打熬著,並且不平著,掙紮著,壹面“意圖”掙脫以至實行掙脫的,即使暫時失敗,還是套上了鐐銬罷,他卻不過是單單的奴隸。如果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贊嘆,撫摩,陶醉,那可簡直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別人永遠安住於這生活。專制者的反面就是奴才,有權時無所不為,失勢時即奴性十足。孫皓是特等的暴君,但降晉之後,簡直像壹個幫閑;宋徽宗在位時,不可壹世,而被擄後偏會含垢忍辱。做主子時以壹切別人為奴才,則有了主子,壹定以奴才自命:這是天經地義,無可動搖的。

 奴才做了主人,是決不肯廢去“老爺”的稱呼的,他的擺架子,恐怕比他的主人還十足,還可笑。

 就是為了壹點點犒賞,不但安於做奴才,而且還要做更廣泛的奴才,還得出錢去買做奴才的權利,這是墮民以外的自由人所萬想不到的罷。

 ……倘使連這壹點反抗心都沒有,豈不就成為萬劫不復的奴才了?

 中國人底心理,是很喜歡團圓的……大概人生現實底缺陷,中國人也很知道,但不願意說出來;因為壹說出來,就要發生“怎樣補救這缺點”的問題,或者免不了要煩悶,要改良,事情就麻煩了。而中國人不大喜歡麻煩和煩悶,現在倘在小說裏敘了人生底缺陷,便要使讀者感著不快。所以凡是歷史上不團圓的,在小說裏往往給他團圓;沒有報應的,給他報應,互相騙騙。──這實在是關於國民性底問題。然而由本身的矛盾或社會的缺陷所生的苦痛,雖不正視,卻要身受的.。……有些人確也早已感到不滿,可是壹到快要顯露缺陷的危機壹發之際,他們總即刻連說“並無其事”,同時便閉上了眼睛。這閉著的眼睛便看見壹切圓滿,……於是無問題,無缺陷,無不平,也就無解決,無改革,無反抗。因為凡事總要“團圓”,正無須我們焦躁;放心喝茶,睡覺大吉。

 我們中國的許多人,……大抵患有壹種“十景病”,至少是“八景病”,沈重起來的時候大概在清朝。……“十”字形的病菌,似乎已經侵入血管,流布全身,……點心有十樣錦,菜有十碗,音樂有十番,閻羅有十殿,藥有十全大補,猜拳有全福手福手全,連人的劣跡或罪狀,宣布起來也大抵是十條,仿佛犯了九條的時候總不肯歇手。 “妳自以為是‘人',我卻以為非也。我是畜類,現在我就叫妳爹爹。妳既然是畜類的爹爹,當然也就是畜類了。”

 可惜中國人但對於羊顯兇獸相,而對於兇獸則顯羊相,所以即使顯著兇獸相,也還是卑怯的國民。這樣下去,壹定要完結的。

 我想,要中國得救,也不必添什麽東西進去,只要青年們將這兩種性質的古傳用法,反過來壹用就夠了:對手如兇獸時就如兇獸,對手如羊時就如羊!

 ……這野性的不見於中國人的臉上,是本來沒有的呢,還是現在已經消除。如果是後來消除的,那麽,是漸漸凈盡而只剩了人性的呢,還是不過漸漸成了馴順。野牛成為家牛,野豬成為豬,狼成為狗,野性是消失了,但只足使牧人喜歡,於本身並無好處。人不過是人,不再夾雜著別的東西,當然再好沒有了。倘不得已,我以為還不如帶些野性,如果合於下列的算式倒是不很有趣的:

 人+家畜性=某壹種人中國,自從殺掉蚩尤以後,興高采烈的自以為制服異族的時候也不少了,不知道能否在平定什麽方略等等之外,尋出壹篇這樣為弱民族主張正義的文章來。

 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時常還不能饜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

 暴君的臣民,只願暴政暴在他人的頭上,他卻看著高興,拿“殘酷”做娛樂,拿“他人的苦”做賞玩,很慰安。

 愛國之士又說,中國人是愛和平的。但我殊不解既愛和平,何以國內連年打仗?或者這話應該修正:中國人對外國人是愛和平的。

 我們仔細查察自己,不再說誑的時候應該到來了,壹到不再自欺欺人的時候,也就是到了看見希望的萌芽的時候。

 我不以為自承無力,是比自誇愛和平更其恥辱。

 中國開壹個運動會,卻每每因為決賽而至於打架;日子早過去了,兩面還仇恨著。在社會上,也大抵無端的互相仇視,什麽南北,什麽省道府縣,弄得無可開交,個個滿臉苦相。我因此對於中國人愛和平這句話,很有些懷疑,很覺得恐怖。

 我們中國人總喜歡說自己愛和平,但其實,是愛鬥爭的,愛看別的東西鬥爭,也愛看自己們鬥爭。

 任他們鬥爭著,自己不與鬥,只是看。

 軍閥們只管自己鬥爭著,人民不與聞,只是看。

 然而軍閥們也不是自己親身在鬥爭,是使士兵們相鬥爭……

 然而人民壹任他們玩把戲,只是看。

 中國人向來有點自大。──只可惜沒有“個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愛國的自大”。這便是文化競爭失敗之後,不能再見振拔改進的原因。

 “個人的自大”,就是獨異,是對庸眾宣戰。……壹切新思想,多從他們出來,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從他們發端。所以多有這“個人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多福氣!多幸運!

 “合群的自大”,“愛國的自大”,是黨同伐異,是對少數的天才宣戰;──至於對別國文明宣戰,卻尚在其次。他們自己毫無特別才能,可以誇示於人,所以把這國拿來做個影子;他們把國裏的習慣制度擡得很高,贊美的了不得;他們的國粹,既然這樣有榮光,他們自然也有榮光了!倘若遇見攻擊,他們也不必自去應戰……勝了,我是壹群中的人,自然也勝了;若敗了時,壹群中有許多人,未必是我受虧:大凡聚眾滋事時,多具這種心理,也就是他們的心理。他們的舉動,看似猛烈,其實卻很卑怯。……所以多有這“合群的愛國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中國人不但“不為戎首”,“不為禍始”,甚至於“不為福先”。所以凡事都不容易有改革;前驅和闖將,大抵是誰也怕得做。然而人性豈真能如道家所說的那樣恬淡;欲得的卻多。既然不敢徑取,就只好用陰謀和手段。以此,人們也就日見其卑怯了,既是“不為最先”,自然也不敢“不恥最後”,所以雖是壹大堆群眾,略見危機,便“紛紛作鳥獸散”了。如果偶有幾個不肯退轉,因而受害的,公論家便異口同聲,稱之曰傻子。對於“鍥而不舍”的人們也壹樣。中國人不但“不為戎首”,“不為禍始”,甚至於“不為福先”。所以凡事都不容易有改革;前驅和闖將,大抵是誰也怕得做。然而人性豈真能如道家所說的那樣恬淡;欲得的卻多。既然不敢徑取,就只好用陰謀和手段。以此,人們也就日見其卑怯了,既是“不為最先”,自然也不敢“不恥最後”,所以雖是壹大堆群眾,略見危機,便“紛紛作鳥獸散”了。如果偶有幾個不肯退轉,因而受害的,公論家便異口同聲,稱之曰傻子。對於“鍥而不舍”的人們也壹樣。

 ……

 所以中國壹向就少有失敗的英雄,少有韌性的反抗,少有敢單身鏖戰的武人,少有敢撫哭叛徒的吊客;見勝兆則紛紛聚集,見敗兆則紛紛逃亡。無破壞即無建設,大致是的;但有破壞卻未必即有新建設。盧梭,斯諦納爾,尼采,托爾斯泰,伊孛生等輩,……不單是破壞,而且是掃除,是大呼猛進,……中國很少這壹類人,即使有之,也會被大眾的唾沫淹死。

 我們壹翻歷史,怕不免要有汗流浹背的時候罷。外寇來了,暫壹震動,終於請他作主子,在他的刀斧下修補老例;內寇來了,也暫壹震動,終於請他做主子,或者別拜壹個主子,在自己的瓦礫中修補老例。……

 凡這壹種寇盜式的破壞,結果只能留下壹片瓦礫,與建設無關。

 凡公物或無主的東西,倘難於移動,能夠完全的即很不多。但其毀壞的原因,則非如革除者的誌在掃除,也非如寇盜的誌在掠奪或單是破壞,僅因目前極小的自利,也肯對於完整的大物暗暗的加壹個創傷。人數既多,創傷自然極大,而倒敗之後,卻難於知道加害的究竟是誰。……這是壹種奴才式的破壞,結果也只能留下壹片瓦礫,與建設無關。

 我們要革新的破壞者,因為他內心有理想的光。我們應該知道他和寇盜奴才的分別;應該留心自己墮入後兩種。這區別並不煩難,只要觀人,省己,凡言動中,思想中,會有借此據為己有的朕兆者是寇盜,含有借此占些目前的小便宜的朕兆者是奴才,無論在前面打著的是怎樣鮮明好看的旗子。

 (張獻忠)開初並不很殺人,他何嘗不想做皇帝。後來知道李自成進了北京,接著是清兵入關,自己只剩了沒落這壹條路,於是就開手殺,殺……他分明的感到,天下已沒有自己的東西,現在是在毀壞別人的東西了…………自己是完了,但要這樣的達到壹同滅亡的末路。我們對於別人的或公***的東西,不是也不很愛惜的麽?

 所以張獻忠的舉動,壹看雖然似乎古怪,其實是極平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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