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法特曾壹直主張通過武裝鬥爭爭取巴勒斯坦的民族權利,到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隨著國際形勢的不斷變化,阿拉法特在解決巴勒斯坦問題上的態度逐漸趨於溫和、務實。
1988年11月,巴解組織最高權力機構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在阿爾及利亞發表《獨立宣言》,宣布建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同時也表示接受聯合國第181號決議,含蓄、間接地承認了以色列的存在。
1991年10月,馬德裏中東和會確立了“以土地換和平”的基本原則,阿拉法特領導的巴解組織隨之作出歷史性的決定:通過談判實現巴以和平。
1993年1月,巴解組織與以色列開始進行單獨、直接的接觸,先後在挪威首都奧斯陸進行了14輪秘密談判,並最終達成了壹項旨在實現永久和平的框架協議。
1993年9月9日,阿拉法特與以色列總理拉賓互致信件,巴方宣布承認以色列國,以方宣布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
1993年9月13日,巴以雙方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白宮南草坪正式簽署了巴勒斯坦自治《原則宣言》,允許巴勒斯坦人在加沙-傑裏科地區先行自治。阿拉法特與拉賓實現了歷史性握手,掀開了中東和平進程新的壹頁。
二、和平是阿拉法特壹生的追求。阿拉法特曾有壹句名言:“我帶著橄欖枝和自由戰士的槍來到這裏,請不要讓橄欖枝從我手中落下。”為了表彰阿拉法特為和平做出的貢獻,1993年9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授予他“博瓦尼和平獎”。1994年,阿拉法特與以色列總理拉賓和外長佩雷斯壹起獲得諾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