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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家訓》名句及其所屬章節

《朱子家訓》僅522字,《朱子家訓》亦稱《朱柏廬治家格言》,簡稱《治家格言》。作者朱用純,字致壹,自號柏廬(昆山現有柏廬小學),江蘇省昆山縣人,生於明萬歷四十五年(1617)。其父朱集璜是明末的學者。

第二節:(原文):壹粥壹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

(譯文):對於壹頓粥或壹頓飯,我們應當想著來之不易;對於衣服的半根絲或半條線,我們也要常念著這些物資的產生是很艱難的。

第三節:(原文):宜未雨而綢繆,毋臨渴而掘井。

(註釋):未雨而綢繆(chóu móu):天還未下雨,應先修補好屋舍門窗,喻凡事要預先作好準備。

(譯文):凡事先要準備,像沒到下雨的時候,要先把房子修補完善,不要“臨時抱佛腳”,像到了口渴的時候,才來掘井。

第11節:(原文):勿貪意外之財,勿飲過量之酒。

(譯文):不要貪不屬於妳的財,不要喝過量的酒。

第22節(原文):輕聽發言,安知非人之譖訴?當忍耐三思;因事相爭,焉知非我之不是?需平心暗想。

(註釋): 譖(zèn)訴:誣蔑人的壞話。

(譯文):他人來說長道短,不可輕信,要再三思考。因為怎知道他不是來說人壞話呢?因事相爭,要冷靜反省自己,因為怎知道不是我的過錯?

第24節(原文):凡事當留餘地,得意不宜再往。

(譯文):無論做什麽事,當留有余地;得意以後,就要知足,不應該再進壹步。

第25節(原文):人有喜慶,不可生妒忌心;人有禍患,不可生喜幸心。

(譯文):他人有了喜慶的事情,不可有妒忌之心;他人有了禍患,不可有幸災樂禍之心。

第26節(原文):善欲人見,不是真善;惡恐人知,便是大惡。

(譯文):做了好事,而想他人看見,就不是真正的善人。做了壞事,而怕他人知道,就是真的惡人。

第30節(原文):守分安命,順時聽天。

(譯文):我們守住本分,努力工作生活,上天自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