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歌的歷史
德意誌聯邦***和國的國歌歌詞采用的是19世紀德國詩人奧古斯特.海因利希.霍夫曼.馮.法勒斯雷本所寫的壹首反映當時德國人民心願的詩《德意誌之歌》的第三段,曲調采用交響樂之父弗朗茨.約瑟夫.海頓所創作的《皇帝四重奏》的旋律。 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建立的歐洲新秩序,並未使德國成為壹個自由統壹的國家,只是建立了壹個以法蘭克福邦聯會議為代表的松散的邦聯。德國人處於封建專制統治下的分裂狀態。人民強烈要求政治自由、民族統壹。《德意誌之歌》這首詩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寫成的。它號召人民以國家民族為重,投身到爭取民族統壹和自由的鬥爭中去。這首詩反映了民眾的心聲,因而被廣泛傳頌。人們還用海頓所創作的膾炙人口的《皇帝四重奏》為該詩譜上了曲調,使這首莊嚴的詩歌在人們熟識的旋律下,具有更強的感召力。在此後的1848年革命中,這首歌起到了巨大的鼓舞作用。1922年在紀念魏瑪***和國成立三周年之際,***和國總統弗裏德利希.艾伯特正式宣布將這首采用海頓譜寫曲調的《德意誌之歌》作為德國的國歌。 1948年在起草《基本法》、籌建聯邦德國時,以首任總理阿登納為壹派、首任總統特奧多爾.豪伊斯為另壹派就國歌問題產生了重大意見分歧。阿登納力主恢復魏瑪時代的國歌,即《德意誌之歌》。而總統豪伊斯認為這首歌的歌詞有征服世界之嫌,在德國戰敗投降的歷史條件下不易再用,並提出用歌詞婉轉溫和、曲調民族性濃郁的《德意誌頌歌》來取代之。但這首《德意誌頌歌》又為大多數人所反對。在國歌問題上,總理與總統的意見分歧持續了壹段時間。直到1952年4月底,豪伊斯總統才最終放棄了自己的意見,接受了議院和阿登納總理的建議,批準采用《德意誌之歌》的第三段為聯邦德國的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