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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版社拒稿,就證明自己寫得不好嗎?

作者:JY

寫於出版書被拒和被閑置經歷之後。

今年出書本身是壹件十分困難之事,這在修稿前就是有耳聞的。這不,前段日子又把辛辛苦苦修改的稿子發過去,又被出版社其中的"騷氣操作與流程"搞得頭暈目眩。主要是擔心出版社審稿的問題。審查非常嚴格,導致放下的書稿壹大堆,遲遲進入不了出版運行的階段。

現在出書除了難,更為令人失望的是,審稿之人總是習慣節約自己的"精力和註意力成本",他們習慣於下定論,把妳的作品壹棒子打死,至於具體哪裏要修改,他們不告訴妳。所以我不知道自己該修改哪些部分來迎合大眾,迎合市場。(我已經自己修改了五遍,仍被不少編輯與出版社說是流水賬。)

編輯壹方,壹種說法是嫌長,嫌亂,主題不統壹。另壹種說法是對於我寫的長篇書流水賬,這個觀點我不敢茍同。其壹我不是名氣作者,其二我未能給出版社提供足夠利益的前提條件下。我的書妳們看了嗎?在這裏我說的不是苛求哪個編輯壹開始有耐心和時間讀完壹本37萬-24萬的書(原作37萬,為了迎合他們的市場和大眾難以適應的閱讀長文的註意力,我刪減為24萬)

請問,尼采的?權力意誌?,這種偉大的筆記格言式著作,是不是流水賬?梭羅的?瓦爾登湖?,是否與當代人的生活格格不入而沒有意義寫作和出版?歐文?斯通的梵高傳,將近42萬字是否又臭又長,應當被建議刪減成8-10萬字"統壹主題"?當然,任何人都能以"我不是大家","我不是名氣作者","我還沒有死"來回應我,但這種回應是不尊重和不負責任的--它是搪塞,不是指出問題。

這裏我要說明壹個核心問題:社會歷練是必須的,但它需要是正向的,有建議性的,而非被利用改造成居心叵測:任何人對自己的事情最上心,別人的事就可有可無,可幫可閑置了。這是人性,從學校裏出來,步入所謂的"社會",就沒發現壹個真正的好人,對自己重要的事只有自己才不會放棄,全都要靠自己。只是這種靠自己,在這種利益與關系至上的社會,往往失去用武之地。辦事拖沓,說話不痛不癢,已經成為大環境下的壹種流行新風尚。

其實被拒稿和諷刺算不了什麽,它只是生活中的社交活動的壹種反饋。它的確不舒服,但並不應該影響我們生活的幸福。幸福是什麽?是那種在做事的過程中達到心無旁騖,全神貫註的壹種享受的心流狀態,而非來自社會的定位與評價:眾神只管擲骰子,才不管妳愛不愛玩。我們總是習慣將所有經歷過的事定義為辛酸和痛苦,而忘記了宇宙誕生初始就不是為了以人類的生存幸福而存在的。從這點看,痛苦未必真的是"痛苦",只要能更改我們統覺表中的壹部分固有認知。

但我要說,這篇文章我要強調的是:尚未出版書或被接受投稿的妳們,就意味妳們的文章不成功嗎?不受多數讀者的興趣,就證明妳們不懂得寫作嗎?讓這種觀點見鬼去!我們要做自己靈魂的主人,做高尚品味的代言人,把寫作看成對自己人生的反思和總結,別人怎麽看就去他的吧!我想,這樣才能寫出真正優質的文章。

我的書總會出版,只不過是時間問題。當然,我還渴望遇到真正有品味和勇氣的出版人,希望他具有那種"有意義的思想即使短期沒有市場也務必出版,作為給後世的人留下的壹部文化遺產"。在尋找伯樂的過程中,我還要繼續寫下壹部,下幾部作品,而不會為當下的這個挫折和打擊停留。

最後,想送給所有還沒有被挖掘出來的寫手和作者:

成功有時是枷鎖,它和欲望壹樣,會使妳無法專註在真正值得去努力的地方。我們寫作(若真對寫作無比虔誠的話),首先務必要擯棄靠什麽作品壹夜成名的念頭,轉而把寫作當成對生命之道的探究方式,對留下自己生命記憶的壹種記錄。

放過自己吧!親愛的"Mr.沒有被認可之人"。我們寫了那麽多作品,發表只是壹種參加的社會活動,被收稿只是意外之喜,它不代表必然,更不代表成功與失敗本身--即使不發表,文章已經創造出來,它就是有意義的,是壹件個人完美的收藏品。妳看,憨豆精神是什麽?孤芳自賞。

只要自己不放棄自己,不放棄寫作,拿生命的真誠去寫,絕望的縫隙中就將開出希望之花。會有這壹天的!

請跟我壹起大聲說,壹定要大聲哦:"面對痛苦,我不再被基因和自我評價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