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年(1913年)元旦,袁世凱派人給溥儀拜年,對小朝廷仍然效忠。二月二十二日,隆裕太後去世,袁世凱通電吊唁,全國下半旗致哀,謚號孝定景皇後。溥儀退位仍在宮中的時候仍用宣統紀年,有內務府、宗人府、慎刑司,有內監,故臣贈謚,不改衣冠。觸犯王法者由慎刑司處治。
民國三年(1914年)十壹月,民國參政院提出“維持國體建議案”,要求政府對遜清小朝廷予以管制。袁世凱不得不派人向溥儀提出七條“善後辦法”:其壹、尊重中華民國,廢止與國法令抵觸行為;其二、用民國紀年;其三、賞賜只能用於家庭和家族,官民只能賜物,不能賜謚;其四、皇室機關不能對人民發告示,給處分;其五、皇室人員用民國服裝;其六、由民國司法廳辦理宮內犯罪案件,執事、太監違規由專任內廷警衛的護軍長官處理;其七、裁內務府、慎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