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分工不同才有了社會分層,社會的公平只是說從個人的尊嚴來講是公平,所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應該也是這麽個意思。事實上是不是呢,妳懂的!反正我知道的是弱勢的始終是弱勢,無法改變!
社會分層和社會流動之間的關系社會分層和社會流動之間的關系如下:
1、社會分層指社會成員在社會生活中由於獲取社會資源的機會和能力不同,在社會地位上呈現出高低有序的不同等級、不同層次的現象和過程.“分層”原為地質學家分析地質結構時使用的名詞,是指地質構造的不同層面.社會學家發現社會存在著不平等,人與人之間、集團與集團之間,也像地層構造那樣分成高低有序的若幹等級層次,因而借用地質學上的概念來分析社會結構,形成了“社會分層”這壹社會學範疇。
2、影響社會分層的主要因素是社會資源.社會資源指人們所能夠占有的經濟利益、政治權力、職業聲望、生活質量、知識技能,以及各種能夠發揮能力的機會和可能性.社會資源具有兩大特點:壹是希缺性;二是有用性.人們希望擁有較多的社會資源,但又很難得到滿足.這就決定了社會資源的配置必須要有壹定的規則和制度.因此,人們獲取社會資源的機會和能力不同,既成了人們社會地位高低的評價依據,也成了人們社會分層地位的基本標誌。
3、從直接意義上講,社會分工所帶來的社會分化還只是壹種水平分化,它只是反映人們在勞動形態和勞動性質上的壹種不同.因此,水平分化並不壹定帶來社會不平等,即所謂社會地位上的高低有序的等級層次.只有當這種社會分化和壹定的社會制度相結合,才會把社會分工所造成的社會水平分化轉化為社會的垂直分化,並在社會的垂直分化中造成了社會分層.這種社會制度就是私有制度.私有制使得社會分工不同的人群獲得了不同的占有社會資源的能力,從而使他們所占據的社會地位獲得了不同的社會評價.這樣,社會分工與私有制的結合最終演變成壹種社會分層,即壹種社會結構性的不平等。
社會分層下的社會公平屬於法律論文嗎
論點的基本要求是:作者的主張看法和觀點;論據基本要求是:事實論據(名人事例)和道理論據(有權威性的名言,格言,詩句和俗句);論證的基本要求是:對比說理、比喻說理和引證法。
寫議論文要考慮論點,考慮用什麽作論據來證明它,怎樣來論證,然後得出結論。它可以是先提出壹個總論點,然後分別進行論述,分析各個分論點,最後得出結論;也可以先引述壹個故事,壹段對話,或描寫壹個場面,再壹層壹層地從事實分析出道理,歸納引申出壹個新的結論。這種寫法叫總分式,是中學生經常采用的壹種作文方式。也可以在文章開頭先提出壹個人們關心的疑問,然後壹壹作答,逐層深入,這是答難式的寫法。還要以是作者有意把兩個不同事物以對立的方式提出來加以比較、對照,然後得出結論,這是對比式寫法,通過對比更突顯作者的觀點。
怎麽看發展和處理社會公平之間的關系其實從辯證的角度講,不公平就是壹種社會矛盾!發展就是為了處理和解決社會的不公平的、不公正的矛盾!當這些矛盾得到解決了自然社會就得到了壹定的發展,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還會產生新的矛盾!因此根據馬克思主義哲學,矛盾是發展的源動力!
怎樣看發展和處理社會公平之間的關系公平正義,現在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詞了。但到底什麽是公平正義,卻不是壹兩句話能說清楚的。人們對公平正義的理解,可以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莫衷壹是。
就拿人們關心的收入分配領域的公平正義問題來說,人們對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盡相同。有人認為,市場經濟講競爭,人的能力有強有弱,承擔的風險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說,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產生的原因是什麽;還有人說,收入存在壹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過壹定限度就難說公正了。那麽,到底應該如何理解公平正義呢?
所謂公平正義,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公正,壹般來說,反映的是人們從道義上、願望上追求利益關系特別是分配關系合理性的價值理念和價值標準。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會產生公平正義的問題。但要準確把握公平正義的內涵,必須用歷史的、具體的、相對的眼光來分析。
首先,公平正義是歷史的。公平正義是壹個發展著的歷史範疇,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人們對公平正義的認識是不同的,沒有恒定不變的公平正義的標尺。今天我們認為“不公正”的現象,歷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現過;今天我們認為“公平”的事情,隨著歷史的發展就有可能逐漸演變成“不公平”。馬克思曾指出:“希臘人和羅馬人的公平觀認為奴隸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資產階級的公平觀則要求廢除被宣布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關於永恒公平的觀點不僅因時因地而變,甚至也因人而異。”因此,我們應該把公平正義放在壹定的歷史條件和歷史環境中來討論。
其次,公平正義又是具體的。公平正義在不同領域,內涵也不盡相同。比如在經濟領域講公平正義,主要是指市場經濟等價交換原則所體現的平等,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機會均等、公平競爭。而在社會領域的公平正義,壹個重要的方面就體現在保障包括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在內的所有社會成員的基本生存需求,因而不能把經濟領域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公平原則簡單拿過來。因此,我們必須把公平正義置於具體的領域,針對具體問題和具體人群進行具體的分析,而不能不加分析、不加區別地簡單套用。
再次,公平正義還是相對的。公平正義的實現受具體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制約,那種絕對完美的公正是從來沒有的,只會存在於觀念和幻想之中,公正本身就包含著差異和差別。從橫向來說,盡管我們的思想理論、政策法規明確了公平的具體含義、原則和評價尺度,但面對的現實世界卻是千差萬別的。我們所處的經濟文化環境不同、社會條件不同、個人稟賦和家庭狀況不同,所以並不是都處在同壹個起跑線上。純粹的起點平等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存在的,競爭的最後結果也就不可能完全公平,在實際中只能求得大致公平、相對公平。從縱向來說,公平的實現也不是瞬息之間壹蹴而就的,是要受到經濟政治文化發展制約的,是壹個發展的歷史過程。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程度如何,公平問題解決和實現的程度也就如何,這不取決於人們的意誌和善良意願。
總之,當我們用歷史的、具體的和相對的眼光,來審視公平正義時,就不會被某些表象所迷惑,就不會“刻舟求劍”,把被歷史拋棄的公平觀念再拾起來;就不會“以矩畫圓”,混用不同領域的公平標準;就不會“揠苗助長”,提出不切實際的公平要求。
如何平衡社會公平與發展效率之間的關系公平與效率的關系是辯證統壹的。壹個有效率的社會,其資源配置、管理體制、運作機制應該是合理的、公正的;同樣,壹個公正的社會,其資源壹定能得到合理的配置,人的積極性、創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率的提高有助於公平的實現,社會的公平也有助於效率的提高。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效率與公平沒有能夠很好地協調起來,相反,矛盾突出。追求公平,效率就打折扣;追求效率,公平便有失公允。其結果,必將影響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穩定。因此,強調堅持註重效率與維護社會公平相協調顯得非常重要。
“堅持註重效率與維護社會公平相協調”的原則,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優越性,是社會主義道德建設同壹切剝削階級,特別是資產階級的道德建設的壹個重要區別,是為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實現***同富裕的根本目的服務的。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程序中,既要大力發展生產力,註重經濟效率,又要從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出發,為最終實現***同富裕的目的,堅決有效地維護社會公平。因此,任何只顧公平而忽視效率和只顧效率而損害公平的思想和行為都是錯誤的。只有做到效率與公平的統壹和協調,在全社會樹立註重效率、維護公平的價值觀,堅持公平的原則,保障人們利益和分配的合理化,使每個社會成員既有平等參與的機會又能充分發揮自身潛力,才能夠在全社會形成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同前進的人際關系。可以說,“註重效率、維護公平”,既是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道德建設的應有之義,也是社會主義的根本要求。
社會化與社會分層和社會流動的關系“社會化”是壹個清晰、明確的概念,是指1.某些特殊、小眾群體在向社會性群體演化;2.某些事物脫離了特定參與人的屬性,被壹般性公眾參與實施,變成了社會性的事物。
而“社會分層”和“社會流動”只是詞匯,無法形成有***識的穩定的定義,即便人為賦予其意義,也與“社會化”的概念不可能屬於同壹種類的概念,所以“社會化”與“社會分層”、“社會流動”沒有關系。用句成語來說,叫做“風馬牛不相及”。
如何理解教育與民族振興,社會公平之間的關系我國是以漢族為主的多民族國家。而且少數民族群眾大部分生活在邊遠欠發達地區。所以國家為了能使少數民族群眾能和大部分漢族群眾壹樣也能受到良好的教育。於是國家給予少數民族群眾壹些優惠待遇。如建立民族學院。少數民族參加高考,中考都有加分。當然這種優惠政策似乎看上去有失公平。但是事實上是在這種優惠政策的鼓勵下。大部分少數民族的孩子還是沒有辦法讀完初中就輟學。例如在廣西。這個自治區是我國人數最多的少數民族壯族的聚居地。這個自治區的大部分壯族群眾生活在山區。沒有地種。都到城裏打工。很多人都不知道國家還有這種優惠政策。所以這些民族地區要振興任重道遠
如何認識社會公平及社會公平與國民收入的關系社會公平問題屬於上層建築,而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國民收入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經濟基礎的狀況。
社會學-階級,階層,社會分層的三者之間的差異社會分層是壹個統稱,社會分層下有馬克思開創的階級劃分和韋伯開創的階層劃分兩大類。可以說,社會分層與另外兩個詞是總分關系。
階級與階層都是討論社會不平等或社會差別,探索是什麽社會因素決定了社會資源在社會中的不平等分布或分配。其差異主要表現在:第壹,階級分析理論主要是以生產資料占有形式來劃分階級的,這被認為是經濟決定論的劃分原則;階層則強調身份認同,這在壹定程度上被認為是文化決定論的劃分原則。第二,在劃分標準上,相對於馬克思的生產資料標準,韋伯采用權力、財富、聲望等多元劃分標準。第三,馬克思主義者認為階級在現實社會中是實際存在的社會實體,有確定的階級意識和階級利益;而韋伯主義者認為階層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壹種統計上的分類,是壹種理想型別。
這部分文獻回顧可參考李春玲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