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層司法所要發揮其作用,成為行家裏手:
1、履行好司法所第壹道防線職能,強調社會和諧穩定,做好預防化解矛盾、社區矯正等;
2、司法所要積極參與基層依法治理,強調法治社會是法治中國的基礎、法治建設重心在基層,做好法治宣傳教育、民主法治村(社區)、法律援助等;
3、司法所既要改革創新又要繼承優良傳統,強調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礎在基層,做好統籌基層政法各方資源,發揚“楓橋經驗”,信息平臺建設、資源***享;
4、司法所做推進基層依法治理的行家裏手。
二、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1、明晰司法所的職責任務,發揮職能作用;
2、強化隊伍建設;
3、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4、提高司法所待遇;
5、加強司法所的組織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