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治為核心,德治為基礎,法治 為保障。村民主要還是要通過自治來處理村裏的大小事務,居民自主權得到充分保障,而且還能讓大家參與鄉村治理, 人人參與才能讓鄉村變得更好。
可以建設“三治”長廊、道德講堂等陣地,開展道德評判、群眾文藝宣教、“身邊好人”推薦 等活動,通過積分制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弘揚社會正氣、凝聚社會人心。村裏可以加強加強普法宣傳,建立村、社區法 律顧問制度,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法治水平。
推廣與應用
2018年11月12日,中央政法委、中***浙江省委在“楓橋經驗”發源地紹興市聯合召開的紀念大會上強調,要堅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為根本方式,努力構建基層社會善治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就是“楓橋經驗”創新發展的重大成果。我們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要以自治為基礎、法治為保障、德治為先導,最大限度地把特色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努力構建基層社會善治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