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科目設專業知識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兒園的是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合卷)兩個科目,每科目各占100分,滿分200 分。
專業知識
專業知識考試範圍以現行高等師範院校、中等師範學校及現行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材為參考教材。
中專學校的專業筆試科目以《昭通市2017年中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備註欄中明確的考試科目為準。
中學(含高中、職業高中、初中)設語文、數學、美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美術、音樂、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小學設語文、數學、莢語、美術、音樂、體育、信息技術、品德與社會(生活)、科學等9個學科。
幼兒設幼兒教育1個學科。
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合卷)
中學(含中專、高中、職高、初中) 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及《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於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範圍。
小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及《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於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範圍。
幼兒園的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心理學考試大綱》、《衛生學考試大綱》(適用於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