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籍、寓言故事·五百歡喜丸喻》原文與賞析
昔有壹婦,荒淫無度,欲情既盛,嫉惡其夫。每思方策,頻欲殘害。種種設計,不得其便。會值其夫聘使鄰國,婦密為計,造毒藥丸,欲用害夫。詐語夫言:“爾今遠使,慮有乏短,今我造作五百歡喜丸,用為資糧,以送於爾。爾若出國至他境界,饑困之時,乃可取食。”夫用其言,至他界已,未及食之,於夜暗中,止宿林間。畏懼惡獸,上樹避之。其歡喜丸忘置樹下。即以其夜,值五百偷賊盜彼國王五百匹馬,並及寶物,來止樹下。由其逃突,盡皆饑渴。於其樹下,見歡喜丸。諸賊取已,各食壹丸。藥毒氣盛,五百群賊壹時俱死。時樹上人至天明已,見此群賊死在樹下,詐以刀箭斫射死屍,收其鞍馬,並及財寶,驅向彼國。時彼國王多將人眾,案跡來逐,會於中路值於彼王。彼王問言:“爾是何人?何處得馬?”其人答言:“我是某國人,而於道路值此群賊,***相斫射。五百群賊今皆壹處死在樹下。由是之故,我得此馬及以珍寶,來投王國。若不見信,可遣往看賊之瘡痍殺害處所。”王時即遣親信往看,果如其言。王時欣然,嘆未曾有。既還國已,厚加爵賞,大賜珍寶,封以聚落。彼王舊臣,鹹生嫉妒,而白王言:“彼是遠人,未可服信。如何卒爾寵遇過厚,至於爵賞逾越舊臣?”遠人聞已,而作是言:“誰有勇健能***我試,請於平原校其伎能。”舊人愕然,無敢敵者。後時彼國大曠野中有惡獅子,截道殺人,斷絕王路。時彼舊臣詳***議之:彼遠人者,自謂勇健無能敵者,今復若能殺得獅子,為國除害,真為奇特。作是議已,便白於王。王聞是已,給賜刀仗,尋即遣之。爾時遠人既受敕已,堅強其意,向獅子所。獅子見之,奮激鳴吼,騰躍而前。遠人驚怖,即便上樹。獅子張口仰頭向樹。其人怖急,失所捉刀,值獅子口,獅子尋死。爾時遠人歡喜踴躍,來白於王。王倍寵遇。時彼國人,率爾敬伏,鹹皆贊嘆。
如果說“聽其言而觀其行”是壹句古老格言的話,那麽個中道理經過千百年來的口頭傳播和社會實踐是早已深入人心的了。然而,由於言與行兩者之間有差距,竟使得各種各樣投機取巧、專事鉆營的茍且之徒乘虛而入盅惑視聽,坑蒙拐騙以詐謀私。
這篇《五百歡喜丸喻》中的“遠人”就是上述壹類人物。從他的背景看,原本是壹個極不中用的“熊主”,如果聯系他日後欺世盜名的劣跡看,甚至可以說即便他壹開始就被自己那位“母夜叉”壹毒致死,倒也不為大過。當然,讀罷全文之後,最讓人納悶的還是 “國王”那班人的易於欺騙。試想,壹個人就算是 “武功卓絕”“英名蓋世”,也是絕難將五百個對手壹齊殺死的。可是在那位“遠人”大言不慚的“吹噓”之下,“國王”竟然“厚加爵賞”、堅信不移了。同時,我們也不得不承認這位 “舌辯之士” 的 “運氣”異常之好。先有那位 “賢內助” 的 “歪打正著”,後有 “刀落虎口” 的 “機緣巧合”。而經過了這兩次的重大考驗,壹個 “竊國大盜” 的外在條件也就基本具備了。
通過上面的簡單分析,我們不難得出壹條至今仍然具有重要意義的教訓: 所謂 “觀其行”者,必須是親眼所見,萬萬不可道聽途說,誤信傳言而蒙蔽了自己的雙眼。再者說,對於壹個人的考驗也必須是長期的和多方面的。絕不可以壹好百好,以偏蓋全。總而言之,如有自詡具 “屠龍之技” 的人,是萬萬不可信任的。古人講: 凡舉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可見斯言不謬,堪稱千古明訓。
作為佛道寓言故事的《百喻經》,為什麽要用洋洋千言去講述這樣壹個故事呢? 因為佛教 “五戒。”是堅決反對 “妄語”之行的。“妄語戒”,是皈依佛祖者必須時刻牢記的基本法則,而所謂 “妄語”者,即 “遠人”之流虛妄不實之語也。佛教理論認為: 如果自身並未精神錯亂,純粹出於欺誑他人的目的而背離事實的胡說八道,那就是壹種觸犯“妄語戒”的罪過了。而在諸般“妄語”之行中,又以 “有欺誑心”為 “不可悔”之重罪。由此,“講實話”這三個字不僅是立身處世的本分,更是誠心信佛者的基本教條之壹。
古往今來,誠實篤信之人多矣,但以欺誑之心隨意 “妄語”者也不乏其人。對於這種現實情況佛道又做何解呢? 《大方廣佛華嚴經十地品》在論述 “十不善業果報” 時指出: “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 壹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他所誑。”其言頗不謬也!欺人者必自欺,誑人者必自誑。這正是所謂“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的自然邏輯。或曰: 某人壹貫奸詐,至今尚未果報。答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隨身,公理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