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電子檔案應當來源可靠、程序規範、要素合規。
電子檔案與傳統載體檔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電子形式作為憑證使用。
電子檔案管理辦法由國家檔案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檔案法》 第三十七條:電子檔案應當來源可靠、程序規範、要素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