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西部的民間傳奇
在美國文學史上,馬克·吐溫壹直是以其寓諷刺於幽默的批判現實主義文風而獨占鰲頭,魯迅說他的幽默之中含著哀怨、含著諷刺,喜劇效果背後是真正的嚴肅。《苦行記》是馬克·吐溫早期的自傳體作品,作者以自己在1861~1865年間的西部之旅為素材,潤之以西部黑色幽默的筆法,為我們呈現了19世紀美國西部波瀾壯闊的民間傳奇。較之他中後期更為人所耳熟能詳的作品,此時的作者因為還年輕,對美國社會的信心大於批判,更無他晚年的悲觀、幻滅情緒,而較多表現了上升時期美國所具有的開拓進取的“浮士德精神”。
《苦行記》的主線是“我”隨同哥哥到內華達州就職的沿途所見所聞:這裏有奇異的生物“長耳大野兔”“郊狼”,有地位神聖的“車夫”,有亡命徒斯萊德,有妻妾成群的“摩門教徒”,有蜂擁而至的淘金者……豐富的見聞並沒有被敘述為乏味的流水賬,而是融入作者對人物和事件的態度和評判,敘述人以自己玩世不恭的視角去理解並調侃西部的風物,使作者和敘述者之間保持了批判性的張力。
作品中充滿對文明與野蠻的反思,在西部生存靠的不是文化,而是強力、暴力。“斯萊德”草菅人命卻能保地方平安,贏得民眾認可,維護體制的公務員身份和破壞體制的土匪身份在他身上和諧地並存著,甚至給敘述者留下了很紳士的印象。書中對宗教的調侃是對西方文明傳統的壹種反思,對聖經的調侃或許能博人壹笑,但不難看出作者對宗教、文明與生存力關系的反思。作品呈現給讀者的是壹個無序的西部世界:土著印第安人可以劫奪驛車、濫殺車夫,外來者也蜂擁而至,大規模的淘金者西遷,他們都帶著發家致富的激情,帶著開拓蠻荒的狂熱。野蠻與文明在這裏達成了***識:狂熱地追求財富正是壹種獸性的欲望,作者對此流露了對文明的批判性反思。
這種反思在他最著名的小說《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中有更為集中的表達。正像《苦行記》中的敘述者乘驛車向西部探險,這種想要沖脫壹切桎梏的叛逆者形象象征了美國上升時期的開拓進取的時代精神。但可貴的是作者並沒有簡單地被時代大潮所席卷,他在這種潮流中敏銳地看到了人性惡的總爆發,甚至敘述者自己為了擊敗對手,不惜違背良心,爾虞我詐。這部作品寫於1871年,此時的淘金夢大勢已去,所以作者是在對自己過去的反思中回溯那段美國歷史,因而盡管作品是自傳體,但仍可以看到作者與敘述者之間的距離,“鍍金時代”的虛假繁榮掩蓋了被解放之後的人性之惡,在作品中,作者借其與敘述者的距離對之做了諷刺與反思,表現了超越同時代人的冷靜。
該書描寫的是壹個狂歡的世界,宗教、法律在這裏都失去神聖性,生命的強力、放縱成為這裏的主旋律,到處是掙脫文明束縛的自由叫喊、發家致富的狂歡。在藝術手法上,也呈現為狂歡化的放縱。敘述者極致地發揮他調侃誇張的說話藝術,表現了壹種語言的狂歡。這種語言的狂歡還表現在小說選取的獨特敘述方式上。敘述者像說書人壹樣縱情講故事,虛構、誇張事實的本身,不斷地遊離開來去講述其他趣聞,或者為描述壹件趣事,大篇幅地發揮他誇張、調侃、挖苦的說話藝術。因而有人批評本書結構渙散,但這種松散的結構正是營造狂歡的語言所必需的。同時馬克·吐溫的語言又極具畫面感,他對趣聞的描述往往具有誇張的漫畫效果,鋪天蓋地向讀者襲來的是壹個關於西部趣聞的視聽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