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人子不晏(晚)起,衣被自己整理,晨昏必定省。
二、為人子坐不中席,行不中道。
三、為人子出必告,反必面。
四、長者與物,須兩手奉接。
五、徐行後長,不疾行先長。
六、長者立不可坐,長者來必起立。
七、不在長者座前踱來踱去。
八、立不中門,過門不踐門限。
九、立不壹足跛,坐勿展腳如箕,睡眠不仰不伏,右臥如弓。
十、同桌吃飯不另備美食獨啖。
十壹、不挑剔食之美惡。
十二、食時不嘆,不訓斥子弟。
(二)在校
壹、升降國旗及唱國歌、校歌時,肅立示敬。
二、師長上下課時,起立致敬。
三、向師長質疑問難,必起立。
四、路遇師長,肅立道旁致敬。
五、聽講時,應端坐或直立;不支頤交股,彎腰,翹足。
六、考試時,不交頭接耳,或左顧右盼。
七、安其學而親其師,樂其友而信其道。
(三)處世
壹、無道人之短,無說己之長。
二、家庭之事,不可向外人言。
三、口為禍福之門,話要經壹番考慮再說。?見失意人,不說得意語;見老年人,不說衰喪話。
四、交淺不可言深,絕交不出惡聲。
五、不侮辱人,不向人開玩笑。
六、與殘疾人會面,須格外恭敬。
七、於肩挑小販苦力,莫討便宜。
八、施恩求忘,受恩必報;開罪於人須求解,開罪於我應加恕。
九、善人自當親近,須要久敬;惡人自當敬而遠之。
十、遇事要鎮靜,做不到的事,莫妄逞能。
十壹、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十二、凡事要合理智,不可偏重感情。
十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十四、凡求教他人的事,必須造門請問。
(四)聚餐
壹、座有次序,上座必讓長者。
二、入座後不橫肱,不伸足。
三、主先舉杯敬客,客致謝辭。
四、主人親自烹調,須向主人禮謝後食。
五、主人敬酒畢,正客須回敬主人。
六、舉箸匙,必請大家同舉。
七、用箸夾菜,只取向己之壹方者,不立起向他角器中取菜。
八、箸匙不向碗盤頂心取菜取湯。
九、公食之器,不用己箸翻攪。
十、匙有余瀝必傾盡,方再入公食器中。
十壹、自己碗中之肴菜,不可反回公器中。
十二、箸匙所取肴菜,不倍於他人。
十三、食勿響舌,咽勿鳴喉。
十四、公食以不言為原則,須言亦應避免唾沫入公器中。
十五、咳嗽必轉身向後。
十六、勿叱狗,不投骨於狗。
十七、碗中不留飯粒。
十八、不對人剔牙齒。
十九、客食未畢,主人不先起。
二十、起席,主遜言慢待,客稱謝。
二壹、宴畢,主人進巾進茶。
(五)出門
壹、衣冠不求華美,惟須整潔。
二、見長者,必趨致敬。
三、登高不呼,不指,不招呼。
四、路上不吸煙,不嚼食物,不歌唱。
五、乘車見長者必下,見幼者亦須與之頷首為禮。
六、夜必歸家,因事不能歸時,必先告家人。
七、車馬繁雜沖區,不招呼敬禮。
八、不立在路上久談。
九、不走馬路中間,越路須先向左右看清,不可與汽車爭路。
十、行走時,步履宜穩重,並宜張胸閉口,目向前視。
十壹、遇婦女老弱,應盡先讓路讓座。
十二、途次有人問路,須詳為指示;問路於人,須隨即稱謝。
十三、壹人不入古廟,兩人不看深井。
十四、逢橋先下馬,過渡莫爭船。
十五、在舟車上或飛機上,不探首或伸手出窗,並不得隨便涕痰。
(六)訪人
壹、先立外輕輕扣門,主人讓入方入。
二、入內有他客,主人為介紹,須壹壹為禮,辭出時亦如之。
三、入內見有他客,不可久坐;有事,須請主人另至他所述說。
四、坐談時見有他客來,即辭出。
五、坐立必正,不傾聽,不嘩笑。
六、不攜壹切動物上堂。
七、主人室內之信件文書,概不取看。
八、談話應答必顧望。
九、將上堂,聲必揚。
十、戶開亦開,戶闔亦闔;有後入者,闔而勿遂。
十壹、主人欠伸,或看鐘表,即須辭出。
十二、飯及眠時不訪客。
十三、晉謁長官尊長,應先鞠躬敬禮,然後就座;及退,亦然。
十四、與長官尊長,及婦女行握手禮時,應俟其先行伸手,然後敬謹與握。
十五、訪公教人員,必先問明其上班鐘點,不可久坐閑談。
十六、訪客不遇,或留片,或寫字登留言牌。
(七)會客
壹、見先致敬,熟客道寒暄,生客請姓字住址。
二、及門先趨,為客啟闔。
三、每門必讓客先行。
四、入門必為客安座。
五、室內有他客,應與介紹,先介幼於長,介卑於尊,介近於遠,同倫則介前於後。
六、敬茶果先長後幼,先生後熟。
七、主人必下座,舉杯讓茶。
八、客去必送致敬,遠方客必送至村外或路口。
九、遠方客專來,須備飲食寢室,導廁所,導沐浴。
十、遠方客去,必送至驛站,望車開遠,始返。
(八)旅行
壹、將遠行,必辭親友,祭祖辭親。
二、遠到目的地,必先拜訪有關人士。
三、歸來必謁親友,或略送土物。
四、遠行之親友辭行,必往送行,事前或贈物,或宴餞。
五、遠方客來拜訪,須往答拜,或設宴接風。
六、旅人歸來拜,須詣回拜,或設宴洗塵。
七、受人之送行及餞別,達到所在地,須壹壹函謝。
八、人之接風或洗塵畢,須還席。
九、入境問禁,入國問俗,入門問諱。
十、入國不馳,入村裏必下車馬。
(九)對眾
壹、他人正談話,不在中間插言。
二、兩人對談,不向中間穿走。
三、不高聲喧嘩擾亂他人視聽。
四、不橫坐,不橫腿,不捫腳。
五、不隔席談話。
六、坐不掀起椅凳之後方。
七、衣帽不加於他人之衣帽上。
八、不向人噴水吐痰。
九、不向人呵欠,舒伸,嚏噴。
(十)饋贈
壹、禮尚往來,來而不往,往而不來,皆非禮也。
二、賜人不曰來取,與人不問所欲。
三、贈人物品,必謙必敬。
四、贈人物品,外必用包裹,婚喪慶壽例外。
五、平素贈物,座有他客,須避觀聽,遠來及初晤,可不避。
六、受贈先略謙辭後受,稱謝,逾日須往拜。
七、長者賜,不敢辭。
(十壹)慶吊
壹、參加吉禮,不談衰喪話,不戚容,不啼泣。
二、居喪不參加吉禮,只送儀物。
三、喪服不入公門,不觀吉禮。
四、賀婚在眾賓前,辭不諧謔。
五、臨喪不笑。
六、裏有殯,不巷歌。
七、飯於喪家,酒不赭顏。
八、佩會葬徽章者,禮終即卸去,不佩帶他往。
(十二)稱呼
壹、初見面之人問姓,曰貴姓,問名,曰臺甫。自說姓曰敝姓某,說名曰草字某某。
二、有親戚世交者,應各以其名分彼此相稱。普通稱人曰先生或某兄,自稱曰弟。老者長者,稱曰老先生,自稱曰後學,或稱自名。
三、稱人之父曰令尊,母曰令堂。向人稱自父母,曰家嚴,曰家慈。見朋友之父,稱老伯,母稱伯母,自稱晚或侄。
四、稱人之祖,曰令祖公,祖母曰令祖太夫人。向人稱自祖曰家祖。祖母曰家祖母。見人之祖父祖母,稱太老伯,太伯母。自稱己名即可。
五、稱人之兄弟,曰令兄,曰令弟。向人稱自兄弟,曰家兄舍弟。稱人之姊妹,曰令姊令妹。向人稱自姊妹,曰家姊舍妹。見人之兄弟,稱幾先生,或幾兄,自稱小弟。見人之姊妹,統稱幾姐,稱自曰小弟。(書款則稱侍)
六、稱人之妻,曰令正或尊夫人,向人稱自妻,曰拙荊或賤內。見人之妻稱嫂,自稱己名。(女子可自稱妹)
七、女子稱人之夫,曰尊府某先生,向人稱自夫,曰外子。見人之夫稱某先生,自以避免稱呼為佳,如必要時,只稱本人即可。
八、稱人之子,曰令郎或公子,稱人女曰令愛,或女公子。向人稱自子,曰小兒,女曰小女。見人子稱世兄,自稱弟,稱女曰世姐,自不稱。
九、稱人之孫及孫女,曰令孫曰令女孫。向人稱自孫,及女孫,曰小孫,曰小女孫。見人之孫及女孫,稱幾公子幾小姐。
十、稱人或稱自之已故上輩,統加壹先字。如稱人之故父母,曰令先尊令太夫人;稱自之故父母,曰先嚴先慈之類。稱人已故下輩不必另加字,只雲「以前某兄」即可,稱自故下輩,但加壹亡字,或雲「以前某某」亦可。
十壹、稱人之姑丈姑母,曰令姑丈令姑母。向人稱自姑丈姑母,曰家姑丈姑母。見人之姑丈姑母,稱老先生老太太;交厚者,可稱老伯及老伯母。
十二、稱人之舅父舅母,曰令母舅令舅母。向人稱自舅父舅母,曰家母舅家舅母。見人之舅父舅母,稱謂仿前。
十三、稱人之嶽父嶽母,曰令嶽令嶽母。向人稱嶽父母,曰家嶽家嶽母。見人之嶽父母,稱謂仿前。
十四、稱人之內侄,曰令內侄。稱人之甥,曰令甥。稱人之婿,曰令婿。向人稱自內侄,甥,婿,曰敝內侄,曰舍甥,曰小婿。
十五、稱人之親友,曰令親曰貴友。向人稱自親友,曰舍親敝友。
十六、稱人之師,曰令師,生曰令高足。向人稱自師,曰敝業師。稱自生曰敝徒。自稱師,曰夫子或吾師。稱自曰受業,或曰門生。
十七、稱人之長官,曰貴某長(院部廳局等)。稱人之屬員,曰貴部下或貴屬。向人稱自長官,曰敝某長,稱自屬員,曰敝同事或敝屬,稱其某姓某職亦可。
十八、稱人之主人,曰貴上,稱人之仆,曰尊紀。向人稱自主人,曰敝上;稱自仆,曰小價。
(附說)
壹、稱呼壹事,本甚繁雜,各地習慣,直接見面之稱,尤多不同,故難備載。本編僅錄其對外交際通常用者。
二、親戚之間,稱呼甚為微細,每有錯壹字而貽笑者。茲編本為舉要,專為常用,故不詳載。
學生禮儀
1.學生儀容、儀表、儀態的禮儀
衣著得體:中小學生的日常著裝要符合年齡特點,特別是符合學生身份,整潔大方。
少先隊員、***青團員依照規定佩戴紅領巾或團徽。學生不化妝、不戴飾物、不燙發,男生不留長發。
參加集會、聽講時坐正立直。坐正:頭正頸直,上體與座椅靠背基本垂直。立直:擡頭挺胸,上體、雙腿與地面垂直。
行走穩健:行走姿勢正確、步幅適中,穩健有力。在樓道、教室行走時,慢步輕聲;在街道上,靠右行走;不搖肩晃臀,不多人勾肩搭背行走。
談吐舉止文明:是儀表的綜合要求。與人交談時,態度誠懇,語言文明。待人接物中,表情自然,動作大方。
2.學生體態語言禮儀
微笑:是對他人表示友好的表情,不露牙齒、嘴角微上翹。
鞠躬:是下級對上級、晚輩對長輩、個人對群體的禮節。行鞠躬禮時,脫帽、立正、雙目註視對方,面帶微笑,然後身體上部向前傾斜自然彎下,低頭眼向下看。有時為深表謝意,上體前傾可再深些。
握手:是與人見面或離別時最常用的禮節,也是向人表示感謝、慰問、祝賀或鼓勵的禮節。
握手前起身站立,脫下手套,用右手與對方右手相握。
握手時雙目註視對方,面帶微笑。
壹般情況下,握手不必用力,握壹下即可。老友間可握得深些、久些或邊問候邊緊握雙手。
多人同時握手不要交叉,待別人握後再伸手,依次相握。
招手:在公***場合遠距離看到相識的人或送別離去的客人,舉手打招呼並點頭致意。
鼓掌:是表示喜悅、歡迎、感激的禮節。雙手要有節奏地相擊,鼓掌要適時適度。
右行禮讓:在校園、上下樓梯、樓道或街道上行走時,靠右側行進。遇到師長、客人、長、幼、婦、殘、軍人進出房門時,主動開門側立,讓他們先行。
3.學生與人交往、談吐基本禮儀
尊稱(敬稱):長輩、友人或初識者稱“您”。對師長、社會工作人員要稱呼職務或“老師”、“師傅”、“叔叔”、“阿姨”等,不直呼其姓名。
對他人提出要求時說“請”;與人打招呼時說“您好”;與人分手時說“再見”;給人添麻煩時說“對不起”;別人向自己致謝時回答說“沒關系”;得到別人幫助表示感謝說“謝謝”。
4.升國旗、唱國歌禮儀
參加儀式的學生要衣著整潔,系好衣扣、褲扣,戴好紅領巾,脫帽,面向旗桿方向立正站好。不得交談、走動或做其他動作。升國旗奏國歌時,面對國旗行隊禮或註目禮,直到國旗升至桿頂。
少先隊隊禮:立正站直,右手五指並攏,高舉頭上,眼睛註視受禮者,表示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
國歌是音樂形式的國家象征。唱國歌時要立正站好,目視前方,神態莊重,歌詞正確,音調準確,聲音洪亮。
5.學生校內禮儀
進校第壹次見到師長,要止步立正鞠躬問好:“老師好!”“校長好!”人多時,可以點頭示意問候;見到同學,可點頭致意,招手問好。
上下課起立。站在座椅壹側,雙手自然下垂,向老師行註目禮。
課上準備提問或回答問題先舉手。正確動作是:端坐座位上,右肘放在桌面上,上臂上舉,右手五指並攏,指尖向上,等老師允許再起立發言。
進入老師辦公室或居室喊“報告”或敲門,聲音以室內人聽見為適度,在社會交往中,進入他人房間也須先敲門,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入內。
6.學生迎賓禮儀
賓客來訪,要起立迎接,面帶笑容,主動問候:“您好!”“歡迎您來!”回答客人提問要起立。為客人讓座、送水;客人與家長談話時要回避;客人離去,起身送至門外。
7.學生家中禮儀
就餐先請長輩入座,自己方可就位,就餐中也要禮讓他人。
離家前,向家長打招呼:“我走了,再見!”歸家說:“我回來了!”
見家長離家或歸家,主動招呼,遞接物品
禮儀的由來
禮儀作為人際交往的重要的行為規範,它不是隨意憑空臆造的,也不是可有可無的。了解禮儀的起源,有利於認識禮儀的本質,自覺地按照禮儀規範的要求進行社交活動。對於禮儀的起源,研究者們有各種的觀點,可大致歸納為以下幾種。
有壹種觀點認為,禮儀起源於祭祀。古代“禮”字寫法見上圖。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對“禮”字的解釋是這樣的:“履也,所以示神致福也”。意思是實踐約定的事情,用來給神靈看,以求得賜福。“禮”字是會意字,“示”指神,“ ”(發jī音)指祭祀時盛祭品的器皿,從中可以分析出,“禮”字與古代祭祀神靈的儀式有關。古時祭祀活動不是隨意地進行的,它是嚴格地按照壹定的程序,壹定的方式進行的。郭沫若在《十批判書》中指出:“禮之起,起於祀神,其後擴展而為人,更其後而為吉、兇、軍、賓、嘉等多種儀制。”這裏講到了禮儀的起源,以及禮儀的發展過程。
有壹種觀點認為,禮儀起源於法庭的規定。在西方,“禮儀”壹詞源於法語的“Etiguette”原意是“法庭上的通行證”。古代法國為了保證法庭中活動的秩序,將印有法庭紀律的通告證發給進入法庭的每個人,作為遵守的規矩和行為準則。後來“Etiguette”壹詞進入英文,演變為“禮儀”的含義,成為人們交往中應遵循的規矩和準則。
另外還有壹種觀點認為,禮儀起源於風俗習慣。人是不能離開社會和群體的,人與人在長期的交往活動中,漸漸地產生了壹些約定俗成的習慣,久而久之這些習慣成為了人與人交際的規範,當這些交往習慣以文字的形式被記錄並同時被人們自覺地遵守後,就逐漸成為了人們交際交往固定的禮儀。遵守禮儀,不僅使人們的社會交往活動變得有序,有章可循,同時也能使人與人在交往中更具有親和力。1922年《西方禮儀集萃》壹書問世,開篇中這樣寫道:“表面上禮儀有無數的清規戒律,但其根本目的在於使世界成為壹個充滿生活樂趣的地方,使人變得和易近人。”
從禮儀的起源可以看出,禮儀是在人們的社會活動中,為了維護壹種穩定的秩序,為了保持壹種交際的和諧而應運產生的。壹直到今天,禮儀依然體現著這種本質特點與獨特的功能。
[編輯本段]儀表禮儀
壹 選擇適當的化妝品和與自己氣質、臉型、年齡等特點相符的化妝方法,選擇適當的發型來增添自己的魅力。
①化妝的濃、淡要視時間、場合而定。
②不要在公***場所化妝。
③不要在男士面前化妝。
④不要非議他人的化妝。
⑤不要借用他人的化妝品。
⑥男士不要過分化妝。
二 服飾及其禮節
1.要註意時代的特點,體現時代精神;
2.要註意個人性格特點
3.應符合自己的體形
三 白領女士的禁忌
壹:發型太新潮禁忌
二:頭發如亂草禁忌
三:化妝太誇張禁忌
四:臉青唇白禁忌
五:衣裝太新潮禁忌
六:打扮太性感禁忌
七:天天扮“女黑俠” 禁忌
八:腳踏“松糕鞋”
筷子的禁忌
壹般我們在使用筷子時,正確的使用方法講究得是用右手執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個手指自然彎曲扶住筷子,並且筷子的兩端壹定要對齊。在使用過程當中,用餐前筷子壹定要整齊碼放在飯碗的右側,用餐後則壹定要整齊的豎向碼放在飯碗的正中。但這要絕對禁忌以下十二種筷子的使用方法。
1、三長兩短:
這意思就是說在用餐前或用餐過程當中,將筷子長短不齊的放在桌子上。這種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們管它叫“三長兩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為中國人過去認為人死以後是要裝進棺材的,在人裝進去以後,還沒有蓋棺材蓋的時候,棺材的組成部分是前後兩塊短木板,兩旁加底部***三塊長木板,五塊木板合在壹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長兩短,所以說這是極為不吉利的事情。
2、仙人指路:
這種做法也是極為不能被人接受的,這種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無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這在北京人眼裏叫“罵大街”。因為在吃飯時食指伸出,總在不停的指別人,北京人壹般伸出食指去指對方時,大都帶有指責的意思。所以說,吃飯用筷子時用手指人,無異於指責別人,這同罵人是壹樣的,是不能夠允許的。還有壹種情況也是這種意思,那就是吃飯時同別人交談並用筷子指人.
3、品箸留聲:
這種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壹端含在嘴裏,用嘴來回去嘬,並不時的發出噝噝聲響。這種行為被視為是壹種下*的做法。因為在吃飯時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壹種無禮的行為,再加上配以聲音,更是令人生厭。所以壹般出現這種做法都會被認為是缺少家教,同樣不能夠允許。
4、擊盞敲盅:
這種行為被看作是乞丐要飯,其做法是在用餐時用筷子敲擊盤碗。因為過去只有要飯的才用筷子擊打要飯盆,其發出的聲響配上嘴裏的哀告,使行人註意並給與施舍。這種做法被視為極其下*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齒。
5、執箸巡城:
這種做法是手裏拿著筷子,做旁若無人狀,用筷子來回在桌子上的菜盤裏巡找,知從哪裏下筷為好。此種行為是典型的缺乏修養的表現,且目中無人極其令人反感。
6、迷箸刨墳:
這是指手裏拿著筷子在菜盤裏不住的扒拉,以求尋找獵物,就像盜墓刨墳的壹般。這種做法同“迷箸巡城”相近,都屬於缺乏教養的做法,令人生厭。
7、淚箸遺珠:
實際上這是用筷子往自己盤子裏夾菜時,手裏不利落,將菜湯流落到其它菜裏或桌子上。這種做法被視為嚴重失禮,同樣是不可取的。
8、顛倒乾坤:
這就是說用餐時將筷子顛倒使用,這種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正所謂饑不擇食,以至於都不顧臉面了,將筷子使倒,這是絕對不可以的。
9、定海神針:
在用餐時用壹只筷子去插盤子裏的菜品,這也是不行的,這是被認為對同桌用餐人員的壹種羞辱。在吃飯時作出這種舉動,無異於在歐洲當眾對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壹樣的,這也是不行的。
10、當眾上香:
則往往是出於好心幫別人盛飯時,為了方便省事把壹副筷子插在飯中遞給對方。被會人視為大不敬,因為北京的傳統是為死人上香時才這樣做,如果把壹副筷子插入飯中,無異是被視同於給死人上香壹樣,所以說,把筷子插在碗裏是決不被接受的。
11、交十字:
這壹點往往不被人們所註意,在用餐時將筷子隨便交叉放在桌上。這是不對的,為北京人認為在飯桌上打十子,是對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學生寫錯作業,被老師在本上打十子的性質壹樣,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這種做法也是對自己的不尊敬,因為過去吃官司畫供時才打十子,這也就無疑是在否定自己,這也是不行的。
12、落地驚神:
所謂“落地驚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將筷子掉落在地上,這是嚴重失禮的壹種表現。因為北京人認為,祖先們全部長眠在地下,不應當受到打攪,筷子落地就等於驚動了地下的祖先,這是大不孝,所以這種行為也是不被允許的。但這有破法,壹但筷子落地,就應當趕緊用落地的筷子根據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畫出十字。其方向為先東西後南北。意思是我不是東西,不該驚動祖先,然後再將起筷子,嘴裏同時說自己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