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於講說之前,有須預陳者。即是以下所引諸書,雖多出於儒書,而實合於佛法。因談玄說妙,修政次第,自以佛書,最為詳盡。而我等初學之人,持躬敦品,處事接物等法,雖佛書中亦有說者,但儒書所說,尤為明白詳盡,適於初學。故今多引之,以為吾等學佛法者之壹助焉。以下分為總論、別示二門。
總論者即是說明改過之次第:
壹學。須先多讀佛書儒書,詳知善惡之區別及改過遷善之法。倘因佛儒諸書浩如煙海,無力遍讀,而亦難於了解者,可以先讀《格言聯璧》壹部,余自兒時,即讀此書;歸信佛法以後,亦常常翻閱,甚覺其親切而有味也。此書佛學書局有排印本,甚精!
二省。既已學矣,即須常常自行省察,所有壹言壹動為善歟,與惡歟?若為惡者,即當痛改。除時時註意改過之外,又雲每日臨睡時,再將壹日所行之事,詳細思之。能每日寫錄日記尤善!
三改。省察以後,若知是過,即力改之。諸君應知:改過之事,乃是十分光明磊落,足以表示偉大之人格。故子貢雲:“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又故人雲:“過而能知,可以謂明;知而能改,可以即聖。”諸君可不勉乎!
別示者,即是分別說明余五十年來改過懺善之事,但其事甚多,不可勝舉。今且舉十條為常人所不甚註意者,先與諸君言之。
《華嚴經》中皆用十之數目,乃是用十表示無盡之意。今余說改過之事,僅舉十條亦爾,正以示余過失甚多,實無盡也。此次講說時間甚短,每條之中僅略明大意,未能詳言。若欲知者,且俟他日面談耳。
壹虛心。常人因不解善惡,不畏因果,決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但古聖賢則不然,個舉數例。孔子曰:“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曰:“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蓬伯玉為當時之賢人,彼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聖賢尚且如此虛心,我等可以貢高自滿乎。
二慎獨。吾等凡有所作所為,起念動心,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若時時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曾子曰:”十目所示,十手所指,其嚴乎!“又引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數語為余所常常憶念不忘者也。
三寬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惟寬惟厚。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四吃虧。古人雲:”我不識何等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時有賢人某臨終,子孫請遺訓。賢人曰:”無他言,爾等只要學吃虧。“
五寡言。此事最為緊要!孔子雲:”駟不及舌。“可畏哉!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六不說人過。古人雲:”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功夫檢點他人。“孔子亦雲:”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以上數語,余常不敢忘。
七不文己過。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我眾須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八不覆己過。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須發大慚愧,生大恐懼,發露陳謝,懺悔前衍;萬不可顧惜顏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九聞謗不辯。古人雲:“何以息謗?曰無辯!”又雲:“吃得小虧,則不至於吃大虧。”余三十年來屢次經驗,深信此數語真實不虛。
十不瞋。瞋習最不易除。古人雲:“二十年治壹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華嚴經》雲:“壹念嗔心,能開百萬障門。”可不畏哉!
因限於時間,以上所言者殊略,但亦可知改過之大意。最後,余尚有數言願為諸君陳者:改過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難。故有屢改而屢犯——自己未能強作主宰者,實由無始宿業所致也。
務請諸君更須常常持誦阿彌佛陀名號,觀世音、地藏諸大菩薩名號,至誠至敬,懇切懺悔無始宿業。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議之感應。承佛菩薩加被,業消智朗,則改過自新之事,庶幾可以圓滿可以成就。現在猶入聖賢之域,命終往生極樂之邦。此可為諸君預賀者也。
常人於新年時,彼此晤面皆雲:“恭喜!”所以賀其將得名利。余此次於新年時,與諸君晤面亦雲“恭喜”!所以賀諸君將能真實改過,不久將為賢為聖。不久決定往生極樂,速成佛道,分身十方。並能利益壹切眾生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