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有句老話,叫做“婊子無情、戲子無義”。說的是舊社會把人分成三六九等,除了社會偏見,實際上說“婊子”與“戲子”為了生存而沒有氣節。說這話著實有點狠,然而卻是市井百姓積聚多年總結出來的“醒世格言”。當然,當今中國再也沒有名正言順的“婊子”了,“戲子”們也都升華為“藝術家”,此“格言”也就無所指向了。
舊社會的老百姓在對權貴荒謬化的同時,對藝人也多半妖魔化了,正所謂“婊子無情,戲子無義”。資訊發達、文明演變的進程中,人們發現原來藝人也和普通人壹樣有血有肉、有情有義,甚至更加深情厚意、高風亮節。所以,歷史地看,是傳媒首先解救了藝人。
-----摘自王炳森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