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社會不斷的發展,大家的生活壓力越來越大,有很多的人因為資金周轉不開,開始做抵押貸款。
這樣壹來又能拿到錢應急,自己的物品在到達壹定期限後,再拿著錢收回來,這也是壹件壹舉兩得的事情。
不管做什麽事情都要講誠信,才會有人願意和自己合作。
誠信是立人之本,沒有誠信,不管做什麽事情都會給失敗告終。
10月14號,發生了壹起糾紛案件,有壹位女子在家人和朋友的陪伴下,去贖自己的愛車,本來是壹件很愉快的事情,但雙方卻因為是先轉賬還是先取車發生了爭執,差點發生了肢體沖突。
這到底是怎麽壹回事?我們壹起來看壹下吧!
原來,在壹個多月前,張女士因為做生意資金周轉不開,所以抵押了自己的寶馬車,向潘某借了10萬元。
這件事情被父母和親戚朋友知道後壹起幫忙,湊齊了10萬元的欠款。
10月8號早上7點多,張女士在親朋的陪同下,前往自己抵押貸款的地方贖車。
潘某看到張女士帶來的人比較多,要求張女士先還自己錢,然後再去提車,如果先把車開來,對方的人又比較多,在不給自己錢的情況下搶車,自己不就是虧本了嗎?
而張女士則要求,自己在看到車後再轉款,張女士覺得如果自己先把錢給潘某,潘某反悔了,不給自己車怎麽辦?
雙方因為相互不信任,就這樣爭吵了壹個多小時。
雙方越長越激烈,根本不相讓步,張女士看情況不妙,如果再繼續下去,雙方很有可能打起來,於是選擇報警處理。
警方在接到報警後,立馬趕到現場處理。
民警到達現場後,看到張女士壹行人在和門市內的潘某吵得面紅耳赤。
如果想要解決問題,雙方保持冷靜才行啊,於是民警勸解雙方冷靜下來。
民警在了解情況後,提議讓潘某的朋友先把張女士的車開到門頭前面,把鑰匙交給民警,然後張女士看到車後把錢轉給潘某,民警再把鑰匙交給張女士。
雙方聽到這壹個建議後,很愉快的達成協議。
在民警全程錄像的情況下,雙方完成了壹手交錢,壹手還車。
其實這件事情很簡單的,就是因為雙方的互不信任,把事情鬧大。
最終在民警的調解下,這件事情達到圓滿的結局。
現在是法制社會,誰也騙不了誰。
人與人之間多壹些信任,兩人之間的合作才能長久。
如果當時潘某看到張女士壹行人後,內心不感到害怕,或許這件事情也能完美的解決。
張女士在抵押車之前應該和潘某簽有協議,所以潘某不用害怕,張女士在見到車後不把錢轉給自己。
只要是合法的合作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完全不用害怕欠自己的錢要不回來。
張女士的親朋好友選擇陪同前往贖車,是害怕張女士壹個人應對不來,也害怕張女士上當受騙,有這種顧慮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行為也不要太過於偏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