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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文書法的介紹

藏文書法是藏族文化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元七世紀,吐蕃贊普松贊幹布時期,大臣吞米·桑普紮在原有文字的基礎上,吸納古印度不同文字的優點,結合藏族文化,創造了完善的現用藏文字,隨後出現了八大書法家,形成了八大書法體系。書法家瓊布玉赤對“烏欽”字書法進行了科學的規範,後來成為最廣泛使用的字體,被稱之為“瓊赤”(即瓊布玉赤之書法)。後來“瓊赤”分出“尼赤”派系,盛行於尼木地區。德格藏文書法是在衛藏書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獨立書法體式,距今已有700多年歷史。德昂灑智因源於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達日縣德昂鄉而得名,傳承至今已200余年,***有七代傳人1。2008年,藏文書法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