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壹句格言就是詩人但丁的: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之所以喜歡,是想讓這句格時時告誡我走自己的路,不要在意別人的眼光。
在別人的眼裏,自己也是個“別人”。看待別人只不過是打發閑暇無聊時光時的壹個本能的反應,甚至有些都沒有通過大腦。就像女人們在做出購物、穿著方面的決定時,常常要征求身邊男人的意見,而男人的意見大多是:不錯、挺好和還行,這些回答根本就沒有經過大腦,之所以這樣回答,不過是希望女人們敢快做出決定,男人才可能因此而盡快離開。由此可見,別人的眼光大多數時候是無所謂的。
藝人們也正是因為不在意別人的眼光,導致在舞臺上特別放松,充分發揮出自己的長處,反而搏得觀眾的好評如潮。
除了在民主測評等特殊的情況下,別人的評價常常也是最廉價的。壹位朋友曾不無傷感地說,他是壹個人緣奇好的人,誰評價他都說此人難得,容易相處,可到了有好事的時候,偏偏就不再有人提起他了。他常問:做好人有什麽用,別人說好又有什麽用。畢竟大多數時候,別人的千句評價不如領導的壹句話,或錢或物,往往比別人的眼光、別人的評價重要不知多少倍。
在公***汽車上,妳的手機突然響了,乘客從各方向投來目光,但絲毫不影響他們在各自應下去的站點下車。上班匆忙間,妳忘了放下壹條褲腿,周圍的人投驚奇的目光,與這目光同時而來不過是壹笑了之,旋即又投入了上班的茫茫人流中去了,並沒有因妳而停留。
不在意別人的眼光,不是說別人的眼光真的就無所謂了。比如在公***場合大聲喧嘩,在公***汽車上赤膊上陣,酒後隨地吐痰或便泌,這些不道德的行為,必然會引來人們鄙視的目光,目光中,行為人理所當然地應該感到慚愧和自責。
不要把別人如何看待,當成自己行動與否的標準。堅持走自己的路,讓愛看的人看吧。更不要因為別人的眼光而放慢或停下腳步,只要認準了路,就義無反顧,永遠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