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典和引用區別如下:
用典是引用典故,幾個字就說明所要表達的意思,幾個字就點明了壹個故事。用字、表達都很靈活,可以豐富而含蓄地表達有關的內容和思想。引用是用成語、詩句、格言、典故等的原文,以表達自己想要表達的思想感情,說明自己對新問題、新道理的見解。
典故用得適當可以收到很好的修辭效果,顯得既典雅風趣又含蓄有致,可以使語言更加精練,言簡意賅,辭近旨遠。運用典故是借助壹些歷史人物、神話傳說、寓言故事等來表達自己的某種願望或情感。
用典可以強化論點,利用經典的例子可以強化我們的論點,增加我們的說服力。用典還可以豐富我們的為文章內容增加我們的閱讀體驗,不至於那麽簡單枯燥。用典還可以更加凸顯出我們的論點,明確我們的論證中心。幫助我們圍繞中心論點。
用典故還可以借古喻今,把壹些不能直說的話可以放在典故的故事當中引出來。用典故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抒發內心的心情。表達自己的誌向。相當於就是用典故中的人物來作為自己的榜樣和學習的對象。用不同典故可以寫出不同的心情,有壹些成功的典故,可以描述自己內心的愉悅和開心。壹些失敗的典故可以抒發內心的壯誌未酬和失落的心情。
擴展資料:
用典是漢語詞語,意思是用事,是壹種寫作手法,多見於詩歌中。引用古籍中的故事,或詞句,為用典。可以豐富而含蓄地表達有關的內容和思想。引用典故。?
詩中有不便直述者,可借典故之暗示,婉轉道出作者之心聲,即所謂“據事以類義”也。如前“命意”章中蘇東坡之詩,即借藺相如“完璧歸趙”之典故,委婉表達出作者之心意,而不致令受者有太大之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