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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座猶太人是什麽意思?

有壹種說法是猶太人很會賺錢,精於數字和心算。日本商人藤田田,素來與猶太人交往密切,耳濡目染,他也習得了壹套猶太人的經商手法,因此藤田田被贈以「銀座猶太人」的雅號。

銀座是東京最繁華的商業區,相傳從前這壹帶是海,後來德川家康填海造地,這壹塊地方成為鑄造銀幣的“銀座役所”。明治三年(公元1870年)這裏更名為“銀座”。這裏有“東京的心臟”之稱。

附壹篇藤田的文章:

“78比22”的宇宙法則

猶太人經商有它的法則,支持這法則的,就是宇宙的大法則。我們畢竟無法推翻這宇宙的大法則。猶太人經商的方法,既然是在此大法則的支持下,他們就決不會吃虧了。

猶太人經商法,是以“78比22”的法則為基礎的。嚴格地說,78比22,都可能有些微小的誤差,所以,78比22,有時變成79比21或78.5比21.5等。

例如正方形和其正方形內的圓的關系。正方形的面積為100時,其正方形內的圓面積,則為78.5,即正方形內的圓面積約為78時,正方形所余的面積約為22。如畫壹個邊長19厘米的正方形而加以計算,則可壹目了然。如此,正方形內的圓與正方形所余面積的比,正和“78比22”的法則相吻合。

此外,人們都曉得:空氣的成份,氮與氧的比例為78比22;我們的身體,水分與其他物質的比例,也是78比22。

此外,“78比22”的法則,是大自然的宇宙法則,我們人類對它是無可奈何的。例如我們人類就無法生活在氮為60%,氧為40%的“人造空氣”之中,若人體的水分變成69%時,人就不能活了。所以,“78比22”的法則,決不可變成“75比25”或“60比40”,這真是千古不變的真理法則。

賺錢的法則也是78比22。

猶太人經商的方法就是以此法則為基礎。

例如世上“放款的人”多,還是“借款的人”多?答案是“放款的人”絕對多。壹般都認為“借款的人”多,但實際上正相反。銀行是將從很多人那裏借來的錢,再轉借給少數的人,假如“借款的人”多,銀行將瞬間破產。如薪水階級也能賺錢時,那麽“放款的人”當會變成壓倒性的多。有許多人受投資高級公寓等金融機構的欺騙,這正充分證明了“放款的人”多於“借款的人”。換言之,以猶太人的說法,這個世界,是以“放款的人”78比“借款的人”22的比例所構成的。如此在“放款的人”與“借款的人”之間,也存在著“78比22”的法則。

我曾經運用78比22的法則”使我賺了好幾次錢,茲就實例說明如下。

設法賺財主的錢

每年日本國稅局發表年收入1000萬日元以上的人的姓名,我把他們看成是公司的顧客,顯然,和這種階層的人做生意時,壹定會賺大錢。

財主的人數遠少於壹般大眾,但財主們所持有的金錢則多於壹般大眾。換言之,壹般大眾持有的金錢若是22時,那麽不足20萬人的財主所持有的金錢則為78,即以78為對象做生意,就會賺錢。

1969年12月,年關在即的時候,我前往東京的 A百貨公司,請求讓我推銷鉆石,A百貨公司認為是亂來:“藤田先生,這簡直是胡搞,現在正接近年關,雖然是賣給財主們,他們也不買它呀!”

可是我仍堅持不讓,對方終於答應提供該公司支配下的郊區 B店的壹角為我使用。 B店較其它店鋪,即乏地利,顧客又少,生意條件不利,但我很高興地接受了。

我立即和紐約的珠寶商聯系,寄來切成適當大小的鉆石正趕上年底大賤賣,結果非常暢銷。

周圍的人,都認為賣鉆石,壹天能賣到300萬日元就不錯了,誰知竟賣了5000萬日元。乘勢在年末年初之間,我又在京畿地區及四周,分別推銷鉆石,任何店鋪都保持了5000萬日元的記錄。

此時, A百貨公司亦只好低頭提供了攤位,但東京地區,因 B店已在推銷,故雖然提供了攤位,A百貨公司的鉆石推銷,並不理想。

A百貨公司認為壹天能賣1000萬日元就很不錯了。我卻大言不慚地反駁說:“不!我可以賣到3億日元給妳們看。”

生意的著眼點在於“稍微高級壹點的奢侈品”。

這樣 A百貨公司從1970年12月開始出售鉆石,不僅是1000萬日元,而是把1.2億日元的鉆石都賣光了。1971年2月,終於在推銷鉆石期間內,其銷售額突破3億日元,就連四周的賣項,也超過2億日元。

百貨店方面對鉆石商品的看法,打個小轎車的比方,認為它是外國的“卡迪拉克”與“林肯”牌的豪華車,但我卻把它看成是比國產車“稍微高級壹點的奢侈品”。換言之,把它看成是“普通平民都能買得起的高級品”。我想這就是獲得大成功的主要原因。

我所以選定鉆石商品,是認為稍微有錢的人都會需要它。果然不錯;不管稍微有錢的人或有錢的財主們,都是很大方地按照算價作了我的主顧。

要瞄準女人

猶太人經商,將商品只分為兩種:“女人”和“嘴巴”。

我在將近20年的經營國際貿易的生活裏,從猶太人聽到的這句話的次數,真是數不清。據猶太人說:這是猶太人經商法4000年的公理,因為是公理,所以不需要證明。

如用若幹說明來代替證明,就是這樣:

“猶太人的歷史,從《聖經·舊約》到1972年,正是5732年,在猶太人的月歷上,印有‘5732年’的字樣。猶太人5000多年的歷史告訴我們,男人工作賺錢,女人使用男人所賺的錢,以這樣維持生活。所謂經商法,就是要席卷別人的錢。所以不論古今中外,要想賺錢,就必須攻擊女人,來奪取她所持有的錢。這就是猶太人經商的公理。所以‘瞄準女人’,就成為猶太人經商法的格言。”

自認為具有常人以上經商才能的人,如瞄準女人經商時,必會成功。如認為是說謊而不相信時,不妨壹試,絕對會賺錢的。

反之,經商如想席卷男人的錢,則較以女人為對象要難上十倍以上,因為男人根本就未持有金錢,更清楚點講,就是沒有消費金錢的權限。

如上所述,以女性為對象的生意容易做。

就象特別閃耀發光的鉆石、豪華的女用禮服、戒指、別針及項鏈等服飾用品以及高級女用皮包等商品,都附帶有相當的利潤,來等待商人們親近它,只要商人運用它,就會賺得滿皮包的鈔票。

要瞄準“嘴巴”

婦女用品雖然容易賺錢,但是仍需要某種程度的經商才能來運用它;由商品的選擇到推銷,都需要經商才能。

然而猶太人經商法的第二種商品“嘴巴”生意,是庸俗的凡人或比凡人更低才能的人,也可以做的生意。所謂“嘴巴”生意,就是“經營用嘴巴的生意。”

例如蔬菜店、魚店、酒店、雜貨店、米店、點心鋪及水果店等皆屬之,就連這些食品加工而銷售的飲食店、餐廳、酒吧、夜總會等亦屬之。總之,凡是經營用嘴巴的生意,壹定會賺錢,是壹種賺錢的生意。

經營用嘴巴的生意,壹定會賺錢,可由下述科學的解釋加以說明。

入嘴的東西,必被消化而排出。壹個50塊錢的冰淇淋,或壹塊1000日元的牛排,經數小時後,變成廢物而排出。換言之,入口的商品在不斷地消費,數小時後,又需要新的商品。賣出的商品,當天就被消費而變成廢物,如此商品,除嘴巴外決不存在。連周末或禮拜也都不休息而成為我們賺錢的生意。唯有銀行存款的利息及這些“人口的商品”,所以確實能賺錢。

然而入口的商品,仍不能象婦女用品那樣易賺,故猶太人的經商法,將婦女用品列為“第壹商品”,將入口商品列為“第二商品”,其理由就在於此。

在經商才能方面僅次於猶太人的華僑,經營此“第二商品”的人頗多,猶太人所以自認為經商才能遠超過華僑者,是因為多數的猶太人,經營“第壹商品”。

即使吃大虧也要如期交貨

國內外的同行們,都稱我為“銀座的猶太人”,我對如此稱呼亦毫不在意,我以猶太人經商法作為我的商法而加以運用,此不但不能否定我是日本人,我卻以生為日本人為榮,可是如視我為“猶太商人”,我也不反對。

今天就連猶太人也稱我為“銀座的猶太人”,而把我視同他們的夥伴。現將猶太人相信我而稱我為“銀座的猶太人”的“事件”敘述如下。

1968年,我曾接受美國油料公司訂制餐具300萬個刀叉,交貨日期為9月1日,在芝加哥交貨。我馬上委托歧阜縣關市的業者制造。

制造刀叉的業者,都集中在關市,而這些業者,都很驕傲。

我在盤算著:9月1日在芝加哥交貨,只要能在8月1日由橫濱出貨,就不會耽誤交貨日期,這樣接受訂貨的時間,還不算晚。

可是,在制造的中途我很慎重地到工廠查看壹下進展情形,豈料,令我非常擔心,毫無進展。他們毫不在乎:“插秧太忙,無法可想啊!”

我大發雷霆,表示不滿的意見。

“縱然講好在幾天前交貨,但遲延是常識啊!不論怎麽講,也沒法趕得上啊!”

實在是講不通。縱然強調對方是“猶太人”,他們還是說:

“妳告訴他是晚壹點,這樣他就不會生氣了!”

如在7月中間前後由關市出貨時,就可在8月1日從橫濱裝船出港,但是據說可能要延到8月27日才能出貨,這樣非空運是不能如期交貨的。芝加哥壹東京間的空運費用約3萬美元,以300萬個刀叉來講決不合算。

然而我終於租下波音七O七飛機。因為訂契約的對方,是由猶太人所支配的“美國油料公司”。不論怎樣必須如期交貨,壹旦失約,對方的猶太人絕對不再相信我的。制品遲延,雖然責任不該我負,可是對方絕對不聽我的解釋。

我雖然損失了1000萬日元的空運費用,卻保全了猶太人對我們的信任。

如此,我為了如期交貨,甚至不惜租用飛機空運,此事傳到了對方。這種作法,在日本可能被傳為美談,也許對方很被感動,而願意代付租費,但是對方是猶太人的公司。

“終於如期交貨,很好,聽說是空運的,很好。”對方就這樣收點了貨物。

我這樣做並未白費,第二年美國油料公司又訂制西餐用刀叉600萬個。 但是,此次又耽誤了交貨日期,無奈又只好租機空運交貨。

我曾兩度租借飛機空運交貨,吃了很大虧,可是用這筆空運費用,卻換來了我所買不到的猶太人的情任。

“那個人是守約的日本人”。

如此的“情報”,瞬間傳遍了整個世界的猶太人,那麽“銀座的猶太人”的含意是:“銀座唯壹遵守約定的商人”。

我的猶太式經商法,可說是開始於贏得猶太人的信任。

絕對勝利的推銷法

猶太商人,對於高價推銷某種商品時,先利用各種資料,說明該商品應該高價出售的道理。例如統計資料,宣傳小冊子等,都盡量加以動用,來高價推銷商品,就連我的辦公室,每天收到猶太人所贈送的這類資料,堆積如山。

猶太人贈送資料後說:“用贈送的資料來教育消費者。”

他們絕對不說:“減價賣給妳吧!”

他們認為“商品有把握所以不減價”,並認為“日本人對商品無自信所以才減價”。猶太商人“便宜不賣”的心情,充分證明他們對自己所推銷的商品,頗具自信。因為是好商品所以不減價,因為不減價所以才利錢大,猶太人經商賺錢的奧秘就在此。

“薄利多銷”是愚矗的經商法

我們絕大多數的商人,也包含不少非商業界的人,都認為“薄利多銷”是經商賺錢的最高原則。大販人是日本人裏最會經商的人,因此大販商人的經商法堪稱日本的經商法,而大販商人是奉“薄利多銷”為金科玉律!

猶太人對“薄利多銷”的經商法卻大不以為然,而且總喜歡用嘲笑的語氣反問道:

“為什麽要為了獲得‘薄利’而‘多銷’?為什麽不為了‘厚利’而多賺,而‘多銷’呢?唉!大販商人的經商法真是太愚蠢了!”

我們時常看到商業界往往假借某種名義舉行大拍賣,同業界互相怕對方的售價比自己的低,因此經常把標價繼續不斷地降低,便成為市場上的“削價大拍賣”,自以為得計的人便以“薄利多銷”來陶醉自己。

精於經商的猶太人絕不贊同“薄利多銷”的做法,他們認為這無異是把繩子往自己的脖子上套,漸套漸緊,最後便動彈不得了,多少家公司、工廠商店,都是為了“薄利多銷”而兩敗俱傷,可以說是通向死亡的賽跑!

采用“厚利多銷”法經商賺錢

日本有壹則描寫物以稀為貴的真實故事:

遠在中國明朝的時候,日本出現了壹位武人兼政治家豐臣秀吉。當時有壹個大販商人從菲律賓帶來了壹雙非常好看的英國制的壺,進貢給豐臣秀吉,秀吉非常喜歡,朝夕把玩,愛不釋手,後來把這只壺賜給壹位有顯赫戰功的侯爵,這位侯爵當然有受寵若驚之感,非常珍視這把壺,競把它當作傳家寶!世代相傳,直到德川時代,鎖國之令解除後,才知道豐太閣把玩的壺,又被侯爵當作傳家之寶的壺,竟是洋人的夜壺(盛小便的壺)!

這則故事頗有諷喻現世社會的怠味,在數百年後的今日讀來,仍富有教育意義!這說明了物以稀為貴,因為這把壺當時在日本全國只有壹把。現在有些精明的商人便抓住人類喜愛稀少物品的弱點,以極廉的價格在海外購洋貨,待輸至本國後便以高價出售。不過同樣的東西不可在同時同地陳列得太多。

可見今日之世,有豐臣秀吉把玩夜壺之癖的人還是相當多的。因此“厚利多銷”才能大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