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讓我學習 法律知識 ,遵法守法,爭當社會主義好少年。法律知識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體現,我們要善於用法律知識來維護利益。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法制小 故事 ,方便大家學習。
法制小故事1
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沒有絲毫弄虛作假,如果妳有什麽事,就去找法院,法院會根據法律幫妳申張正義的。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這個小故事吧!
在我外婆的村子裏,有壹位爺爺,他姓張,大家都叫他張老漢。
張老漢在年輕的時候,沒有娶妻,所以膝下無子無女,便去領養壹個兒子來延續香火。自從張老漢有了這個寶貝兒子之後,整天跑東跑西,忙裏忙外去掙錢,只要能掙錢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幹,張老漢這麽苦為了什麽呢?還不是為了能讓他的孩子上好學,過好日子,將來能養他的老。
小的時候,張老漢的養子經常欺負村裏的其他小朋友,可張老漢不管,無論他的兒子是對或是錯,他都慣著他,他養子有什麽要求,張老漢也壹壹答應。
當養子高中 畢業 後,張老漢又托人幫他找了壹份不錯的工作。後來,張老漢又借債幫助他娶了壹個蠻漂亮的老婆。當張老漢的養子日子壹天天好過起來的時候,養子竟把張老漢壹腳踢出門外,說自己沒有義務贍養他,因為他們沒有血緣關系。這幾句話,氣得張老漢差點暈過去。
張老漢憤憤不平地回到村子裏,到處訴苦,三番兩次去找兒子要贍養費,可都被兒子轟出門外,有好心人勸張老漢上法院。
張老漢壹狠心,把養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條明確規定的“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所以張老漢的養子對張老漢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法庭判定張老漢的養子每年必須向張老漢支付贍養費1600元整。
我們設想壹下,如果張老漢不是把兒子告上法庭,而是壹味的去找兒子,纏著兒子要贍養費,那麽張老漢會不會有這麽好的結果呢?
聽完這個故事,大家明白了吧!有什麽事壹定要相信法律,不要自己扛著。
法制小故事2
“法律”壹個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紀律壹樣,時刻在規範著自己的行為。法律是威嚴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為法律的存在,社會井然有序;因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我們從小就通過老師和父母的 教育 ,比如說,上幼兒園時老師教我們的“紅燈停,綠燈行”歌謠,還有壹些啟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長大後又通過了壹些電視、報紙宣傳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們身邊就有許多這樣的故事,給人啟迪給人以 反思 。
老師給我們講過這麽壹個故事,有壹個叫小明的學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媽媽每天都要給他20元的零花錢,而他也很大方,經常請壹些小哥們們吃東西,時間壹長,他的這種行為不知怎麽被高年級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們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錢壹塊兒花,有事壹起扛,而且還經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這樣過了壹段是時間後,壹天深夜,這位高年級的大哥哥帶著小明跑進了中學生不該進的地方——網吧。大哥哥教他玩了壹個網絡遊戲後,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壹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課的時侯,小明每壹節課都在渾渾噩噩中度過。在班主任的反復詢問下,小明終於承認自己上網了。上午放學後,老師請來了小明的媽媽。媽媽了解後,想與小明溝通,但小明始終不肯。深夜又壹次來臨,小明無視於老師與家長的勸說,又與大哥哥走進了網吧世界,壹玩又是壹個通宵。媽媽發現他壹下子把零用錢都花光了,就決定不再給他零用錢。可小明為了玩遊戲竟然什麽都不顧了,等爸爸媽媽睡熟後,偷偷地拿走媽媽放的錢。但那些錢只能讓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個月。
兩個月後,小明已身無分文,沒有辦法,就只好到處去偷。他看見壹個阿姨正在服裝店裏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壹把抓住跑了出去。這使小明很高興,因為他有錢了,又可以到網吧去玩了。就這樣,小明壹邊偷壹邊玩,最終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這時他的爸爸媽媽還蒙在鼓裏。小明被關進了少年犯管教所。這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為不慎交友,而後又沈迷於網絡,所以才不好好學習,整夜泡在網吧裏。久而久之,逐漸惡化,錢少了就開始偷、搶、拐、騙之類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壹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說臟話,甚至偷竊等壞習慣,不僅僅是給妳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妳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妳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妳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妳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妳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妳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現在我們身邊有很多這樣的同學,父母長期出門在外,自己和爺爺奶奶生活在壹起,由於長期得不到父母的關愛,心理變得不夠健康不知道尊重爺爺奶奶,不體諒老人生活的艱辛,由於生活艱苦羨慕他人優越的生活條件看到他人有壹些好東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壹個學習優秀的好學生,就是沒有養成好習慣,經常偷別人東西,最後發展到違法犯罪。
近年來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趨勢,便是證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單純,易於沖動,不計後果。如:建國以來,浙江紹興第壹起綁票案作案者陳鐵江(當時17歲),因經常逃學與社會上壹些遊手好閑的人混在壹起,迷上賭博和玩遊戲,為弄錢綁票索要錢物二萬余元,並將9歲的男孩殺死。這個事例告訴我們,作為學生要想讓犯罪遠離我們,首先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到學習上,處處以優秀的人為榜樣,努力學習科學 文化 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不要到網吧玩遊戲,不要跟社會不良青少年混在壹起,要“慎言行,謹交友”,要聽進家長、老師教誨,從小養成好的行習慣,不貪圖享樂,不看不健康的影視作品,要和品質好的同學在壹起,相互告誡,相互激勵,取長補短,擇善而從,見惡而避。壹天晚上,某實驗中學發生壹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兇手竟是壹個未滿14周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同學。該校初壹年級學生陳誌明與劉小樂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誌明動手打了劉小樂壹耳光。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從床下抽出壹把水果刀,對著陳誌明的腦部、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誌明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等待他的法律的嚴懲。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
有壹句人所***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體現人與社會的公平、公正的社會準則。當今是現實的,有些人群在討論,先輩留下來的傳統美德是否過時,這時就必須用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絡遊戲CS後,就著了迷,經常往網吧裏鉆。苦於家裏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麽壹招:每天壹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背著書包直奔網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吧,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周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後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壹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缺錢,從家裏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壹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法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行執行。
“遵紀守法”從表面上看是壹個詞。可我會把它拆成兩部分來理解:“遵紀”;“守法”。“遵紀”,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規、班規都是“遵紀”的表現,當然也是自律的表現。但是,“守法”呢?並不容易。“守法”不僅僅應該不觸犯法律,而且還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規觸犯壹次沒關系,下次註意”的念頭,可要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個 句子 是從小學到大的,現在的放松警惕,就是為以後犯錯誤埋下種子,慢慢積累,終究會釀成大錯。等到釀成大錯的時候,就會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還不如把它們現在就“扼殺在搖籃裏”。懂法不僅指要知道壹些必要的法律知識,我認為在必要的時候,要懂得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我們要做壹名遵紀、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們心中,“法”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因為它代表著公平和威嚴,如壹把無情的利劍,公平有利地揮灑在每壹個角落,令犯罪分子心驚膽寒,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它又是正義的化身,能讓浪子洗新革面,重獲新生。法無處不在,它存在於我們的身邊,就在我們的周圍,如電磁波壹樣無聲無息地 編織 著壹張無邊無際的巨網,法網恢恢,無論是君臣還是庶民,只要觸犯了法律,就將難逃法網;法海無邊,對浪子而言,卻又回頭是岸。
當今社會是法制的社會,全民普法,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已不是壹句 口號 ,而是我們實實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護法,修身立德,立誌報國”是我們必然的選擇!我們每個人都應將法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只有認真學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為壹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我們要用“依法治國”的方略去營造壹個社會欣欣向榮、人民安居樂業的伊甸園,去實現祖國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尋法的真諦。
總之,作為壹個中學生,我們要遵守學校紀律,尊敬老師,關愛身邊的同學,同時要依法律己,自己不違法犯罪,要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付出的努力還將很多,很多。要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作鬥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壹步!
法制小故事3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定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已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它告訴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什麽可以做,什麽不可以做。
有這樣兩則故事使我受益匪淺。其中的壹個故事是這樣的:幾個小夥伴約好了到火車站旁邊的空地上玩。玩著玩著,有壹個男孩發現鐵軌上有幾根螺絲松動了,出於好奇,他用手把這幾個螺絲擰下來。擰下來玩了壹會,就沒意思了,把把它放在包了。回家時就賣給了廢品站。可他不知道這是壹件危害多大的事。如果不是檢查員及時發現並且補上了那些缺少的螺絲。很有可能由於車軌松動,而造成翻車,人員死亡的重大事故。雖然這是壹個無心的舉動,但卻觸犯了國家法律,犯了偷盜公***財產,危害公民安全罪。事後,警方幾經周折找到了那個孩子,對他進行了 安全教育 。
還有壹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故事:在壹些學校附近,經常有高年級的學生向低年級的同學要零用錢,只要不給,輕則是罵,重則是拳打腳踢。因為膽小,小學生們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向家裏面要錢,放縱著這些大齡學生。後來,有壹個升入五年級的男孩,也遇到了這種情況,被追打著要錢。他把這個事情告訴了老師,老師經過調查,發現了確實有這種事。隨後又把這件事反映給了警方。警方又把這些壞孩子抓緊了少管所,對他們進行了教育。正是由於這個男孩的挺身而出,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他不僅使自己免受侵害,而且使那些小同學也不再受壞孩子的騷擾。這兩個故事,壹個是不懂法而觸犯法律,壹個是懂得法律,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
這就告訴了我們,壹個人如果從小就肆意破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長大後他就會養成習慣。俗話說“小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等到觸犯國家法律的時候,等待他的就只有法律的制裁了。
總之,身為小學生的我們,首先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學習上。處處以學習優秀的人為榜樣,努力學習各類知識。“慎言行,慎交友”。讓我們記住那些敲響警鐘的事例吧。要知法,守法,用法。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讓自己健康成長,成為對國家有用的人才!
法制小故事4
提起法律這個詞,或許大家會很自然的聯想到法庭、監獄和犯罪,大家會認為法律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則不然,法律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在妳我身邊。法律有各種分類,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但是我覺得,與我們聯系最密切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為壹名消費者,我們必須要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只有這樣,在消費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從六歲那年,我就開始看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介紹的節目,但是我從沒想到,自己能學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壹天,由於媽媽要早壹點去單位,沒有給我做早飯,她讓我去賣些吃的。我走到社區超市,直奔買奶制品的貨架。由於著急上學,我忘記了看生產日期,拿起壹袋牛奶,又走到賣餅幹的貨架,隨手拿起了壹包餅幹,快步走到收銀臺結賬。在路上,我壹邊走,壹邊吃早飯。喝完牛奶,吃了餅幹後,我沒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裝袋放在小塑料袋裏,塞進了褲兜。到了學校後,我得肚子有些疼,還想吐。剛開始,我還能忍受,但是過了壹會兒,像有什麽東西在肚子裏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師發現後,連忙帶我去了醫院。醫生問:“妳有沒有吃過期的食物?”我說:“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餅幹,應該……”話還沒說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褲兜裏的食品袋掏了出來,發現牛奶已經過期2天了,餅幹過期了半年。醫生了解了情況,給我開了些藥。
之後,我又去了社區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論:“妳們怎麽能買過期食品呢?這樣會危害健康的!”“妳壹個小毛孩子懂什麽?趕快回家,別給我們搗亂!”我不依不饒:“前幾天,我在這裏買了牛奶和餅幹,導致我肚子疼,去了醫院。我不僅花了100多元醫藥費,還耽誤了課,妳們得賠償!”“妳胡說什麽呢,趕快走!”我惱羞成怒,大聲喊:“妳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妳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決問題,我就要把妳告上法庭!”“別拿法律嚇唬我,再說,妳要告我,有什麽證據?”“我當然有證據了,銷售小票不是證據?況且食品的包裝袋我還留著呢!還有醫生的診斷證明!”我像機關槍掃射壹樣,把幾年中積累的消法知識壹股腦地倒了出來。這顯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沒有道理,直說:“賠妳不就完了嗎?”說著他就拿出了200元錢,甩在了桌子上,說:“快回家吧!別找我麻煩了。”我往貨架上掃了壹眼,居然還有其他過期食品。我又生氣了,指著那些貨品說:“妳們怎麽還不把這些過期的商品下架?還想讓更多的人生病嗎?”“行——”主管漫不經心地答著。我見他愛搭不理,就決心把所有過期的商品買下來,去消費者協會告他。他見我來真格的,害怕了,趕忙吩咐店員檢查商品,我幫他們壹起把好幾件過期的商品挑了出來。主管對我刮目相看,連連稱贊:“沒想到這麽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並不深奧,它無處不在。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這樣不僅能遵守法律,還能運用法律來武裝自己,保護自己!
法制小故事5
法律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每壹個公民都要強化法制觀念,讓法律的種子在我們心中生根、發芽、開花,讓每壹個公民都將法律牢記在心。但在現實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學校園裏,很多中小學生的法律意識還很淡漠,視法律為兒戲。
我聽說過壹件事,有壹個叫小穎的女孩跟父母來到了南京,她從此就在這兒讀書,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時候認識了許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經常和小穎壹起出去玩,小穎也結識了另外壹些不務正業的男生,小穎開始與這些人壹起鬼混了。這些不務正業的家夥們經常不上課,去網吧上網。如果沒錢了,就問別的同學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學的學生要保護費來去上網。這樣壹個花季少女變成壹個滿身罪惡的人了!在那段時間裏,由於爸媽工作太忙,也沒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別人的誤導,變成這樣骯臟的人了。這樣的日子又持續了三四個月了,終於還是出事了。
在那個悶熱的下午,小穎和三個男孩,兩個女孩在壹起計劃著“飛車搶劫”。第二天,三個男孩租了兩輛摩托車,上午用其中壹輛,下午用另外壹輛。在壹天時間裏,他們在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總***搶劫了6次,數額高達二十萬元。由於事情重大,受害者都報了案,警方調查了好幾天,還是杳無音訊。在這幾天裏,他們6人帶錢已經潛逃了。過了兩個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這幾個人抓獲歸案了。他們已經把犯案事實交代過了。法庭依法對此案作出判決,以搶劫罪判處幾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兩個月。記者采訪小穎時,小穎的話中全部是懊悔當初的行為,他向記者保證出去後壹定好好重新做人。
法律已經為我們敲響警鐘:中小學生要知法,鐵窗後悵然流淚,只因不懂法的代價是慘痛的。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們壹樣,在同壹片藍天下學習,因他們不懂法,所以付出沈重的代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我們要遵守法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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