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耀,幾乎是人的壹種本能。《荀子》裏就曾說過: 不管是君子還是小人,都喜歡光榮而厭惡恥辱,都愛好利益而討厭禍害。
正因如此,很多人希望通過炫耀來獲取他人的羨慕,也有人因為他人的炫耀而嫉妒。甚至還有的人,明明自己過得不好,還要裝作自己過得很好。
就拿朋友圈的“曬車、曬表、曬房子”等等情況來舉例,有的人會說:“我發朋友圈,只是為了分享啊,又不是為了炫耀。”
的確,分享和炫耀是有區別的——分享的心態是:“我把我擁有的東西給妳看,並告訴妳,妳也能擁有”;而炫耀的心態是:“我把我擁有的東西拿給妳看,因為我知道妳沒有。”
而這,也是很多人不排斥別人分享,卻反感別人炫耀的重要原因。
老子在《道德經》裏面說: “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
《道德經》中這句話的意思是:常常炫耀自己高明的人,別人反而看不到他到底哪裏高明;總是自以為是的人,真正的優點反而不能彰顯出來;喜歡自吹自擂、居功自傲的人,反而沒有人會承認他的功績;自我膨脹的人,反而難以成為領袖人物。
由此可見,作為壹個成年人,要懂得韜光隱晦,少炫耀以下三種東西,看似被追捧,實則招人厭。
《荀子》說:人必須通過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才能過 社會 生活。 可見人脈的重要性,但是,把自己的人脈展現出去,就壹定是好事嗎?
首先,所謂的人脈,本質上是價值交換。當妳自身足夠強大的時候,妳的人脈才有用。如果本身的能力就有限,妳的朋友、同學再牛,妳又能從中得到什麽?
其次,如果別人知道妳認識壹些精英,當別人有求於妳的時候,妳幫還是不幫?即使妳願意幫,妳的人脈又會不會賣妳面子?即使妳的人脈會賣妳面子,那妳怎麽還這個人情債?
炫耀人脈,是壹件百害而無壹利的事情。
現代著名學者林語堂曾經總結過 社會 十大俗氣,其中第壹條便是: 腰有十文錢必振衣作響。
很多人在曬出自己的豪車、豪宅、高端生活的時候,以為別人會投來羨慕的目光,但絕大多數人並不會,反而會覺得這個人很庸俗。
這壹點,是傳統文化的印跡:在古代文人的精神中,總是恥於談錢的,因此說到錢的時候總會說“銅臭味”。
並且,在民族文化中,“悶聲發大財”才是良好發展的正確選擇,“槍打出頭鳥”也是自古以來的規律。
如今出現了這樣壹些年輕人:看了幾本書、有了壹點閱歷之後,就看不起身邊人,總覺得身邊人的格局、眼界都太低。
有位哲學家說: 當妳知道的東西越多,就越會發現自己的無知。 為什麽這麽說?好比白紙上的壹個圓圈,圓圈裏代表自己知道的東西,圓圈外代表未知的東西,這個圓圈越大,所接觸的未知範圍就越廣。
更何況,無論學識是淺薄還是深厚,每個人都有自身的壹套獨特生活方式。學識再廣泛,也未必能指導他人的生活,反而會因為指手畫腳而招人討厭。
《格言聯璧》裏面講:真正的大丈夫所器重的,是名聲、功業、道德和情操;凡夫俗子所追求炫耀的,是服裝、飾物、住宅、生活。
作為壹個真正成熟的成年人,應該明白:克制自己的炫耀欲,是壹種能力。過得好,就偷著樂;過得不好,就努力變好。
如果壹個人需要通過炫耀來獲得內心的滿足,可想而知,這個人的內心該有多貧瘠!